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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19:否極泰來 ──初代教會的得勝(呂沛淵)

呂沛淵
本文原刊於《舉目》25期
          教會在第三世紀中葉,遭到羅馬皇帝德修(Decius,249-251)與繼任的迦魯(Gallus,251-253)的大肆逼迫。瓦勒良(Valerian,253-259)即位後,一反常態,暫時停止對教會的逼迫。然而下一波更嚴厲的迫害即將開始。

逼迫之火復燃       

        皇帝瓦勒良在主後257年恢復對基督徒的全面逼迫,原因之一是波斯帝國大舉入侵,攻至敘利亞的安提阿。瓦勒良情急之下,受到部下的唆使,頒佈教會停止聚會的 諭令,更嚴禁基督徒在教會公墓聚會(註)。在258年,又頒佈一道諭令,立法嚴打基督教會:凡信教者,教牧人員判處死刑;政府議員與武士,將被剝奪貴族階 級;王室貴族女士將放逐邊疆,家產充公;皇家雇員將遣送勞改營。

         在這兩年大逼迫中,教會財產與墓地遭到沒收,許多主教,長老,執事被處死。其中,北非迦太基的主教居普良(Cyprian)與羅馬主教西克斯都(Sixtus II),都為主殉道。埃及亞歷山大的主教多尼修(Dionysius),因被農民藏匿,倖免於難。

加列納的改弦易轍

        主後259年,瓦勒良領軍在帝國東部對波斯大軍的戰役中,戰敗被俘。帝國東部各省吃緊,蠻族哥特人趁機入侵多瑙河,其他蠻族也入侵萊茵河。雖然瓦勒良戰敗, 對羅馬帝國帶來危機,但是對於教會來說,反而逼迫停止了。瓦勒良之子加列納(Gallienus)繼位羅馬皇帝(259-268),立即改變對基督教會的 政策,禁止欺凌基督徒,被沒收的墓地歸還教會。雖然昔日仇視基督教的法律仍未取消,但是皇帝已經表示對基督教友善的態度。因此,逼迫之風停止,教會暫享太 平。

        皇帝奧熱良(Aurelian,270-275)曾經計劃將羅馬帝國內的宗教大一統,將所有宗教都融合成獨一神論的拜日教。假如此計劃真的推行,必會導致基督教會與羅馬帝國之間更進一步的衝突。所幸的是,奧熱良計劃未成,身已先死。

政府承認教會

         在奧熱良任期中,曾發生一著名事件:在安提阿的教會中發生爭執,上訴皇帝裁決,這是史家所知破天荒的第一次。安提阿的主教原是蘇穆撒塔的保羅(Paul of Samosata),在268年被地區教會會議判為異端革職,但是他拒絕讓位給會議指定的繼承人。當時,安提阿是屬於帕麥拉王國(Kingdom of Palmyra)管轄,其統治者是詹諾比(Zenobia),是保羅的靠山,所以教會無法開除保羅及其同僚。等到羅馬皇帝奧熱良於273年擊敗詹諾比,重 新得回安提阿之後,爭執教會財產的雙方都上訴羅馬皇帝。奧熱良裁決教產應歸於羅馬主教所認可的一方,即正統信仰這一方。此舉表明:羅馬皇帝承認教會具有社 團組織的法律地位,不啻是承認了基督教會的合法性。

         總的來說,教會在第三世紀的末後四十年,得享平安,人數增長的比以前更快更多。關於基 督徒人數與人口比例,雖然我們無法獲知確實的統計數字,但是保守的來說,帝國中的基督徒人數已相當驚人,甚至在某些地區成為當地的多數。基督徒大多數屬中 產階級,在皇室貴族當中也有不少基督徒。皇帝戴克里安(Diocletian,284-305)的妻子柏麗絲佳(Prisca)與女兒瓦勒瑞雅 (Valeria)都是基督徒。然而,羅馬帝國中死硬守舊派,仍舊視基督教為帝國不共戴天的敵人。

