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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更新(下) ──失樂園後的失焦與聚焦(吳獻章)

       視野從永恆中“失焦”,是人類墮落的關鍵原因。更新文化的目的乃為建立福音的文化,也就是能夠接受神的啟示、耶穌的救恩的文化。

吳獻章

本文原刊於《舉目》27期

(續上期)
在回答“聖經是否支持科技與文化更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先瞭解,解經的過程需要留意上下文,這是不能迴避的。循此原則,我們可以採取兩個角度來分析:

        第一,從《創世記》4章和5章的對比來看,文化更新並不是最重要的事:
《創世記》四章17-24節
《創世記》五章
該隱家譜
亞當–塞特家譜
拉麥以自我為中心,多妻,仇殺
以諾與神同行
無年歲記錄
記錄年歲
無兒女生養記載
記錄生兒養女(享天倫之樂)
人本主義、文化成就
神學(求告神的名)
家譜從救恩歷史中消失
家譜延續且蒙祝福(閃、含、雅弗)

         此圖表左右兩側呈現了強烈的對比。該隱的後裔有人本主義和文化成就,聖經記載下來了,並沒有抹滅他們的貢獻。但是該隱世家自我中心、多妻和仇殺等史實,同樣也被毫無遮攔地記載下來了。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中沒有該隱後裔年歲的記錄,也沒有他們“兒女生養”的記載。而且,塞特一出現,該隱世家就不再是重點。更悽慘的是,洪水之後,該隱家譜就從救恩歷史中消失了。

        反之,塞特世家雖然沒有人本主義和文化成就,但是皆有年歲記錄(5:3-32),有“生兒養女”的記載,可見享有天倫之樂。還特別記下以諾與神同行(5:22,24),說明與神親密的交往與神的啟示。

        可見,該隱一脈雖然可以誇口對科技文明的貢獻,但是上帝似乎更看重“求告耶和華的名”的塞特世家(4:26)。當有科技文明的該隱世家被洪水所淹沒後,倚重 “神學”的塞特世家的家譜,卻被延續(閃、含、雅弗),且蒙祝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甚至主耶穌,也是從塞特後裔出來的。

第二,從《創世記》1-12章的經文流程來看,該隱世家不過是“過門”:
(1) 創造(Creation,1-2章)
(2) 破壞(De-creation,3-11章)
a. 破壞的開始:犯罪/始祖受蛇引誘,不遵守神的話(3:1-13)
審判/被逐出伊甸園,地受咒詛(3:14-24)
恩典/女人後裔得勝(3:15),代死的犧牲(3:21)
b. 破壞的蔓延:犯罪/該隱殺弟亞伯(4:3-8)
審判/逐出,不得見神的面,地不再效力(4:11-12)
恩典/塞特代替亞伯(4:25)
c. 破壞的巔峰:犯罪/人終日思念惡(6:5)
審判/洪水毀滅全地(7-8章)
恩典/挪亞一家藉方舟得救(7-9章)
d. 破壞的再現:犯罪/巴別塔事件(11:1-9)
審判/變亂口音,分散各地(11:6-9)
恩典/亞伯拉罕蒙揀選(12:1-3)
(3) 恢復(Re-creation,12章之後)

         從《創世記》1-12章的經文來看,該隱世家所處的位置,乃是四個破壞步驟中的一環。再從創造(creation)、破壞(de-creation)、恢復 (re-creation)角度看,擁有科技文明可以誇耀的該隱世家,在《創世記》1-11章的整体中,不過是個“過門”。當“破壞的巔峰”降臨,被視為 “審判”族類的該隱一脈,即煙消雲散。惟有塞特、挪亞、亞伯拉罕家族,才是上帝所看重的,被永恆記念。

      《創世記》4章,對於犯了罪的該隱家族的記載,確實比求告上帝的塞特子孫(4:25-26),佔用更大的篇幅。人因離開神而孤獨、尋求自立,發展科技變成了必須;相對的,倚靠上帝的塞特家族,卻盡心求告神的名,且經歷上帝的豐富。

第三,在這兩個角度之下,可以看到文化不可能“全面基督化”:

        雖然,如本文前面所論述的,富足、科技可能誘使人離開神,且貽害子孫,但城市在舊約中不完全代表負面的意象,文明也不是全然被否定,音樂藝術可以用於神的聖 工,科技與信仰也並不互斥,甚且互相牽連。是否該發展科技和文明,是否該更新文化,在於人的視野是否倚靠上帝!尋求文化更新者必須切記:人類的救恩不在這世上!

