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9.07.20
呂居
稍有牧會經驗的人,都聽過:“要想做好事工,必須先建立關係”,“有關係則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關係不對,什麼都不對”,“沒有關係,寸步難行”,“你必須培植自己的人馬,才有人響應你的號召,才能推動事工”……
故此在某些教會中,牧會演變成了拉關係、建立關係。只要關係和順,教會就和樂融融;如果關係不協調,就人心渙散、四分五裂,甚至血雨腥風。
這種“關係論”,真的符合聖經嗎?
山頭林立
關係確實是重要的。我們所信的神是三位一體的,這揭示了神性本體不單有實體位格,也包含著位格之間的關係。關係不是外添的,不是附加的,不是可有可無的。關係是本體的一部分!縱觀所有的信仰體系,基督信仰是最注重關係的,以至於我們可以直接而簡單地定義:“神就是愛!”
在教會中強調關係,是必須的。然而,如果推動教會事工,僅僅依靠關係,卻會對教會造成傷害。教會能會朋黨叢生、山頭林立,就像哥林多教會的情形:“‘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参《林前》1:12)
一旦出現朋黨,真理就會被扭曲;凡是和自己有關係,和自己一黨的人,即便有各種問題,也要百般維護;凡是不屬於自己一黨的人,就會疏遠,即便對方的提議符合聖經的原則,也置若罔聞、無動於衷……整個屬靈環境因而呈現酸性特質,不適合生命生長。教會牧者有心無力,事倍功半,身心疲累;外來訪客難於融入,一段時間之後,即會失望地離去。
更糟的情形是,教會中的某些領頭人,受到權力的誘惑,試圖以個人勢力控制教會的整體發展,甚至索性帶著自己的一幫人,分裂教會……
大公性
上述這些現象,都是因為過份強調關係,而不明白教會的運作、發展還需要遵循另外一個原則,就是教會的大公性。到底是以私人關係的模式推動教會的運作,還是遵循大公教會的原則,讓教會在陽光下,按照真理的原則運行?這是現代牧會實踐中很重要的議題!
那麼,什麼是教會的大公性呢?“大公性”(catholicity)一詞源於希臘文 καθολικός,意思是“普遍的”、“普世性的”,其字根意義為“全部的”、“整體的”。大公性與合一性、聖潔性、使徒性一起,構成教會的四大基本屬性。
教會的大公性,指的是向所有人傳講完整的福音真理,並無性別、階級、族群等的區分。新教認為,這是無形教會(invisible church)的特徵(註1)。福音派學者認為,無形教會是真正的普世教會,因為涵括了歷世歷代所有信徒,也包括全地各種人,正如《啟示錄》第五章所說的,羔羊“…… 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参《啟》5:9-10)。
使徒約翰也看見同樣的景象:“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啟》7:9)。
教會的普世性是上帝的心意,也是上帝所命定的旨意,因為“……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参《啟》14:6)。
這種大公性,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也彰顯無疑。《使徒行傳》2章5-6节記載:“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這聲音一響,眾人都來聚集,各人聽見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說話,就甚納悶;”五旬節聖靈澆灌的異象,說明福音不是隱秘的,而是公開的。教會不受限於任何一種語言、族群、區域,而是無遠弗屆。
中文解字
“公”與“私”,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著比較明確的定義。瞭解這些定義,對我們理解教會的大公性不無幫助。
《說文解字》引韓非語,把“公”定義為“背厶爲公”(註2)。“厶”即古文“私”字。《說文解字》的著者許慎,進一步把“厶”定義為:“厶,姦邪也。韓非曰:倉頡作字,自營為私” (註3)。戰國法家韓非認為,“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 (註4)。
自私的中心,可以是個體、家族、黨派,甚至是民族。以個體為中心的,是最原始的“私”;以家族為中心的,就是家族裙帶主義;以黨派為中心的,就是朋黨山頭;而以朋黨竊據天下的,就是“黨天下”;以民族為中心的,就是民族主義……
從純粹一己之私的個體自私,到以家族、朋黨、民族為中心的群體自私主義,隨著中心的變遷、擴大,其倫理結構的外延也不斷擴大,“自私”亦呈現出各種表現形態。
“公”與“私”並非絕對——基於倫理立場的不同,人們對是公是私,莫衷一是。例如,為了本族群利益而甘願犧牲的行為, 被該族群視為大公無私,同時亦被別的族群視為殘忍和兇暴。
