在教會中傳銷,管不管?(亞伯蘭)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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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

本文原刊於《舉目》80官網2016.11.30

 

做生意不是壞事,很多敬虔愛主的基督徒,誠誠實實地做買賣,負責任地照顧客戶的需要,並不唯利是圖。口碑好,生意越來越好。這些基督徒亦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作奉獻,有的甚至超過十一,來支持其他宣教或慈善的工作。這實在是美事。

不過,我們這裡要討論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看待及管理在教會裡面進行的傳銷(又稱“直銷”,編註)活動。有人說沒問題,有人說不可以,有人說隻眼開、隻眼閉,不需要太過緊張。真是眾說紛紜。

 

為何如此具爭議性?

為什麼在教會裡面的傳銷活動會如此具爭議性呢?我想原因有以下幾個:

第一,教會是敬拜上帝的聖所,亦是傳福音及栽培靈命的地方,不應用來謀取金錢、利益。聖經不是說“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參《路》16:13)嗎?

第二,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應建立在“互助互愛”此單純的基礎上。對一個人好,關心他,純粹是因為基督之愛的激勵與榜樣,不是想在他身上做成一筆生意。若有謀利的企圖,基督徒彼此的關係一定會變形及變質,後患無窮。

第三,若傳銷的形態是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俗稱“老鼠會”),並利用基督徒之間的“互信”和“網絡”達到傳銷目的,情況將會變得非常可怕。“愛的網絡”,會轉化成為“傳銷的網絡”。

很多慕道朋友是因為厭倦社會裡面的利慾熏心,才走進教會裡面,追求心靈的潔淨及人際的單純互動。結果進來之後發現,教會與社會沒有什麼兩樣,都是為著利益而故弄玄虛、你爭我奪、甜話和大話一大堆……這叫人怎麼能在此環境中遇見基督、相信基督?

第四,在買賣的過程中,可能買的一方有誠意,賣的一方亦誠實。但交易完成後,買的一方(或被服務的一方),常覺得不滿意(不是價格太高,就是服務不足,有時甚至覺得被騙)。然而因為是“弟兄姊妹”,再加上當時真的是“你情我願”,所以就不敢,亦不好意思向售方說好說歹。當一肚子全是悶氣時,很可能找其他會友“透透氣”。

“透氣”很容易變成閒言、謠言。事非不脛而走,終必走到賣方的耳中。賣方即感到買方在後面惡言中傷、破壞別人聲譽,很可能立刻發動戰爭,弄得天下大亂,最後兩敗俱傷。教會的見證亦受到很大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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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教會的幾個建議

以上所提說的,並不是個別事件,而是教會中常見到的現象。所以教會的牧師、長老、執事,在此等事上應特別注意,免得仇敵撒但趁此機會攻擊教會。在這裡我們提出幾個建議,供教會參考:

一、教會存在的目的,是敬拜真神、傳揚福音、造就門徒、信徒相互幫助。我們要竭力保守此純一目的,不要讓其他目的或企圖使這目標變質。

二、若你是“賣”的一方(無論你所賣的是物資或是服務),雖然你是誠實的生意人,心中亦是想幫弟兄姊妹買到優質的產品及服務,但都不宜主動向會友或慕道朋友招攬生意,免得他們對我們的愛心與熱誠有所誤解。

如果你還是教會領袖(牧師、師母、長老、長老夫人、執事、執事夫人、主日學老師、小組長等),更應特別小心。因為這樣的人,多多少少會被視為教會中有“權”的人,因此更應盡量避免被人誤會“以權謀私”。

如果是弟兄姊妹(買方)主動找你購買物資或服務,那就另當別論。賣方可酌情低調運作,不可藉此在教會中作宣傳,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三、傳銷/直銷活動,是建立在人際關係的網絡上的。傳銷公司教你的第一件事,就是向自己的家人、親戚、朋友、同事等推銷產品。為什麼?因為這些關係中,已有一些先存的“互信”元素,生意比較客易做成功。如果教會中出現傳銷,那麼信徒之先存互信的關係,立刻就會變質,變成得利的門徑。

因為可見到那即時的利潤,傳銷網絡會變得越來越大。再加上什麼人都可以做:有正職的可以做,沒正職的也可以做;上班的可以做,家庭主婦亦可以做;教授可以做,學生也可以做……一下子整間教會都熱起來,全民下海。

這樣一來,教會的屬靈生態會大大改變。每個新朋友、每個新關係,都可能成為傳銷/直銷的機會。但對於新朋友,一旦發現教會的人對他好,背後的目的是在他身上做成一筆生意,或邀請他入會成為下線,那麼無論他信主、未信主,都必定卻步,不敢亦不想加入這樣的教會。褔音的工作必受到負面的影響,基督的名亦必受到虧損。

 

結語

一、從事傳銷/直銷的弟兄姊妹要小心,不要利用肢體間的關係作為傳銷活動的平台,例如請弟兄姊妹到家吃飯,飯後即開始推介產品及服務,等等。

二、傳銷的弟兄姊妹不要主動地向其他肢體推銷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如果有人聽聞你的產品很好、服務很好,想向你索取名片或資料,那麼你可以告訴他,可以在別的時間、別的地方,談你的產品或服務。教會應是敬拜上帝及信徒單純相交的地方。

三、傳銷活動容易與教會的人際網絡交錯重疊,因此無論產品及服務多好,都會使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變質,信徒之間的互愛互信也受到虧損。為此緣故,教會應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的原則,勸喻弟兄姊妹,在教會內,在弟兄姊妹之間,不要參予傳銷活動。

 

作者畢業自韋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2 Comments

  1. 甚麼叫做傳銷的形態是傳銷?我覺得作者並不瞭解網絡行銷(multi level marketing), 導致文中將網絡行銷比喻成老鼠會。網絡行銷是一種商業模式,存在至少30年以上。而老鼠會比較類似龐式騙局,它以類似網絡行銷的方式進行。我們不會把網路購物比喻成網路詐騙,因此不應該把網絡行銷比喻成老鼠會。希望作者發表文章前對 相關課題有更深入的認識, 以免誤導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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