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
本文原刊於《舉目》24期
居然成行
在回國的飛機上,從航空雜誌上看到一篇介紹澳門的文章,才知道馬禮遜一家的墓,完好地保存在那裡。回到家後,從書架上找出《馬禮遜回憶錄》開始讀。
馬禮遜卒於1834年,離鴉片戰爭爆發僅6年。稟承父志的兒子馬儒翰,雖然英年早逝,卻還是死在了鴉片戰爭和南京條約簽訂之後(1843年)。
由這兩個年份,令我想起美國漢學家費正清說的一句話:“做中國人的朋友的關鍵,是得死的是時候。”費氏的感慨很尖刻,也很深刻。
馬禮遜死在鴉片戰爭之前,中國人在感情上比較容易接受他為朋友。而他的兒子,死在鴉片戰爭之後,卻很容易被視作是中國人的敵人。更要命的是,馬儒翰的語言天賦,使他成了當時唯一能勝任中英談判的譯員。這一參與,變成他短暫一生的致命之處。
想到馬氏父子的死,就很想去看看他們的墓地。彼時,正和台灣的朋友接洽赴台之事。香港的文友,鄧弟兄夫婦,忽然寫email來邀請我到香港去,分享文字事奉 的心得。我在回信中順便提到一謁馬禮遜墓的想法。鄧弟兄告訴我,從香港坐船到澳門只需一小時,一個下午就能滿足我的心願。
台灣訪史
到了台北,不論是校園團契還是宇宙光出版社,都在談論2007年紀念基督教入華200周年、也就是馬禮遜入華200周年的事。
我有幸拜訪了教會史專家查時傑和魏外揚老師。見到史學家,尤其是主內的史學家,我忍不住問出了心中的疑惑:“您如何看待馬儒翰涉入南京條約的簽訂?”
查老師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推薦我先去看蘇精所著、介紹馬禮遜和他身邊之人的新書《中國開門》。魏老師回答時,則謹慎地斟酌著字句:“從事外交工作並不等同於侵略。很多人只定睛在傳教士負面的言行,而我們要做的工作,就是把傳教士積極那面的事實擺出來給大家看。”
我心深處,其實也知道,這樣的問題遠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清楚的。我之所以還是問,是因為這是200年來中國人一直在問的問題,是因為這是200年來西方赴華 傳教士一直面臨的敵意、華人基督徒一直面臨的尷尬。所以我企盼主內的史學家能壓縮出一份快餐式的回答,以應對國人的質問。然而,歷史的困惑,永遠沒有簡化 的標準答案。一字不慎,回答者便也成了“漢奸”,或“帝國主義的走狗”。
四座墳墓
回程時住在香港鄧弟兄夫婦家,鄧弟兄特意從網上下載了好幾篇關於墓園的介紹。其中一篇是魏外揚老師原載於《中信》的文章〈墓園故事多〉,較諸其它文更為詳實。
坐渡船由港赴澳。登岸後,計程車把我們帶到墓園。墓園在馬禮遜小教堂後面,綠樹蔥鬱,靜謐無聲。因為事先讀了魏老師的文章,很快找到了馬氏一家的4座墳墓。
從墓碑看過去,最早去世的,是馬禮遜的長子、只活了一天的雅各(他夭折於1811年)。因為實際上把他埋在了郊外,所以墓園中只立了一塊令人心酸的小石碑。 10年後,馬禮遜的前妻瑪麗去世。因為無處下葬,當時雇用馬禮遜的東印度公司,買了這塊地,作為旅澳西人的墓園。13年後,馬禮遜去世,葬在他前妻的左 側。9年後,馬禮遜的次子馬儒翰去世,葬在右側。
馬禮遜臨終前,勸慰圍床哭泣的華人信徒說:“百年後當結實萬倍。”果然。
馬氏夫婦的石棺上刻了很多銘文。而馬儒翰的石棺上,一如魏老師所觀察到的,除了名字以外,不著一字。為什麼馬儒翰連生卒年月也不願鐫刻在墓石上?難道他在生前就意識到,死在鴉片戰爭後、又參與南京條約的自己,將被誤解,因而緘口不言,留下一塊無字碑任後人評論?