         由此可見,改革宗神學家凱柏(Abraham Kuyper,1837-1920)的觀點,其實是過頭的。他那“人間文化全面基督化”的主張,發於兩次世界大戰之前。當時,深受基督教影響的歐美國家, 科技、工業、貿易、文化,都正處於世界的頂尖,且尚未受到兩次大戰蹂躪,沒有体會到,“科技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原子彈的祖師愛因斯坦,就為此深感無 奈)。

         凱柏殷切盼望歐洲更新、歸向基督,其勇氣、理想和異象,值得讚揚。但:
(1) 聖經對神兒女的命令,不是使人類文化基督化,而是萬民作耶穌的門徒(《太》28:19)。
(2) 雖然凱柏並沒有主張普救論,但是其主張的蘊含(盼望全人類得救),是傾向普救論的。可是聖經絕對不支持普救論(《太》22:14)。
(3) 以多元主義橫行的後現代來看,凱柏的主張顯得很突兀。更重要的是,以為現今的世界若更新,就可以達到新天新地的境界,乃是對於上帝末世計劃的誤解。由此引發的致命傷,是誤導人們以為,這世上就可以找到人類最寶貴的救恩。

         從該隱的後代都在審判下看,有文化、藝術、科學、經濟等,與得到真正的幸福乃至永恆的救恩,並無必然的關係。該隱後裔的絕望與淪喪,乃因為失去了正確的焦點。人類若想找回真正的希望,關鍵在於正確的“聚焦”──歸回上帝!

四、近主才能影響主流文化
《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的著者,尼布爾(Richard Niebuhr),在探討基督教與文明的關係時,將福音與文化的關係,分成下列五種模式(筆者在此一併簡要列出其具代表性的支持者):
第一,五種模式,及其具代表性的支持者
1. 基督反文化(Christ against the Culture)
主張福音抗拒文化,福音救人進神國,福音不要也不能改變世界。
支持者:特土良(Tertullian)、居普良(Cyprianus)、亞美教派(Amish)、重洗派(Anabaptist)、托爾斯泰。
2. 基督屬文化(Christ of the Culture)
主張基督教乃世界文化的一支,福音補足文化,神國乃在人間的天堂。
支持者:亞伯拉德(Peter Abelard)、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自由派、文化派基督教、諾斯底派等。
3. 基督超文化(Christ above Culture)
主張福音結合文化。源自中世紀。
支持者: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天主教阿奎那。
4. 基督抗文化(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
主張福音既聯合又鬥爭文化,持二元論:基督與文化、律法與恩典、神怒與慈愛對立。
支持者:馬丁路德,祈克果、潘霍華。
5. 基督變文化(Christ transforming Culture)
主張福音肩負改進世界文化的使命。
支持者:新柏拉圖主義者、極端的二元論者、奧古斯丁、加爾文、愛德華滋。
當然,這套分法有模糊、重疊的地方,有許多互相涵蓋、重疊和不明確之處,連尼布爾,都不敢下決斷,提出一個“惟一、理想”模式,只敢以呼應祈克果的書“結束不科學的跋語”(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作為該書的結尾。
之所以難以提出一套“標準答案”,乃因為各時代、各種族的文化與社會制度,複雜多元,為了傳福音必須“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難有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模式。

第二,站在制高點上,才能昂首不隨波逐流

        就算福音派的基本立場是“福音變文化”,試圖改變文化、更新文化,但因是“更新該文化的世界觀”,必須仍然借重該文化現存的模式和力量,好讓更新成為可能。
譬如,即使以“克拉朋聯盟”長期在英國政治舞臺上的影響力,仍然必須加上天時、地利、人和,方能廢除根深蒂固的黑奴販賣制度。

        然而,要改變“該文化的世界觀”,除了要有如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般,位處社會政治的“制高點”外,更不能或缺的乃是靈性上的“制高點”──長期祈禱。傳道的衛斯理——是衛斯理長期的牧養、代禱、鼓勵,支持著威伯福斯。

