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教會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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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紀念日,我和兒子一起吃早點。言談間,我提到某類人的作風,用了一個詞,“These people ”(這類人)……小兒子立刻鄭重其事地糾正我,“Dad, don’t use these terms.”(老爸,不要用這些詞)我才意識到,我又犯了把人歸類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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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信主30餘年,在多個教會參與過事奉,發現大多數的教會存有3種現象,可以用3組問題來表達: 第一,教會生活忙不忙?忙什麼?效果如何? 第二,教會有沒有清楚的異象?教會五花八門的事工,是否有助於達成教會的異象? 第三,教會異象是否清晰地勾勒出,屬靈生命從慕道、決志信主,到成為門徒的成長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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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宗教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以王室貴族為主、換湯不換藥的“英國國教”(為了便於比較,姑且戲稱之為“官方”教會),和以清教徒為主、要求徹底改革、政教分離的“分離主義派”(姑且牽強地叫作“家庭”教會),之間的矛盾衝突,引發了筆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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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位魏老師(化名)來我們這裡領聚會,對一些弟兄姐妹做醫治釋放的禱告。他引用《創世記》3章上帝對人的咒詛,及《出埃及記》20:5祖先的罪要追討到自父及子直到3、4代,說我們要破除祖先在自己身上的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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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乃摩西的律法的演算法,撒母耳那麼屬靈,只到第二代就敗壞了(《撒上》8:1-3);而掃羅是位失敗的君王,但他的兒子約拿單卻和少年大衛相交莫逆(《撒上》19:1),所以蒙福遭禍乃個人與上帝的關係,並非在於肉體的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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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3章中,女人和男人並沒有被上帝咒詛。被咒詛的是蛇和地!女人和男人因犯罪受到的,是上帝的審判。 在新約中,“咒詛”出現了16次,沒有任何一次與所謂“祖先的咒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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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興起的強調靈恩的教會或傳道人,帶來許多不同於傳統的信仰教導,以及特異的信仰實踐。正如梅冀來信所示,這些教導和實踐,給傳統的教會帶來了衝擊,也引致基督徒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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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腓力在其著作《恩典多奇異》(What’s So Amazing About Grace?)中提到,有人鼓勵一名妓女向教會尋求協助,但她回答:“教會!幹嘛去那裡?我覺得自己已經夠糟了,教會只會讓我覺得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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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可停止聚會”?我們需要從初代教會的聚會方式和聚會內涵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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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傳(magisterium) ,肇端於教會歷史初期,宏大而悠久,至今不絕。 宗教改革以降,新教世界很少提及聖傳,此源於宗教改革時期對天主教的反感與批判——聖傳不幸地和天主教捆綁在一起了。這導致新教學者不太願意提及聖傳,新教信徒對聖傳比較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