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1.05.04
曉心
一位久未聯繫的朋友N,忽然打電話給我。
我接起電話時,心中滿是驚喜:“你終於想起我了!天天享受愛情,蜜裡調油的,還能記得我,太感動啦!”
那邊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哇”的一聲,嚎哭起來。
哭累了,她抽抽噎噎地說:“他要離婚,我不同意。他就起訴離婚了。原因是,他媽媽堅決反對我們在一起,尋死覓活的。他說他很愛我,但是他只有一個媽,他媽還身體不好。”
N和先生一直是朋友圈的神仙眷侶。異國求學相遇、相戀,男孩苦追女孩……浪漫的愛情故事,可以拍成電影。
回國後,女方來到男方城市。兩人都從事高薪工作。婚後不久兒子出生。婆婆是政府官員,退休後幫他們帶孩子。
而今兒子不到一歲,卻被婆婆逼著離婚!更令人費解的,是丈夫的態度:我愛你,但是我只有一個媽,所以只能讓你走!
最不幸的是,這不是個例!我學過法律,因此常有人向我諮詢離婚事宜。以我個人的經驗,大部分不幸的婚姻,都有父母的因素。最常見的是婆媳不和。很多婚姻毀于父母的過度介入與干涉。
不能離開的根源
人世間所有的不幸,基本都可以在聖經《創世記》1-3章中,找到根源和答案。《創世記》1-3章裡,記載了神的創造與人的墮落。
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婚姻中,神把夏娃領到亞當面前後,“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參《創》2:24)。這是聖經對婚姻的第一個教導。
這個教導包含了兩個基本方面:一是離開,二是聯合。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
離開是基礎和前提——離開了,才能真正的聯合。沒有離開,就不能聯合。這裡的離開,包括心理上、財務上、生活上等各個方面。
很多人所謂結婚,不過是兩人從各自的父母的房子中離開,心理上、財務上、生活上,都仍極大地依賴著自己的父母。有人更直接把父母的態度、意見、想法,帶入自己的婚姻,實際上就是在心理上帶著自己的父母結婚。這種依賴,讓父母理所應當地進入夫妻關係中。
不僅有的兒女沒有離開父母,很多時候,父母也沒有或不願離開兒女。父母內心認為,兒女是從屬於自己的。他們對兒女作為獨立個體的自由意志,並不尊重。對兒女的婚姻,自然也不尊重。
有的父母,甚至把兒女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當子女有了自己的家庭,他們就產生了很大的失落感,覺得子女被奪走了。於是他們無意識中,把子女的配偶當做了假想敵。
還有的父母認為,兒女即使結婚以後,也仍應該好好孝敬父母,因此堅持跟兒女住在一起。或者,無限度地索取兒女在財務、生活等各個方面的幫助。
無論是兒女沒有離開父母,還是父母沒有離開兒女,都從一開始就給婚姻埋下了極大的隱患,甚至像是一種咒詛。
而不能離開的根源,則在於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人的自由意志被罪性污染了。人離開了神,這個生命的源頭,生命進入虧缺的狀態。人試圖從自我關係、與他人的關係中,尋得滿足。因此,人的自由意志不再獨立、相互尊重,而是試圖互相干涉、相互控制。
這體現在婚姻中,就是父母在兒女結婚後,想方設法以各種方式介入兒女的婚姻關係,試圖掌控兒女的生活。
比如上文中,我好友N的婆婆,對獨子寄予厚望。無奈兒子在異國與一家世背景極普通的女孩相戀。迫於兒子的堅持,她同意了這門婚事。然而作為叱吒過職場的女強人,退休後在家幫忙帶孫子,卓越的領導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無處釋放,於是開始管理兒子、兒媳家的事。財務、家務、買房、裝修,各樣事情都要參與,並且要做決定。
然而,兒媳婦N也是學識、能力超群之人,自然不能接受婆婆如此強勢的越界。雙方便明爭暗鬥,在各個“戰場”較力。最後,N的先生成為了爭奪的中心——似乎所有的婆媳矛盾,關鍵戰場都是夾在中間的那個男人。
婆婆最後以幾次犯心臟病贏得了這場戰爭,便有了上文中的情形。
五花八門的方式
父母毀掉兒女婚姻的方式五花八門,且極具隱蔽性,常於無形中毀掉一個原本可以很幸福的婚姻。常見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奪取兒女家庭的管理權
朋友J生了孩子後,公公、婆婆過來照顧孩子。
一天,J下班回來,發現整個家庭的佈局都改變了。他們夫妻的臥室從原來的主臥,換到了次臥。嬰兒房換到了主臥。他們的衣櫃被重新整理了一遍,內衣褲都被重新折疊、擺放。
這還不算。過了一段時間,因為需要用錢,J向丈夫要錢。丈夫告訴她,錢都給父母買基金了。
J鬱悶了好長一段時間,沒有想出很好的解決辦法。於是去找教會的牧師諮詢。牧師建議她和丈夫一起來。
她跟丈夫長談了一下午,說出了自己的感受與擔憂,並邀請丈夫一起去找牧師。牧師給他們講了聖經中的教導,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
丈夫回家後,跟父母長談了幾次,但是發現不可能改變父母。最終他們決定讓父母回老家,另外請人照看孩子。
父母為什麼要兒女家庭的管理權?因為父母把兒女撫養長大,想當然地認為,自己對孩子是有管理權的。延伸一下,對子女婚後的家庭、配偶,自然都有管理權。
然而這樣一來,子女的家庭就不能按著家庭被造的秩序建立。雙方父母加上小兩口,6個人,就在這個新組建的家庭裡,展開管理權搶奪大戰。而且搶奪的內容和形式,多種多樣。結果可想而知。
更可怕的是,父母搶奪管理權常是以愛、關心、照顧的名義進行的。父母認為,自己為孩子無私地付出,事無巨細地照顧這個新家,一應俱全地提供生活用品,甚至連孩子配偶的內褲都給洗了……換來的卻是反感、不理解。於是,怨恨、苦毒的情緒,便不斷滋生,直至爆發家庭大戰。
上文提到的J的家庭,幸而有教會和牧師的幫助,有真理的教導,夫妻雙方願意按著聖經原則建立家庭,才順利地避免了一場潛在的家庭糾紛。
後來,J的丈夫堅持按著聖經的教導,與父母溝通,幫助父母回到正確的位置。現在小兩口跟父母有很健康、親密的關係。兩輩人都享受著神給的家庭祝福。
(二)用話語操控兒女
朋友W,兩個姐姐都離婚了,她自己的婚姻也岌岌可危。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跟W一起去她媽媽家。她兩個姐姐也在。大家閒聊,她媽媽忽然對W說:“你老公在家閒著沒事,也不知道開車把你送過來,還讓你坐公車來。”
W的姐姐也說:“唉,他根本就不知道心疼你!就知道讓你給他生孩子、洗衣服!”