        原來,唯有屬靈生命超自然的注入,方能切斷罪人世界所發展出來的世界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

      《創世記》4:16-24,記載著人間如火如荼地進行文化更新、世界改造的工程,一點都沒警覺到文化更新後的洪水,很快就會淹沒這被該隱後裔所改造的世界(7-8章)。
這時,塞特的後裔站在了屬靈的“制高點”,“塞特……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4:26)。並且,塞特後裔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

        他們和舊約的先知一樣,都站在制高點──上帝的視野,對人間的君王、時代、文化見証並傳道。他們都因為靠近主,因此不僅不被主流文化左右,不隨波逐流,還昂 首走過人間文化被洪水侵襲、淹沒的災難,影響著以後的世代(閃、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原來,靠近主,才能長期影響文化!

第三,文化更新的最高層次,生命主權的改變

         文化更新的目標在哪裡?絕非一些熱愛華人文化的學者所主張,讓華人文化有“愛”、有“情”而已。文化更新,不是為了短暫善變的人間文化,而是為了永恆的福音與宣教。
沒有這樣“定焦”,所有的“文化更新”、“文化使命”,不僅是脆弱的草木禾楷,經不起永火的試驗(《林前》3:12-15),還可能浪費教會資源,做上帝不要教會做的事。

        因此,投入所謂的“文化使命”者,必須是福音“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太》24:45),知道將文化帶往何處去。

        福音派新一代後起之秀、神學大師范浩沙(Kevin Vanhoozer)精闢地指出,更新文化的目的乃為建立福音的文化,也就是能夠接受神的啟示、耶穌的救恩的文化。

         正確的文化更新,乃牽涉到更新原文化的世界觀,好讓神的道可以自由傳揚、被該文化的人瞭解,救恩被該文化的人喜樂地接納,且繼續傳揚(如此也改變了該文化的体質)。

       文化更新的最高層次,在於“人生命的主權”(世界觀、價值觀)的改變,而不在外在的文化形式。簡而言之,文化更新其實乃福音的開路者,好讓文化中那“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5)。

第四,曠野的孤單,視野必須被上帝所提升

         因此,文化工作者必須能忍受施洗約翰所忍受的曠野的孤單,“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賽》40:3),削平文化中有礙福音傳揚的“大小山岡”,挪除堵塞人心的“崎崎嶇嶇”,以迎接“耶和華的榮耀”(《賽》40:4-5)。

        而且,當被轄制的人心歸向基督後,文化工作者就必須心甘情願,從“開路者”的角色,轉變成“讓路者”,讓教會來接管、接收,牧養這些從罪惡文化中回轉的屬靈新生兒。文化工作者則甘心繼續走孤獨路,“祂必興旺、我必衰微”,且樂此不疲(《約》3:29-30)!

        文化工作者還必須當聰明的工頭(《林前》3:10),要有清楚的“教會論”,屈膝成為教會的僕人,幫助教會、成全教會,處處替教會著想,而非另起爐灶與教會爭奪地盤、資源。 

        教會中投入文化更新的信徒,更要有聖經清楚的“末世論”,趁早放棄在人間建立一個烏托邦文化帝國的虛幻夢想,免得自己辛苦一輩子卻做了虛工,以致遭受虧損,末了還經不起永火的考驗(《林前》3:13-15)。

        另一方面,文化工作背後需要“教會”的支撐。教會應當盡力鼓勵信徒,為了福音廣傳,投入文化更新、世界改造的工作。福音若想滲透社會,信徒、傳道人必須先被 上帝滲透,扮演上帝要求的角色;教會若想影響世界、改變世界,視野必須被上帝提升。若沒有“聚焦”天上,就可能發生“敬虔的塞特後裔,被該隱的後裔拖垮” 的危機(《創》6:1-5)。

        總之,要是前提不定位在“歸向上帝”,神兒女原有的“兩國論”眼光和焦點,將被壓縮到只有今生“一國論”的短暫視野。這不僅不能更新人間文化,反而要被人間文化所同化!(全文完)

作者係芝加哥三一國際大學神學博士,現任教於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
編者按:文化更新與福音的關係是當代很重要的議題。歡迎讀者就這個議題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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