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史話(35):前車之鑑(呂沛淵)

呂沛淵

本文原刊於《舉目》41期

        迦克墩大公會議(451年)之後,《迦克墩信經》成為羅馬帝國內教會的信仰準則。對於西部教會來說,以羅馬主教利歐的《大卷》為依據的信經,當然是無可置疑的正統教義。然而在帝國東部的教會,仍處於紛爭的狀態。 聶斯多留派的信徒,向東遷移至邊境的艾狄撒與波斯帝國;屈利羅派中的守舊分子,對於《迦克墩信經》持懷疑的態度,認為利歐的基督論,不過是比聶斯多留派稍 好一點。這些人士被稱為“一性派”(Monophysites)。

“一性派”的抗爭

       這些人認為《迦克墩信經》說主基督具有神人二性的區分,等於是主張基督具有兩個實体,不啻是否認了在基督裡“聖道”與“人性”的合一。雖然他們不全然贊同猶提克的“一位一性論”(被“迦克墩大會”定罪,但是仍堅持“主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後,只有一性”)。

        東方的“一性派”運動,不僅得到一些主教們的支持,更獲得埃及與敘利亞北部修道團体的熱烈擁護;也因此得到當地一般信徒的全力支持。所以,康士坦丁堡皇帝所面對的,不僅是教會的紛爭,也是埃及與敘利亞人民的政治分派。

       舉例來說,當亞歷山大主教長狄奧司科(“一性派”的主將)被定罪放逐後,繼任的普若提瑞(Proterius)遭到暴民抵制,必須由皇帝派兵護送上任。耶路 撒冷主教長因為簽署《迦克墩信經》,而被教區民眾驅逐,避難於康堡。當皇帝麥吉安於457年逝世時,亞歷山大的暴民竟將主教普氏處死;“一性派”領袖們擁 立提摩太為主教。新任皇帝利奧(Leo)在東部各省召開主教會議,確定主教們都支持《迦克墩信經》與制裁提摩太之後,他才能於459年下令放逐提摩太。

       在敘利亞的安提阿, “一性派”領袖在469年趁著主教長出外不在時,另立彼得為主教長。他將“一性派”的教義放入崇拜儀式中,直到471年被除位放逐。皇帝利奧於474年離 世之後,繼任皇帝鄭諾(Zeno)在位不久,因宮廷政變由巴西里克(Basiliscus)篡位。他倒向“一性派”以獲得民眾支持,並立刻召回提摩太與彼 得,出任亞歷山大與安提阿的主教長;後來且發表諭令,定罪利歐的《大卷》與“迦克墩大會”的決議。此諭令獲得東部大多數主教的支持,以及民眾的廣大歡迎。

聯合條款

       然而,康堡主教長雅凱修(Acacius)並未臣服於巴西里克的要求,他獲得羅馬主教以及康堡修士的支持。兩年之後,巴西里克失勢退位,鄭諾恢復皇位。巴西 里克所施行的政策,顯示出“一性派”在民間的勢力浩大。鄭諾復位之後,瞭解民情,經由雅凱修的輔佐設計,決定採取妥協和好路線。

       他在 482年發表出名的諭令“聯合條款”(henoticon),其中聲明“康士坦丁堡大會”與“以弗所大會”所持守的《尼西亞信經》,足以界定正統信仰;定 罪聶斯多留與猶提克;認同屈利羅的“十二定罪條款”;對於利歐的《大卷》與《迦克墩信經》的“兩屬性”教義避而不談。換言之,鄭諾表明容許各方對《迦克墩 信經》有不同的解釋,盼望藉此妥協方法達至和平共存。

       鄭諾的“聯合條款”獲得亞歷山大與安提阿主教長的簽署同意,在東方教會帶來暫時的和平。鄭諾的繼任著亞拿他司(Anastasius,491-518在位),也是蕭規曹隨,所以“聯合條款”從482年起施行在東方,帶來36年的暫時安寧。

