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勝毅
本文原刊於《舉目》29期
幾年前,我參與的教會出了問題。作為一個小弟兄,我試著調停解圍。我也盼望看到帶領的弟兄,能彼此相顧,同心協力解決問題。結果卻事與願違。我沮喪的心,差點兒變成一顆苦楚的種子(見拙文《苦楚的毒鉤》,《舉目》17期)。
痛定思痛,我開始從這個教訓中,思考弟兄間相互負責任的重要性。
定義與內涵
韋伯斯特大字典對“相互負責任”(accountability)的解釋是:服從義務和責任,去反應、回答,或說明、辯明。相互負責任是一種負責任的、可靠的、能回答的狀態。它反映了人與人之間雙向、互動的一種關係。它是意願的選擇,既是義務,也是責任。
基督徒之間的相互負責任,包括更深一層的內涵和意義,是帶有生命力的,也更好地表達了這個詞的實際意義。
基督徒之間的這種相互負責任的關係,與一般的同鄉會、專業沙龍、好友互助小組,有本質上的不同:
· 動機不同。我們要在變得更像基督的生活歷程中同轍而行。
· 根基不同。主耶穌無條件的愛,和我們所不配得的恩典,是我們的根基。
· 目的不同。我們要在基督裡互相建造(《帖前》5:11),充分發展我們的潛在能力,在同一個聖靈裡一起成長,長成有基督的身量。
· 運作不同。互相接受、坦誠、守信、耐心、不論斷,是建立這種具有生命關係的途徑。
· 作用不同。這種具有生命力的關係,不僅會幫助醫治傷痛,減輕包袱,還會幫助審查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行為,使我們的生命更新成熟。“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出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需要的原因
那麼基督徒為什麼需要這種關係呢?創世一開始,神就清楚地對那兩人說,我給你們權柄,也給你們責任,同時也要你們為自己、為神負責任。“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負責)。”(《羅》14:12)
不僅如此,神還叫我們在神的肢体裡相互負責(《林前》12:12-27)。主耶穌並不只是呼召一個人作祂的門徒,聖靈也沒有只賜給一個人。“所以你們該彼此 勸慰、互相建立。”(《帖前》5:11)。我們“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力行善。”(《來》10:24)可見,在基督徒的日常和教會生活中,我們不僅 要對神、對己負責任,也要相互負責任。
如果我們只是一人走這條狹窄卻有榮耀盼望的十字架之路,很容易沮喪氣餒,甚至在半路上被那吼叫的獅 子所吞吃(《彼前》5:8)。撒但的攻擊常常打中我們的要害。我們的基本性情、氣質構形、身体素質、文化背景、家庭環境、生活經歷等等,都使我們有盲點、 軟弱的地方和舒適的安樂區。我們也善於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辯解,為自己的罪開脫罪責。
長此以往,我們要麼對“基督教”失去興趣和信心;要麼 又回到以前的那種“自給自足、豐衣足食”的狀況,對教會的人與事充耳不聞;要麼自我膨脹,認為自己的每一個禱告和決定都符合神的心意,每個靈感、衝動都來 自於聖靈。結果,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不僅乾枯無味,還成為他人的絆腳石。
表現的方面
基督徒的相互負責任,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在這個雙向互動、有生命的關係中,信任和愛是最基本的,其來源是主基督對我們無條件的接受和愛。
相互負責任還包括,我與我的弟兄,不管在順境還是逆境,與主同行,不分彼此,同等待人。“對弟兄負責”,就是當我與弟兄面對面、心對心的時候,能夠坦誠地談 出我生活中發生的事,包括喜樂、憂愁和面臨的試探。當我聽到建議、勸告甚至批評時,我有一顆虛心接受的心,知道對方是我屬靈的同伴和守望者。
在這關係裡,我們願意暴露自己的掙扎和短處,願意被挑戰,並用高於世界的標準,互相要求、鼓勵,在愛中為彼此禱告,同時個人的私隱也得到保護。
