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乖孩子”而不是“敬虔的孩子”的父母,不可能鼓勵孩子委身。
李道宏
最佳演員、屬靈瘸子
“這麼說吧,我們教會裡的年輕人都很會‘演戲’。許多孩子都能得最佳演員獎。”
一位在華人教會中負責第二代事工(註)的牧師,苦笑著說。
“這些孩子總是可以表現得很屬靈,讓你誤以為他們的確與主同行。不過,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們並沒有真正與主有親密的關係,全都可以算是屬靈的瘸子。”
當然沒有一位牧者,能夠拍胸脯保証,自己所牧養的每位信徒,都是切切實實與主同行的。不過,我們是否能約略覺察到他們近期的屬靈狀況?對於在教會長大的第二代,他們的屬靈狀況,我們又到底能夠掌握到什麼程度呢?
英文有句諺語說,“Ignorance is bliss.”可意譯為:“傻人有傻福。”確實,很多時候,如果不知道實情,心裡還舒坦些。
比如為人父母的,一旦曉得孩子們在學校裡,在朋友間的真實對談,不知晚上還睡得著、睡不著覺?再如想到這些孩子帶著這種屬靈光景長大,然後遠離教會,有朝一日丟棄信仰,甚至有些孩子,還沒有長大,就從教會中失蹤。
不知道作為牧者的我們,是不是晚上也還睡得著覺?
當今教會所面臨的最大悲劇,實屬第二代信徒的流失。放眼觀看教會的第二代,若以年齡區分,越是接近成年的孩子,去教會的就越少。更令人憂心的是,大約70%的第二代基督徒,在大學四年期間丟棄了信仰。
對教會的錯誤期望
這樣的狀況,與家長對教會有著不正確的期望,有很大的關係。
許多家長認為,教會理當全權負責造就和養育出屬神的第二代。很遺憾的是,聖經不是這麼說的。孩子是神賞賜父母的產業。教養和造就敬虔的孩子,是父母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參見《申》6:6-9)。
當然,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有協助每個肢体、每個信徒的功能。例如華人教會,的確可以協助家長教導孩子,引導孩子們尊敬父母,体諒父母親的苦心、父母的犧牲 (包括移民異鄉,為的就是將最好的給孩子,成就下一代的前途)。教會還可以協助孩子們,体會華人在世界的地位與角色,並且認同中華文化的美好、學習中 文……
然而,如果我們稍加思考,就會明白,這些並非聖經的要求。如果父母親本身沒有聖潔和敬虔的榜樣,又怎麼能指望教會,僅僅藉由每週幾個小時,奇蹟式地把孩子“變成”虔誠愛主的人呢?
上帝不是要“乖孩子”
身為父母親,我們是否曾鼓勵他們真正委身呢?我們經常禱告,祈求神給我們“乖孩子”(good kids),卻忽略了神向我們要的,是敬虔的第二代(godly children)。癥結在於我們,我們讓自己成了中心。當我們期望孩子規矩聽話,內心深處所想的,是要他們聽我們的話。
要“乖孩子”而不是“敬虔的孩子”的父母,不可能鼓勵孩子委身。唯有真正放手,把孩子毫不保留地交給耶穌,才能鼓勵孩子向神全然委身,聆聽神的呼召。神所喜悅的委身,是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分別為聖,活出聖潔。並且凡事信靠,凡事交託,主權全然屬於祂。
你我的家中,能不能不只在行為上聖潔,而且發自內心地尊主為大;凡事認定祂,順服祂?培育出敬虔的第二代,是神的命令。身為主的門徒,我們責無旁貸。
錦上添花、有無皆可?
從教會的角度,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反省?
讓我們看當年門徒對湊到耶穌身邊求祝福的孩子,是什麼反應。他們是歡迎?還是排拒?如今,我們是不是也犯了門徒所犯的錯,認為教會資源短缺、寶貴,因此兒童及青少年事工,只能算是“錦上添花”、有無皆可的事工?
然而,耶穌怎麼說?“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太》18:5)
記得“五餅二魚”的故事嗎?有一個孩子提供了自己的“資源”(五餅二魚)。耶穌使用這項微薄的資源,創造了無限的豐盛(餵飽所有的人)。難道,耶穌缺少餅和魚嗎?當然不是。耶穌是藉著一個小孩擺上的一點點,彰顯了自己極大的祝福和榮耀。
那麼,我們呢?我們能否重視和肯定第二代在事工上的重要性,並且鼓勵孩子們將自己的所有給出來,事奉神,事奉人?