戴克里安的崛起

        主後284年,出身行伍的羅馬將軍戴克里安,被同僚擁戴,黃袍加身,登位為羅馬皇帝。他頗具治理才能,又有決心毅力,來面對處理帝國的內憂外患。他首先廢除 元老院與皇帝共享之權,自任專制君主,增進行政效率;重新劃分行省疆域,充實國防武力。最顯著的是,他重新建立皇位繼承制度,以避免軍人干政、武力奪權。 他採取“分疆而治”的策略,將帝國分為東西兩部,各由一位皇帝(封號“奧古士督”)與副皇帝(封號“該撒”,為王位繼承人)分庭治理。所以,實際上將帝國 分為四大塊來治理。

         戴克里安自己出任“東羅馬帝國”皇帝,將皇帝行宮遷至小亞細亞的尼哥美地亞(Nicomedia),於285年指派昔 日同僚同鄉麥克西勉(Maximian)出任“西部皇帝”攝政。又於293年指派自己的女婿加列流(Galerius)為副帝,鎮守東境多瑙河區域;指派 康士坦丟(Constantius)為西部副帝,駐守西境萊茵河流域。如此的行政劃分制度,是依據分層授權負責;只要戴克里安在位,此行政系統的運作良 好,因為事實上還是戴克里安實權在握。但是當戴克里安在305年退位之後,四位皇帝卻割據四方,爭奪最高權位。

戴克里安的逼迫

        戴克里安即位之後的20年間,看不出任何跡象他要逼迫基督教。主後303年,突然而來的逼迫風暴,主要是因其女婿加列流的唆使慫恿。加列流視基督教會為眼中 釘,他曾在295年命令所有軍人獻祭,拒絕者遭驅逐出境,熱心的信徒則遭處決。加列流看出基督徒人數在過去數十年的快速增長,已經到了快要不可收拾的地 步,最後關頭已至,若不抓住剩下的唯一機會除滅基督教,就永不可能了。羅馬帝國當權派中,有許多人認同加列流的看法。

         當時,古羅馬神教再 次中興,披著“柏拉圖主義”的外衣重現,視基督教為大敵。此外,帝國東部邊境飽受外國勢力威脅,當地的基督徒對帝國的效忠與否,頗受政府懷疑;緊鄰邊界的 “亞美尼亞王國”(Kingdom of Armenia),現在已經以基督教為國教。這些因素促使戴克里安認真考慮加列流及其黨羽的提議:徹底除滅基督教,以絕後患。

         戴克里安知道自己的妻女皆為基督徒,基督教並非邪惡。但是富有政治警覺性的他,不容在帝國之內有如此人數勢力的教會組織,並且發展如此快速的基督教會存在,不得不加 以嚴打以遏阻其生存。戴克里安猶疑不決之時,就到羅馬神廟中獻祭占卜,請示神明,卜卦的結果就是撲滅基督教。所以,血腥逼迫就於303年展開了。

三道逼迫的諭令

         根據史家優西比烏的《教會歷史》記載,戴克里安頒佈第一道諭令於全國:“將教會產業夷為平地,焚燒聖經,羞辱有名望之信徒,剝奪家僕的信仰自由”。緊接著, 在尼哥美地亞的皇宮發生的兩次大火,被嫁禍於基督徒,說是基督徒報復反抗皇帝的諭令。其實,史家有理由相信,加列流是真正的縱火者,為要刺激戴克里安採取 更嚴厲的逼迫行動。顯然,皇帝相信了這個陰謀,就加緊了逼迫行動。

         優西比烏記載戴克里安又頒佈第二道諭令:“囚禁各地教會所有的領袖,竭 盡一切所能逼迫他們獻祭”。翌年(304)又再頒佈第三道諭令:“所有基督徒都要向羅馬國教神明燒香獻祭,違者處死”。這顯然是重復皇帝德修 (Decius)在五十年前所頒佈的諭令。甚至皇后柏麗絲佳與公主瓦勒瑞雅,也被迫向神明燒香獻祭。

         如同五十年前在德修逼迫時期一樣,民 眾保護基督徒避難;不但如此,現在連政府負責監督公共獻祭的官員,也有些人採取同情態度,對那些堅拒獻祭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群眾列隊經過神廟祭壇獻 香時,官員也不會緊盯不放;若有狂熱份子當場發言反對拜偶像,就敲頭警告迅速逐出場外。逼迫的程度,視地方官員而異。