二十世紀中葉的美國神學家尼布林,意識到群體自私主義的複雜性,因此寫了《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他指出,與個體之間的倫理關係相比,群體之間的道德更加稀缺。
尼布林此書著於1932年的夏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血腥,似乎猶可聞到,證實了尼布林所言,群體的自私比個體的罪性更加可怕。群體逐利的本性是如此的強烈,以至理性根本無法遏制這種強大的群體自私衝動(註5)。
入侵教會
群體自私主義也以各種形式侵入教會。與社會上的群體自私主義一樣,教會內的群體自私主義,也往往帶有一定的迷惑性與欺騙性。就如新約時代的哥林多教會,圍繞著幾位德高望重的教會領袖,教會分裂成許多小集團。“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参《林前》1:12),以使徒的名義分裂教會,和扯起江湖規矩或民族主義的大旗鼓吹群體自私主義,異曲同工。
把屬於上帝的合一的教會,切分成各種小群體,無論什麼動機,都違背了教會的大公性原則。
從希臘文字角度,仔細分析耶穌頒佈的大使命,就會發現,裡面包含了好些詞是表示“所有”、“整個”、“全部”、“每一個”——“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πᾶσαἐξουσίαἐνοὐρανῷκαὶἐπὶγῆς.)、“萬民/所有的名族“(πάντατὰἔθνη)、“教導他們遵守所有的”(διδάσκοντεςαὐτοὺςτηρεῖνπάντα)、“所有的日子裡我都與你們同在(ἐγὼμεθʼὑμῶνεἰμιπάσαςτὰςἡμέρας)、直到世界的末了/时代的终结”(ἕωςτῆςσυντελείαςτοῦαἰῶνος)。
中文和合本較為準確地傳遞了大使命:福音的對象,是世上所有民族,是後續所有時代的人;福音的內容,是全備的真理;福音傳揚的時間,綿延不絕,直到時間的終結(註6)。大使命所蘊含的大公性,可以表述為:耶穌命令他的門徒,向全地所有的族群、各個時代所有的人類,傳揚完整的福音。
由此可見,大公教會是在陽光下運作的、普世的、宇宙性的、永恆的教會。每一個地方教會,都具有大而公之屬性。在教會中搞家長制、分門別類、結黨紛爭,或要控制教會,都違背了大公教會的基本原則。
教會在各方面,都應該體現大公性原則。教會需要制定憲章,設立公開的行政構架,按照正當程式處理教會事務。執事會或理事會,作為教會的代表機構,不能偏頗,不能抱成見,應當按聖經教導正身直行,奉行公平、正義,在愛心中講真理。
教會財務絕不可暗箱操作,當遵守財務制度,定期接受審計。遴選教會的服事人員,應當標準公開、程式透明,杜絕裙帶關係。夫妻店不是大公教會,小集團操縱不是大公教會,搞老人政治不是大公教會,寫匿名信不是大公教會,牧師、長老獨裁不是大公教會……教會牧師不是教父,而是大而公之教會的僕人、天國的僕人。牧師無權意氣用事、以私對私。大公教會的原則乃是以善勝惡、以公勝私。
教會是屬於神的。任何個人、任何群體、任何黨派,都無權淩駕於教會之上,無權掌控教會,無權利用教會服務個人或群體的私利。上帝大公無私,“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参《太》5:45)。“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参《賽》9:7)。
以上帝為中心的國度,才是公平的國度。神的國度,遠比人類的歷史悠久,遠比人間最龐大的帝國廣闊,遠比任何多民族的國家多彩多姿!
註解:
1.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Grand Rapids,Michigan, 1993) p.575
2.許慎《說文解字》,八部。
3.許慎《說文解字》,厶部。
4.《韓非子》五蠹篇。
5.Reinhold Niebuhr, Moral Man and Immoral Societ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Louisville, Kentucky, 2013), xxix.
6.中文和合本把馬太福音28:20的相關短語,翻譯為“世界的末了”,很容易讓人理解為地域空間的終極。其實原文是ἕως τῆς συντελείας τοῦ αἰῶνος。更準確的翻譯為“直到時代的終結”。
作者來自江蘇,西敏神學院畢業,目前在Columbi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教授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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