東西方教會的分裂

        “聯合條款”並未讓“一性派”完全滿意,因為其中並未定罪《迦克墩信經》中的一些字句。另一方面,在羅馬主教眼中,“聯合條款”並未持守《迦克墩信經》為必須 堅守的正統信仰,等於是拒絕了利歐的《大卷》;後來又看見康堡主教雅凱修,擅自與“一性派”恢復交通團契。羅馬主教下定決心,於484年開除雅凱修主教與 皇帝鄭諾的教籍,斷絕關係。

       雖然羅馬主教的決定,在鄭諾來說是令人遺憾的,但是西羅馬帝國已經淪為蠻族統治,當務之急是獲得埃及與敘利亞 的民心支持,維持東羅馬帝國的大業。所以,在鄭諾與亞拿他司執政其間,東西方教會的分裂共36年。在這期間,“一性派”神學家如安提阿的塞弗如 (Severus),著書立說;另外有人冒名“亞略巴古的官多尼修”(pseudo-Dionusius),以“新柏拉圖主義”思想,來發展反向思考的神 秘主義,頗負盛名。

          塞弗如獲得皇帝亞拿他司的信任,皇帝聽從其言,發布諭令定罪《迦克墩信經》的基督論與利歐的《大卷》;皇帝還廢除安提 阿主教,派任塞弗如出任此職位。但是東方教會中,仍有不少堅守《迦克墩信經》的主教與會眾,在巴勒斯坦與小亞細亞,仍然上書羅馬主教求助。當亞拿他司於 518年離世後,新任皇帝尤斯丁(Justin I)篤信《迦克墩信經》,立即廢除塞弗如的主教職位,與羅馬主教聯繫,願意按照羅馬主教的要求,來恢復東西方教會的關係。

       尤斯丁下令定罪 “聯合條款”與支持此條款的康堡歷任主教們。東方教會領袖們,大多數都同意尤斯丁的要求:接受《迦克墩信經》,然而他們堅持要以《尼西亞信經》的基督論與 屈利羅的立場來解釋之。尤斯丁的政策,是要在《迦克墩信經》的基礎上,來促進正統派與“一性派”的和好合一。此政策的執行,在他的繼任者尤斯丁尼 (Justinian I)長期任內(527-565年)開展出來。

尤斯丁尼的努力

       尤斯丁尼的政治雄心,是從蠻族手中奪回西方,重建羅馬帝國。他整軍經武,終於奪回義大利與北非。因為義大利重歸他的版圖,羅馬主教也在他統治範圍之內,他就 有權要求五大主教長(羅馬,康堡,亞歷山大,安提阿,耶路撒冷)有合一的共同信仰,以四次大公會議(從尼西亞到迦克墩)所制訂的信經,作為正統信仰的根 基。雖然皇后提爾多瓦(Theodora)贊同“一性派”的立場,常常挫其銳氣,但是他仍不餘遺力地推行合一的大業。

       尤斯丁尼為了安撫 “一性派”的領袖,於533年頒布諭令,以屈利羅的用詞與“一性派”的標語來解釋《迦克墩信經》;並且發信給羅馬與康堡的主教長,說明他的基督論,帶來短 暫的和解。塞弗如被接到康堡,皇后又安排支持塞弗如的人出任康堡與亞歷山大的主教,看來雙方可以和平共存。然而,這些措施招致羅馬主教的懷疑。當羅馬主教 親訪康堡時,不能接受康堡主教的“一性派”立場,立刻將之革職,另立正統派的人為主教。

       雖然皇帝尤斯丁尼有失面子,但是他當機立斷,同意放逐塞弗如及其同黨,又將亞歷山大主教撤換為正統派人士。以此表明他捍衛《迦克墩信經》的決心。從此以後,雖然皇帝仍然嘗試贏回“一性派”領袖,然而必須認同《迦克墩信經》成為必要條件。

定罪俄利根與“三章”

       到 了543年,當巴勒斯坦的修士團体中起了紛爭時,上訴皇帝。他嚴守《迦克墩信經》,定罪俄利根的教訓。在544年,尤斯丁尼為了繼續安撫“一性派”,宣佈 定罪“三章”(Three Chapters)——即聶氏老師提阿多,聶氏朋友衣巴斯與提爾多瑞所著,有“聶斯多留派”思想傾向的三篇作品。因為安提阿學派的衣巴斯與提爾多瑞,被 “迦克墩大會”接納為正統信仰人士,所以尤斯丁尼措辭小心,並非定罪他們個人,乃是譴責他們的一些文章論點。

