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父母,成就和諧婆媳(沉靜)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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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靜 

本文原刊於《舉目》82期和官網2016.12.29

 

國慶,帶孩子回爺爺、奶奶家。午後,孩子熟睡了,婆婆說要去市場買新鮮的魚蝦給孫兒吃。

婆婆身體不好,提不了重物,走不了遠路。本來計劃看書的我,決定陪同。挽著婆婆的手出門過馬路,一路上兩人閒話家常,無話不說,好似母女。我內心頗為感動。

回想幾年前,自己被各種挑剔,如今不禁感慨、感謝主!“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人成為一體”(《創》2:24),這句經文充滿智慧與力量,在生活中實踐出來,便帶來滿滿的祝福。

 

情感上的離開

對許多人而言,所謂的門當戶對,以及聘金、嫁妝,是非常重要的。要求結婚時有房、有車,似乎也變成理所當然。在物質面前,愛情不再純粹。

愛情真的經不起物質的考驗嗎?不應該的。真正的愛情,是如聖經所說:“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8:7)

我當初因所謂的相貌、年齡、門當戶對等問題,被未來的婆家拒之門外。男友頂著巨大壓力與我交往。有一次他突然生病,不得不回家休養一週。在那一週,父母對他無微不至的照顧並勸說,導致他病癒後,便聽從父母,提出分手。

我深覺無奈。很多父母希望子女從小到大都聽話,即便孩子長大成人,也不願放手。同時,不少子女在情感上也對父母過於依戀,習慣父母代為做決定。

好在上帝使我不灰心。一位至親的姐妹提醒我和男友一同尋求牧者的幫助。

正是那句經文“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進入他心中,使他最終不受父母以及世俗眼光的左右,而是按著自己內心的感動與平安,做出決定。他相信自己擇偶的眼光是合上帝心意的, “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我知道男友非常不容易!很多人覺得這是大逆不道,“翅膀硬了,不聽父母”。然而我相信:愛不是盲目的聽從,不是寵溺與遷就,愛需要在真理中!已經成年的子女,在謙卑聆聽父母的建議後,最終需要自己做決定!

 

經濟上的離開

有的人無法離開父母,是因為經濟上斷不開。婚嫁時的嫁妝、聘金,都需要父母的支援。因此,如果父母不滿意,婚事很可能成不了。

我和先生剛好來自婚嫁習俗極為繁瑣的地方。如果隨從風俗,恐怕我們的婚姻早已夭折。感謝上帝,我們都不是追求外在物質的人。為了順服上帝的帶領,我們摒棄一切風俗。

我們相信,一段合上帝心意的婚姻,不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

在婚嫁的起初,我們就決定經濟上獨立,按我們自己所能,舉辦教會婚禮、宴請賓客。作為成年人,我們不願成為父母經濟上的負擔。在我看來,父母親含辛茹苦將我們撫養長大,沒有理由再為成年的兒女買單。

我們這個小家庭從籌備,到建立,經歷了上帝奇妙的恩典!兩個人白手起家,同心協力,量入為出。我們拍婚紗照,舉行溫馨難忘的教會婚禮,蜜月旅行。

婚後半年,上帝垂聽禱告,賜給我們孩子。同一時候,我們還有幸搭上末班車,申請了保障性商品房。在房價節節攀升之際,我們未花一分現金,擁有一套房安居。

休完產假,我辭職回歸家庭,撫育和教養孩子。經濟上少了一個人的收入,然而“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23:1)。

也許是看到我們經濟上的獨立,父母也開始放手、放心,承認我們不再是孩子。當然,離開父母溫暖的懷抱,凡事親力親為,會很辛苦。然而這操練了我們的生命,培養了我們負責任的態度、忍耐堅毅的品格,和苦中作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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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的離開

有的人日常生活無法與父母分開,是因為太習慣享受——父母做好飯、整理好房間、洗好衣服……

還有的時候,不是子女無法離開,而是父母不肯放手,不願承認孩子長大了、需要獨立。父母凡事都要幫忙,凡事都要代勞管理。 就算分開居住,仍天天電話遙控。分不清照顧、關懷與干擾、羈絆。