W很是尷尬。回來路上,她告訴我,每次去媽媽那兒,媽媽總數落她老公的不是。她因此就對老公一肚子怨氣,回家後必跟老公大吵一架。
我問她,她媽媽以前,是不是也這樣數落她的前姐夫們的?她很驚訝:“你怎麼知道的?”
因為很多婚姻,就是這樣在話語的影響下,一點一點解體的。
話語操控,基於不同的動機,有多種形式。
有的父母,對自己與子女的關係沒有安全感,或定位不正確。認為孩子結婚影響或動搖了自己與孩子的關係。於是,想方設法阻止孩子與配偶建立親密關係。
有的父母過於愛自己的孩子,總是擔心孩子在婚姻關係中吃虧。於是,就教導孩子如何在婚姻關係中,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無論動機是什麼,他們都會教自己的孩子不要在婚姻中付出太多。他們挑唆孩子不信任配偶,或者直接說孩子配偶的壞話。
很多被父母毀掉的婚姻,小兩口可能到最後都沒意識到問題所在。因為他們從小被父母干涉慣了,很容易把父母的意志,直接變成自己的意願,在婚姻中要求對方,並且認為是天經地義的。
也有人被父母洗腦,潛移默化,對配偶的心態一點一點發生改變。最初的愛,逐漸被不信任、要求取代。
我身邊的一位姊妹Z,結婚有了第一個孩子後,父母過來照顧她和孩子。開始大家相安無事,但過了一兩個月,媽媽忽然對她說:“你老公怎麼都不知道你愛吃什麼?我看他買的甜點都是你不愛吃的。”
過兩天,媽媽又說:“他怎麼這麼不體貼你?你晚上睡眠不好,他還總是睡那麼晚!”
然後,媽媽經常提到她先生做的不好的地方。都是一些小事,媽媽也用很客觀的口氣。她知道媽媽是心疼她,但是她發現,聽多了之後,她對先生的態度和感覺,慢慢發生了變化。她的內心開始不平安,並且開始滋生不滿的情緒。她開始懷疑:老公真的愛我嗎?
幸虧當時他們的教會對夫妻關係有很好的教導。藉著禱告和聽道,她意識到,她的耳朵聽了不應該聽的。從屬靈的意義上說,她給了撒但鑽空子的機會。
意識到這個問題後,當媽媽再次批評她先生時,她就有意識地為先生辯解,特意在媽媽面前誇先生。經過幾次後,媽媽可能意識到了什麼,就再也沒有在她面前說先生的任何不好了。
(三)在孝順與離開之間
乍聽之下,似乎“離開父母”,與我們傳統文化中的“孝順父母”是衝突的。離開了,怎麼孝順呢?
其實,離開是為了真正的孝順。傳統觀念認為,孝順父母就是要跟父母住在一起,讓父母享受天倫之樂。實際上,住在一起的結果,往往是雙方都不滿,不斷積蓄怒氣。
父母的家庭,兒女的家庭,是兩個獨立的“機構”。若兩個機構混在一起,哪個都無法正常運行。
聖經在強調人要離開父母的同時,還強調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十誡中帶應許的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出》20:12)。
離開父母,不是不再孝敬父母,而是為了更好地孝敬父母——以夫妻一體的狀態孝敬父母,也是在尊重各方自由意志的前提下,在自由的愛中孝敬父母。這種孝敬包括金錢、物質上的贍養,情感上的關心體貼,時間上的陪伴等。子女在心理、財務、生活等各個方面都是獨立的,不會滋生其他糾葛。這樣的孝敬,才是真的純粹的孝敬。
若想婚姻不被父母毀掉,不受來自父母的負面影響,需要在進入婚姻之前,明白聖經“離開父母”的教導,並且在進入婚姻之前,就做好各方面離開父母的準備。
進入婚姻後,也要非常警惕來自父母的干涉和影響,爭取在婚姻初期、最短的時間內,扼殺不利於婚姻的小火苗。否則,父母最初的幾句低微耳語,可能慢慢在婚姻中燃成熊熊大火,燒盡愛情與婚姻。
讓我們按著聖經真理,建立婚姻。如此,我們的婚姻便建立在磐石上,得享神所創的婚姻本應有的美好。
離開,是對兒女,對父母真正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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