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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深處的反叛–談主內的彼此順服(劉同蘇)

劉同蘇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6期

“我不是為你服務”

      常聽人說,順服神易,彼此順服卻難。為“不順服”作辯解時,最常見的藉口就是“我順服的是神而不是人”。這托詞聽起來頗似某些大陸售貨員或售票員對他人批評的回擊:“我為人民服務,不是為你服務。”將“人民”抽象化,從而回避具体的服務,這是那些服務人員態度的實質。同樣,抽象的肯定卻具体的否定,也是不順服者的實質。除了那位“抽象”的神,任何具体的人都不足以讓我順服。然而,離開了具体的人,我們真能夠面對神嗎?

     我們信仰的神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理念或空明的靈体,而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拋開了耶穌基督這個具体的人,我們根本無法與神會面。當然,現今有許多人把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也抽象化或化石化了。耶穌基督的生命是永恆的,從而,這生命在今天依然活著,而不是抽象地活著。耶穌基督把自己的身体留在這個世上,這就是教會。道(聖靈)仍然要成為肉身(教會)。離開了有形的身体,耶穌基督的生命在現今就不會具有實在的存活。

不是因為“彼此”本身

     在“有形”的意義上,教會只是具体生命的集合体。沒有肢体,哪裡來的身体?原本獨立的作為肢体而合為同一身体,因為他們具有同一位聖靈,因為耶穌基督的生命活在每一個有形的部分之中。每一個有形肢体都具有耶穌基督本人的生命,這是彼此順服的真正基礎。要彼此順服並不是因為“彼此”本身值得順服。當我們彼此順服的時候,我們彼此順服的是彼此生命中的耶穌基督。

    順服神,就是順服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順服耶穌基督,就表現為順服他的身体--教會。而離開了肢体間的彼此順服,順服教會又剩下了什麼呢?由此,不是“順服神易,彼此順服難”,而是“順服不存在的神易,順服實實在在活著的神難”。當一個人號稱順服抽象的神的時候,他無需放棄自己的任何東西,反倒可以把自己的東西用抽象的神的名義包裝起來作為神而叫他人順服。由此,他順服的只是他自己,他的所謂順服根本與神無關。

命題中的否定

    不能順服的原因是罪。以神為大,才會順服神。以己為大,怎麼會順服神呢?當一個人對自己的弟兄姊妹說:“我順服的是耶穌,不是你。”這個人已經把自己擺在了神的地位。在這個宣稱裡,宣稱者自以為自己的有限存在可以囊括耶穌的全部生命,耶穌的生命排他地為他所專有。“我順服的是耶穌,而不是你”,這個命題否定了耶穌的生命也活在“你”中。若是一個人以為他可以不要其他肢体而獨立地與無限的神溝通,他已經把自己放在了與無限的神對等的地位,更確切地說,他正在偽冒無限者。不能彼此順服,就不能順服神,因為神的生命活在弟兄姊妹的生命之中。

     彼此順服的前題就是要戰勝以人為大(即以己為大)的罪性。對於我們這些從中國來的知識分子,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克服以自己的理性能力為資本的驕傲。我以前從事的是法哲學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純思辨方面和社會科學領域有一些探究。在信主以前,我已經讀過一些神學大師的著作,進入神學院以後又特意在系統神學和宗教哲學方面下了不少功夫。理性上的訓練和神學上的積累,使我善於以純思辨的方式發現問題,並以較為嚴密的邏輯加以表述。這種思維能力常常使我自以為在靈性方面比別人更敏感,更有深度。以前,這種以理性能力為基礎的優越感,會使我看低非學者類型的弟兄姊妹。既然,我比別人更有靈命深度,我當然就沒有必要順服他人,反倒是他們應當順服我。

理性的致命處

    然而,理性的深度並不是靈命的深度。理性本身僅僅是有限之人的能力,而靈命是無限之神所賜予我們的生命。靈性的生命可以包含理性,而理性卻無法包容靈命。若是我們以理性能力來定高低,我們只是以人的東西作為衡量的標準。當我們以自己的理性能力為由拒絕順服他人,我們作為人的能力正阻擋我們順服他人生命裡的神之生命。靈性生命是順從神主權的生命。這生命完全交由神支配從而成為神生命的載体。在這一方面,我們這些善於思考和談論耶穌生命的人,遠遜於全面活出耶穌生命的弟兄姊妹。靈性生命不在於說和想,而在於行和活。當我們定睛於這活的耶穌生命時,我們這些理性之人便會發現我們和弟兄姊妹的巨大差距。