在這個具有生命力的關係中,罪會被毫不忌諱地對付,懺悔和赦免也會隨之而來,生命會得到更新。
是否要建立這種關係,是我們意願的選擇。基督徒的靈命,總不可能在真空裡成長,也不是時間久了,這種弟兄間的生命關係就自然建立。如果我們不有意地在主的愛 裡去澆灌、栽培這種關係,如果以前的那種友情沒有被主基督所改變,那麼即使同在教會裡10年、20年、甚至30年,我們也可能只是同路不同心的“夥伴”。
困難和障礙
要建立這種弟兄間相互負責的親密並有生命的關係,並不容易,有些障礙必須要跨越。在團契中,我們常積極參與理論的討論(這很好),卻很不情願分享自己的生活(就是在教會和團契以外的日常生活)。
在最近一次小組聚會中,我自擬了14個由淺入深的題目,想與認識多年的弟兄,一起“回顧往年、展望未來、攜手共進”。但多數人臉上的難色,足以告訴我其中的難度和障礙。
困難和障礙的原因有很多:或許是我們還沒有認識到,這種不可缺乏的生命關係,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重要性;或許是我們還沒準備好,要跨出自己的安樂區去獲得那更 多、更美好的應許;或許我們不能相信對方,也害怕被論斷;或許我們害怕暴露了自己的軟弱不足、甚至罪,會遭他人的拒絕。
我們面臨最主要的 障礙,是自我的高傲和內心的恐懼。我們不肯、不敢、不能誠實地面對自己的短處、錯誤和罪,更害怕暴露自己。我們也不願意與他人同經歷他們的難處和掙扎,因 為我們把自我價值的大小,建立在自己的意見被他人接受的程度上,或是他人對我們評價的高低上。我們混淆了接受對方這個人(也包括自己)與是否同意這人所行 的事之間的根本差別。
上帝雖然對我們的很多行為並不贊同,卻因十字架上的耶穌,完全地接受了我們。我們何時能領會到神這種完全無條件的愛,我們何時就能克服自我的高傲和內心的恐懼,也就能預備自己的心,去聽刺耳的話,去接受他人。
在建立這個雙向互動的生命關係過程中,我們不僅要預備自己的心,接受自己、接受他人、耐心細聽、不隨便論斷、保護他人私隱、做一個值得信賴的人,而且要擔當他人的重擔和不易處理的道德上的過失。
這樣做,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因著順服,我們彌補了我們所缺乏的(《加》6:2)。如果有人自認為重要,而不謙虛地對待他人,分擔他人的重擔,實際上,他是在自欺欺人(《加》6:3)。
最需分擔的
那麼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什麼是最需要弟兄分擔的重擔呢?罪的工價是死(《羅》6:23),可見它所帶來的負荷是多麼沉重。無論我們哪個弟兄、被何種罪所俘,那些屬靈的弟兄,就應當面對罪,挽回那負重擔的弟兄,幫助他們重建生命(《加》6:1)。
但在這過程中,屬靈的弟兄並不能自視高大,而是要用溫柔的心去重建對方,寬恕對方,並且不要給以尖銳的批評,免得自己也被試探(《加》6:1)。
如果我們平時注重建立這種弟兄間相互負責任、有生命的關係,我們就不會“書到用時方恨少了”。
主耶穌說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如果主的愛可通過眾聖徒彰顯出來,那麼主容易的軛、輕省的擔子,是否也可通過眾弟兄同肩協力而擔起呢——特別是當我們在罪的負荷下,氣喘噓噓的時候?
神不僅應許我們得生命,並且要我們得的更豐盛(《約》10:10)。這更豐盛的生命,是否也包括,神要賜給我們這種真正兄弟間有生命的關係,讓我們在其中得營養、變成熟,然後去幫助那些後來的人?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133:1)親愛的弟兄,你是不是願意做一位負責任的人?在基督徒靈命生活中,你有這麼一位同行者嗎?當有弟兄找到你的時候,你會怎麼辦?你是否準備好,也來多多品嚐神的這種美善?
作者來自大陸,現居西雅圖,從事牙齒矯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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