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蓉
本文原刊於《舉目》35期
聖經《創世記》中上帝造人的故事,是許多人耳熟能詳的。在這個故事中,男人和女人,都是 在上帝的創世高潮中造成的(上帝在創造的第六日造男造女,此前已造好了水裡的魚、空中的飛鳥、地上的動物等)。正因為上帝的造男造女,才有了男人和女人之 間的性別差異,所以後世的人在詮釋兩性關係時,必須追溯到《創世記》,追溯到上帝造男造女的言說,以及亞當、夏娃的故事中所蘊含的深意。例如耶穌和保羅在 對人的教誨中就常常如此。
傳統的定位
在《創世記》的第二章中,講到上帝造男造女的 故事。“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 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 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創》2:18-24)
這段經文,對中世紀天主教教會傳統中男女關係的定位,起了關鍵的作用。許多中世紀的神學家,都熱衷於對此加以發揮,並援引保羅的話:“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 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林前》11:8-9)以及“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 前》2:13-15)
在這些神學家們看來,男女被造的次序,就已經表明了男女的“等級”,因為亞當是首先被造,然後夏娃才被造,她被造的 目的完全為了亞當——上帝之所以造女人,僅僅是因為那個男人亞當“獨居”不好。而且夏娃是從亞當的肋骨所出,因而是男人的變異,是正常狀態的偏離(這正與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的“女人是不完全的男人”的觀點相吻合)。
中世紀最偉大的經院哲學家湯瑪斯‧阿奎那,在其名著《神學大全》中寫道:“從整個創世過程看,雖然女人屬於所創造的‘好的’事物,但單獨地看,女人比起男人來說,是‘有缺陷的、和不成功的’。”
由此,阿奎那認定,男人註定要比女人更高貴、更積極、更聰明和更有知識,男人的理性認知能力更強,男人生來就有超過女人的邏輯判斷能力和分辨能力。男人更多 的是與靈魂、理性與精神相聯繫,而女人則更多地是與性、非理性與物質相聯繫;男性自然地擅長理性,而女性則較缺乏理性、道德自制的能力,因而比男人更容易 受到誘惑,更迷戀姦情。所以女人在權能和尊嚴上都不如男人。
阿奎那的上述看法,對於中世紀的基督教傳統,關於女性及兩性關係的看法,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今日的領會
今天,我們應當怎樣領會這段經文的深刻含義呢?筆者認為:第一、上帝瞭解亞當的孤單和需要,於是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但上帝並不是直接從泥土中造出夏娃,而是 從亞當的身上取一根肋骨,以至夏娃是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這表明了男女在本質與本性上是完全平等的,夏娃與亞當的生命是合一的,這個合一是靈性上、 肉体上以及精神上完完全全的合一。
奧古斯丁在其《上帝之城》中,就“上帝為什麼不同時造亞當、夏娃,而要用亞當的一根肋骨造夏娃”的疑問,給出解釋:“人類從一個個体中繁衍出來,為的是使人類能夠保持和諧……上帝使人類從一個人中衍生出來,為的是表明上帝有多麼重視眾多之統一。”
奧古斯丁還說:“上帝只造了一個人,但並沒有讓這個人獨居……要記住我們所有人都是來自一個祖先,沒有任何東西能比記住這一點,更適宜防止或醫治不和……人 們由此得到告誡,要在眾多的人中保持團結。還有,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出來的這一事實,十分清楚地象徵著夫妻之間應當具有何等骨肉之親。”
不難看出,奧古斯丁在此強調的,是男女兩性的親密關係,而不是從屬關係。筆者以為,奧古斯丁所言極是。
第二、男女在角色和功用上是互補的。因為上帝的用意很清楚,“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需要說明的是,一般人常常把“幫助”一詞,理解為“配角”,但在 聖經中,“幫助”一詞有許多含義。如“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詩》33:20)這裡的“幫助”與“盾牌”是並列的, 含有保護的意思。又如摩西的兒子說,“我父的神幫助了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出》18:4)這兒的“幫助”更有“拯救”之意。上述兩個例子中的“幫 助”都是從上帝而來,因而“幫助”的含義不可輕看。
回到上帝造夏娃的故事中,上帝是要這個女人以伴侶的身分,而不是以別的什麼身分,來幫助男人。可見,在上帝造人的第二個故事中,男女的不同與互補是不言自明的,他們之間應是一種親密的、不分主次的互相配合與合作的關係。
第三、當神把夏娃領到亞當面前時,亞當對神為他預備的配偶表示接納(這從他含有驚歎的語氣中可以看出)。顯然,亞當、夏娃都是神的創造物,神讓他們彼此接 納。當亞當欣然接受神賜給他的配偶夏娃後,緊接著的經文就是:“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創》2:24)可見,亞當與夏娃的結 合,是神親自設立的,因而兩性的結合即婚姻,有神聖與尊榮的意義。所以婚姻的紐帶,應該要比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更為牢固。
新約中的《馬太福音》第19章和《馬可福音》第10章,均記載耶穌引用上述經文,來指明神創造的心意,“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8-9》耶穌藉著經文,說明了婚姻的神聖性。
若細細咀嚼“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的話語,實有深意。婚姻顯然是基於“離開”、“連合”及“成為一体”這些原則。“離開”指在社會上建 立一個新的組合,即宣佈某個男人已“離開”自己的父母,與妻子建立一個新的家庭,以一種關係(丈夫╱妻子),取代了另一種關係(父母╱子女)。
“離開”與“連合”不可分。“連合”是指男女雙方的相互委身。這是婚姻中的莊嚴承諾,這種承諾在長久一生的關係中表達出來。而“連為一体”,當然是指夫妻在身体、情感與社會等方面,以及生活、生命的各個層面中,全面的相互結合。
這種“連為一体”,非常奧秘、深刻,連為一体的夫妻擁有的,不再是某個男人或某個女人的個体生命,而是一体的生命;他們不再是兩個分開的人,而是一個完整統 一的人。他們要共同承擔生命旅程中所有的苦難與悲傷,也分享所有的幸福與快樂。這也許就是婚姻的本質,也是上帝造男造女的美意所在。
作者為大學教師,目前在國內某大學任教。
編按:基督徒之間對聖經如何看待男女的角色及定位,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歡迎讀者著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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