        尤斯丁尼定罪“三章”,並不 能挽回“一性派”,反而招致西方教會的抗議,許多北非,義大利,高盧的主教,認為這是間接助長“一性派”的錯謬。然而,尤斯丁尼迫使當時的羅馬主教韋吉立 (Vigilius)表態同意,韋氏並於548年發表公開信函,贊同皇帝的作法。韋氏此舉遭到北非主教會議的譴責開除。韋氏雖遭皇帝軟禁,最後於551年 鼓起勇氣,不再畏懼皇帝,收回先前的同意,並開除康堡主教長與皇帝的神學顧問。

召開大公會議

      尤斯丁尼後來為要解決爭端,下令在553年5月康士坦丁堡召開“第五次大公會議”,共有164位主教參加,其中約有12位是西方主教,所以,羅馬主教韋氏拒 絕參加。大會通過定罪“三章”與“俄利根派”。韋氏後來被迫表態,接受此次大公會議的決議,以獲得釋放返回闊別七年的羅馬;後來他病逝於旅途中。由於羅馬 主教的贊同,北非與義大利米蘭等地切斷和羅馬的關係。直到後來,羅馬主教大貴鉤力(Gregory the Great)時,才結束了西方內部的分裂,承認此次康堡會議為第五次大公會議。

       此次大公會議,可以說是“迦克墩會議”的後續,無形中繼續肯定《迦克墩信經》為正統,更仔細的駁斥“三章”中誤導人們的論點,以及定罪俄利根的錯誤思想。

結論

      “一 性派”的抗爭,事關重大,因為這是論到“主基督的位格與屬性”,對後世留下深遠的影響。從《尼西亞信經》到《迦克墩信經》,表明正統信仰教會所堅信的是: “一位格兩屬性”。在今日不重視教義的後現代中,讀者們也許會問:堅信《迦克墩信經》的意義何在?為何不能容忍不同看法?

1. 首先要澄清的是:正統教會並非是堅持信經的字句,乃是堅持這些字句所表明的聖經基要真理。從今日的“耶和華見証人會”反對“三位一体”真理,我們曉得必須 堅持《尼西亞信經》;從“景教”入華的變質變色,我們深知必須堅信《迦克墩信經》。假若當時正統教會不堅持信經,則兩千年來,純正的福音信仰早就蕩然無 存。

2. 教會歷史的研究顯示:人的軟弱失敗,教會內部的紛爭分裂,政教之間的權利鬥爭,都是不可諱言的事實。然而我們不可忘記:主基督是歷史的主宰,他叫萬事互相 效力,使教會得益處;聖靈引導教會制訂信經,保守教會免於異端教訓的危害。先賢所信的正統教義,為何能萬世永存?豈不是因為正統信仰,在根據聖經的歷代信 經信條中,得以保存代代相傳嗎? 

3. 聖經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提前》3:16) “……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約貳》7);另參《約壹》4:1-3)所以凡是在“基督的位格與屬性”出錯的,都是 異端。例如20世紀的史懷哲,雖然是到非洲醫療傳教的人道主義者,卻是新派信仰,他認為主耶穌有彌賽亞意識,卻失敗了。另外,在德國納粹逼迫下殉道的潘霍 華,是出名的世俗神學大師,其基督論是新派理論,卻常被人捧為“門徒生活”的導師。然而,如果不是傳講聖經所啟示的主基督,不論當事人生活多麼敬虔或熱心 宣教,豈不是害人害己徒勞無益?

4. 論到《迦克墩信經》根據聖經制訂“基督的位格與屬性”教義,20世紀的神學大師華斐德(B. B. Warfield)說:迦克墩的基督論,仍然是今日我們要持守的基要真理,因為迦克墩的定案,完全符合聖經,是“道成肉身”真理的必然結論,是“救贖”所 必需的,是“敬虔生活”的指標,是認識我們主基督位格的必要條件。

作者為美國西敏神學院歷史與神學博士。現在北加州灣區聖經歸正教會( http://www.biblerc.org/ )牧會,並在基督工人神學院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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