     順服就是要順服耶穌的生命,彼此順服就是要順服彼此生命中的耶穌。除了耶穌的生命,一切屬人的東西,諸如理性之類,都不足以成為順服的依據。剛信主時,我會居高臨下地從理論上評判牧師的講道,同工帶查經的信息,弟兄姊妹的見証。越評判,就越覺得自己高明,就越認為自己應該成為教會的指導者。現在,我成為了傳道人,反而感到需要謙卑地向弟兄姊妹學習。當看到弟兄姊妹與神的親密關係,當見到神如何在他們生命裡做工,我會感到自己的不足與差距。一旦我承認自己的不足與差距,神就開始在我的生命裡做工,神的生命就藉由這些弟兄姊妹的生命源源不斷地流入我的生命。

和諧的關鍵

     以己為大的另一個表現是以為神只活在我自己裡面,神只對我說話。如果神只為我擁有,我還用順服誰呀?然而,真的只為你一人擁有的“神”,也就不是神了。神是無限的,神絕對比你大,神肯定會活在你以外的弟兄姊妹的生命裡。我所牧養的教會裡,同工和弟兄姊妹們來自不同的教會文化背景,但教會的事工與生活卻非常和諧。和諧並不意味著教會裡沒有分歧。實際上,由於以往教會傳統和文化背景的巨大差異,同工們在事奉的許多細節上都有不同意見。

     但和諧的關鍵在於承認我們都在主內,從而,神給我的啟示並不是神的唯一啟示,神也給我以外的主內弟兄姊妹以啟示。同時,也承認我不是神,由此,我對神啟示的領會不免有我的局限,而弟兄姊妹的看見可以成為我的補充和更正。當我們在事奉上有分歧時,我們並不強求一個統一的理性結論,而是禱告和等待,讓聖靈自己做工。當每一個人都不固守自己個人的領會而對聖靈的工作採取開放的態度,聖靈的自由運行總會在我們的生命裡結出果實。由於我們在一開始就沒有假定唯有自己看見了神的啟示,這使我們較為容易地接受聖靈的果子,盡管那果子可能証明了其他人而非自己領會正確。

人性的反叛

    不順服的人看神在自己裡面,看罪在別人身上。彼此順服的條件就是要把這種眼光顛倒過來。彼此認罪與彼此順服是不可分割的。拿掉我們眼中的梁木,不僅使我們看到別人身上的刺,更重要的是使我們看到了神活在別人的生命之中。

     我獨立牧會一年零九個月,我們教會僅發生過一次會眾之間的真正沖突。在那次沖突裡,我於急憤之中以極為嚴厲的態度喝止住了爭吵的會眾。沖突和我的態度在教會裡製造了緊張的氣氛。我在事後的說服和解釋都沒有使事情及其影響調向良性的方向轉化。在向神尋求幫助的禱告裡,只聽到了一句話,這句話就是我一直在向沖突雙方和其他會眾講解,而我自己卻沒有聽到的話,“先去掉你眼中的梁木”。

     我的梁木就是我自以為高其他弟兄姊妹一等的態度。我預先就把自己擺在了居高的裁判者的地位,從而,才會在別人不聽從自己意見時,採取近乎粗暴的方法。為了去掉這梁木,我在全体會眾面前認罪,並向被喝斥者和所有會眾道歉。這次認罪和道歉並沒有立即將問題徹底解決,但認罪(那一時期,教會裡有好幾位與沖突無關的好弟兄在教會裡認罪),明顯地打破了罪在弟兄姊妹之間的阻礙,聖靈開始在彼此順服的氣氛裡流動。

     文化大革命和改革開放後的整個文化潮流把人性深處的反叛和自我中心意識充分發動起來。我們這一代中國人不可避免地帶有這一時代的印跡。在信主之後,這種自我必定會在以神為中心的生命面前破碎,而彼此順服,恰恰是這種自我破碎中的重要功課。

作者來自北京,曾在美國耶魯大學從事法哲學研究,現為康州一教會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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