帝國東部的慘況

         在帝國的西部,基督徒遭受逼迫的程度較輕。在康士坦丟治理的不列顛與高盧(今日的英國與法國),只是摧毀教堂,並不加害信徒。但是在帝國東部,特別是埃及與 巴勒斯坦等地,則是如火如荼,逼迫的強度與長度是空前未有的。當戴克里安在305年退位時,加列流繼任為東部的奧古士督,加列流的姪兒馬克西敏 (Maximin)上任副帝,逼迫變本加厲,成為教會自第一世紀以來遭受的最大迫害。

         根據當時的著作,以及史家優西比烏與拉克坦提 (Lactantius)的記載,留下了許多可歌可泣的見証。教會領袖遭受最嚴厲的對待,信徒所受的處罰,包括財產沒收,驅逐出境,下監,處死,餵野獸, 在勞工營中折磨致死等。在這次大逼迫中,如同德修時期一樣,也有不少人迫不及待的否認信仰,交出聖經,賣主賣友。逼迫停止之後,如何處理這些背道變節的 “出賣者”(Traditores),也在教會中引起紛爭。

加列流的寬容諭令

        從主後305至311年,在加列流的 血腥逼迫之下,教會在主的恩手帶領下,為主作了寧死不屈的殉道見証。局勢愈來愈明顯,高壓逼迫的作法大勢已去,加列流不得不承認失敗。他自己也臥病在床, 病況嚴重,於是在311年頒佈諭令,撤銷對基督徒的逼迫律令,也要求基督徒為皇帝代禱。先前雷厲風行大肆鎮壓的加列流,現在竟然如此轉變,懸崖勒馬,大概 是期望從基督徒所拜的神得到醫治。他頒佈諭令之後不久,就病故離世。

        馬克西敏繼續在帝國東部嘗試其逼迫教會之幻想,因他想在其領土境內推 行大一統的異教政策。在他授意之下,杜撰的《彼拉多行傳》流行各地,張貼於公共場所每一角落,又規定為學校兒童必修教材。此書論到基督教的起源,其內容荒 誕不經,極盡詆毀基督教之能事。此書明顯是胡亂假造的,因為完全不符歷史事實,例如書中說到主耶穌受死之時,是皇帝提比留(Tiberius)第7年(主 後20年)。事實是:直到提比留第12年,彼拉多才成為猶太地的巡撫;而主耶穌是在提比留第15年,才開始其公開傳道的事工。

米蘭諭令

          主後313年,理吉紐(Licinius)在亞得里雅堡(Adrianople)徹底擊垮馬克西敏,結束其短暫的統治,成為東部的霸主,也結束了逼迫。康士 坦丟之子康士坦丁(Constantine),在312年羅馬城外的穆勒維安橋(Milvian Bridge)之役大獲全勝之後,底定帝國西部的霸業。康士坦丁在312年就立刻發還被充公的教產,善待基督徒。

         主後313年,康士坦丁 與理吉紐兩雄相遇於義大利的米蘭,共同頒佈所謂《米蘭諭令》,宣告帝國全境完全容許宗教自由。此新政策使得基督教,享受與其它宗教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教 會領袖從放逐之地釋放歸回,歸還信徒財產,重建被毀的教堂。羅馬帝國與基督教會爭戰的最後回合,終告結束:基督教會至終得勝。

結論        

         特土良(Tertullian)在其《護教書》結論中所言不虛:“……無論你們的逼迫是多麼的殘忍,也無濟於事……你們越想把我們斬草除根,我們的人數就越 發增加;基督徒的血,是教會生長的種子……有誰加以思考而不被吸引,來尋根究底呢?有誰在查明真相之後,還不接受信奉我們的教義呢?有誰接受信奉之後而不 渴望為之受苦……淌血呢?”         早期教會在苦難逼迫中,與使徒保羅同聲高唱得勝凱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 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歷史見証,昭昭在目:今日在爭戰中忍耐到底的教會,明日必是在得勝中 高唱凱歌的教會。

註:教會公墓是指基督教會所擁有,為埋葬基督徒用的墳地。有時候基督徒使用這些墳地作為聚會之用,特別是在遭受逼迫之時,地下教會唯一秘密而安全的地方就是這些墳地。

作者現在北加州灣區《聖經歸正教會》(http://www.biblerc.org/)牧會,並在《基督工人神學院》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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