當那個聰明有成就的少年官來找耶穌、回應耶穌的呼召時,他問:“這一切誡命我都遵守了,還要做些什麼呢?”耶穌說:“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太》19:20-21現代中文修訂版)
耶穌要看這位青年人跟隨祂的決心有多大。那麼,教會和父母,是否認真教導過孩子,必須全然向耶穌委身?還是,我們絲毫不顧耶穌的傷心,光是嘴裡教導孩子們要愛神,卻不曾真正鼓勵他們委身,更不曾在教會中,給他們操練的機會?沒有被挑戰過的第二代,如何學習委身?
如果都在“信仰的溫室”長大,教會也只是“屬靈的避風港”,這些沒有被挑戰過的第二代,信仰的根不夠深,就經不起大學教育環境中無神論的攻擊。我們又如何期望他們,認識到分別為聖的必要,逆著社會潮流,實踐聖經的教導呢?
他們不是“次等信徒”
第二代不是“次等信徒”,他們參與教會的必要性不容忽視。
第二代事工者經常吐露這樣的心聲:“真正有教導恩賜的人,都去教成人主日學了。不知道何時,我們才能夠把最好的資源,投入在兒童主日學或青少年團契?”“每一次我們要求教會補助,答案總是預算不足。”“教會把我們當成媬姆,不把我們看為宣教士。”
如果只是一個“媬姆”,又如何能幫助培養愛主的第二代呢?
華人教會經常很難找到自願協助兒童主日學的同工。想要找到合適的青少年事工的同工,更是難上加難。也就是說,教會裡對第二代事工,不但沒有“負擔”,反倒是難以背負的“重擔”。
當我們檢視許多華人教會的現況時,就會發現,我們對於第二代事工的確不夠看重。我們假設,一旦成人固定下來聚會,他們的第二代就會跟著進入教會。我們對於第二代的存在、貢獻、是否出席,基本上都不太認真。
可是,我們實在不應因為他們是孩子,在物質或其它方面的貢獻,相對地沒有獨立和主控的能力,就忽略了他們參與教會的必要性。這樣的心態,如同將第二代視為“次等信徒”,將第二代事工,視為“備胎”。
多來幾個“壞孩子”吧!
我們的第二代事工,一向專注於構築安全的環境,將孩子們與惡事隔絕。教會盡力服事“好孩子”,因此甚少有華人第二代事工,具異象和行動,去主動接觸鄰近社區以及有特殊需求的青少年。
主耶穌託付給我們的大使命,無非宣教。宣教的對象不只是自己家中的第二代和“好孩子”,更包括了“壞孩子”和“問題青少年”。很不幸地,一旦談論到特殊需求 青少年,教會的父母親就不由自主警覺起來,擔心自己的孩子受到負面影響,被“外面來的孩子”帶壞。所以,希望保持教會環境的純淨和安全。畢竟,這是我們為 孩子們精心構築的“信仰溫室”和“屬靈避風港”,不是嗎?
因此,父母親下意識地期望,來教會的孩子,最好是有規矩,而且成績又好的乖孩子。如果是來自美滿中上層家庭的,那就更放心了。但是,只有符合這些條件的孩子,才有資格來教會嗎?耶穌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嗎?
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為的是拯救罪人。罪人就是所有的人,包括不認識耶穌基督的失喪的靈魂。我們是否能夠放下心中的不安全感,付出代價,關懷神定意要拯救 的失喪靈魂?至於教會,也應當反躬自省:第一,我們具備哪些能夠吸引青少年的特色?第二,我們擁有哪些條件,使得青少年的父母,願意鼓勵孩子參與教會?第 三,我們有否在神面前尋求異象,主動接觸鄰近社區以及特殊需求的青少年?
結論
到底,我們的責任,是培養一群經不起世界挑戰的乖孩子,還是建造敬虔愛主的第二代?到底,我們能否順服神的心意,立定心志培養合神心意的孩子,共同用心參與 第二代事工?到底,我們教會的第二代事工,是向內、為自己的孩子而設立,還是向外、也為社區中“未得之民”(那些尚未認識耶穌的孩子)預備的呢?
我們的思維與態度,需要根本上的改變。
註:
“第二代事工”,是指在教會中長大的一代,廣義上包含了兒童主日學、青少年事工等。
作者李道宏牧師、醫師。負責華傳的“第二代宣教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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