我們婚後,婆婆隔三差五地跑來與我們同住。在她的觀念裡,與兒子同住是理所當然的。婆婆把我們當孩子對待,什麼事情都要給予指導和管理,看不慣的地方就和先生訴說。

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夫妻關係開始受影響。

有一次,婆婆又向先生訴說。先生為了維護這個剛組建起來的小家庭,不得不請婆婆打道回府。這期間,先生與婆婆都頗為受傷。不過,婆婆也因此不再像從前那樣,隨意插手我們的家庭事務。

婆婆不再與我們同住後,一有節假日,我們就回去看公婆,與他們聯絡感情。

在逐漸的相處中,婆婆慢慢接納了我。特別是我生下可愛的孩子後,她看到我不辭勞苦地教養孩子,又看到我們成熟、獨立,小家庭福杯滿溢,就不再輕看我,開始尊重我。

去年年初,我莫名連續地高燒了11天。期間回到婆婆家,婆婆待我如女兒一般,關心、呵護,與從前仿佛判若兩人。我心存感激!我想起聖經中的路得與拿俄米,她們彼此相愛、顧念對方所需。這是我心所願的。

從不被接納到被關愛,付出了多少眼淚、忍耐、禱告與饒恕,也看到上帝多少奇妙的作為!

 

相容、互補的愛

我有一個認識多年的姐妹,結婚一年後被逐出家門,原因是婆婆不喜歡她,遊說兒子與她離婚。她新婚不久,我曾去拜訪。她與公公、婆婆同住,丈夫在外工作,週末才回家。夫妻關係不夠穩固,在婆婆的挑唆下遂分崩離析。

在她丈夫看來,母親辛苦持家、照看生病的父親,應當一輩子感激。母親只有一個,妻子可以再娶。於是聽從了母親的話,選擇離婚。

這樣的情況,我身邊還有許多。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卻看到,許多家庭的不幸有甚多相似之處。很大一部分因素,在於丈夫或妻子沒有實質上離開父母,維護家庭的獨立性。

對父母的愛和對配偶的愛,這本是相容、互補的兩種愛,很多人卻誤將其視為競爭關係。又基於自以為是的孝道,認為對父母的愛當大過對配偶的愛,於是釀成諸多悲劇。

感謝上帝賜下真理,教導我們。我相信,媳婦與婆婆關係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丈夫。丈夫是否按真理而行?是否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是否在婆媳間做美好調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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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懂得進退

讀過一段文字:我欽佩一種父母——他們在孩子年幼時給予強烈的親密,又在孩子長大後得體地退出。

照顧和分離,都是父母在孩子身上必須完成的任務。親子關係不是一種恒久的佔有,而是生命中一場深厚的感情。我們既不能使孩子在童年感情貧瘠,又不能讓孩子成年後覺得窒息。做父母,是一場心胸和智慧的遠行。

這段話,我非常認同。很多東西都有慣性。孩子小時候,我們與孩子親密無間。有一天他長大了,我們如果勒不住自己,還要繼續從前的愛,那會讓已成年的孩子沒有空間,被愛得窒息。

做父母需要學習適時地退出,要懂得進退。

 

孝敬不是孝順

長大成人、離開父母,是不容易的,需要智慧。就像出生剪斷臍帶時會疼痛,斷奶時會依戀,和父母分床、分房時會糾結,第一次離家時會不捨一樣,離開總是讓人難捨難分,卻又需要果斷!

否則我们永遠不能長大,最後導致傷害。

我特別感恩先生尊主為大,勇於擔當,扛起旌旗,成為家裡的領頭羊,保護、愛護妻子,維護小家的獨立。

我們二人真正成為一體時,必然同心同行。孝敬彼此的父母,也成為自然而然的事情。正如聖經十誡要求的:“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

不過,孝敬不等同於孝順,不等同於一味聽從父母,而是以真理的愛來愛父母,且成熟、獨立,讓父母完全放心。

美好的家庭、和諧的婆媳關係,需要男人勇敢擔當、執掌旌旗,需要女人溫柔順服、相夫教子;需要父母放手,尊重子女成長、給予空間;需要子女智慧地離開,獨立擔當,孝敬父母。

 

作者現居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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