然而,我們是誰,又有什麼權柄論斷自己的弟兄?
當我忙著用數碼相機拍攝各種資料的時候,鄧弟兄在後面喊我:“姊妹,不能光顧著照相,讓我們在馬禮遜墓前默禱。”於是,我們3人圍立在馬禮遜的墓前,默默地緬懷這位宣教先驅。
看園人從門口用粵語對我們說,五點一刻清場關門,催促我們早早了事。直到我們離開,自始至終,墓園中只有我們3人。
深園寂寞
徵得門衛的同意,我們又參觀了毗鄰的東印度公司遺址(今東方基金會)。建築正在整修,除了一目了然的花園外,幾乎沒有什麼可看的。雖然如此,仍有三兩名遊客在園中漫步。
東方基金會旁邊,是白鴿巢花園,本地居民休閒的好去處,隨處都是納涼嬉戲的男女老少。
沿著小路走不遠,就到了著名的“大三巴”(聖保羅天主教堂的音譯)。巍峨的門樓下人群湧動,多半是遠方來的觀光客。
再登船離岸,看到暮色中,碼頭上新建的賭場霓虹閃爍,想來賭桌邊、角子機旁,也一定是人滿為患。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夜幕下寂寞的馬禮遜墓。
這天不僅是周日,而且是中國的國慶假期,所以不僅澳門居民和香港居民,利用雙休日出遊,還有很多國內的遊人來此過“十一”黃金周。一路上已經聽到東南西北不 下5、6種方言了,路頭巷尾擠滿了逛街購物的人群,各個觀光景點也熱鬧非凡。而馬禮遜的墓園,竟無人拜謁。他生前所忍受的孤獨,在他死後仍然延續。200 年後,他所服事的民,大多數仍沒有認識他,也不認識差遣他來的那一位。
最終答案
一直休息得很好的我,那天晚上失眠了。蘇州拙政園有一座亭子,叫“與誰同坐軒”。這是一個浪漫的名字,也是一個孤獨的名字。想到荒無一人的墓園,又想到人潮湧動的“大三巴”。陽光下無新鮮事,200年後,人們追求的仍是外表的華美與壯觀,以及看得見的名氣。
當年的馬禮遜,路過尚未燒毀、更為巍峨的大三巴,或是路過金壁輝煌的天后宮,再回到他的小教堂,向區區3、4人佈道時,他的心中會不會掠過對使命的疑惑: “神,我不過是一個渺小的人,你為何揀選我?為何差遣我到中國來?面對這億萬之眾,我又算得了什麼?我究竟又能做什麼?一個人,真能改變一個人群、一個民 族嗎?”但顯然他最終的答案,像他在“三叉號”船上回答別人一樣堅定:“我不能,但神能夠。”
旅澳西人
馬禮遜一生,都 在尋求與他同坐的人。孤獨貫穿在他的書信中。在澳門的西方僑民中,鮮有人與他同坐。正因為東印度公司不願載送傳教士,所以馬禮遜只能繞道美國,曲線赴華。 雖然馬禮遜出色的語言才幹,令東印度公司不得不長年倚重他,但對他的傳教事業卻深具戒心。澳門天主教的神甫則敵意更濃,他覺得馬禮遜來,不是一起開拓神的國,而是來搶他的地盤。
當時,除了個別藝術家、醫生(如馬的岳父)、外交官外,停留在澳門的,多半是水手、商人、鴉片販子和冒險家。這些人,不但對宣教事業毫無幫助,反而經常引起各類外交糾紛。東印度公司的墓園中,碑石林立,埋的很多都是馬禮遜的同時代人,但有幾個在馬禮遜的事奉中有份呢?
在外邦人中做美好的見証?對旅澳西人來說,馬禮遜的聲音太苛刻了。
家人妻兒
瑪麗是曾與馬禮遜同坐的知己。但是短短12年的婚姻生活中,他們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作為東印度公司的雇員,馬禮遜每年有近半年的時間,要到廣州參加貿易。因 清政府嚴令禁止西方婦女入境,所以瑪麗必須獨守澳門。瑪麗的父母早已回國,她的弟弟威廉,原來決定留下來跟馬禮遜學中文,幾年後卻放棄了向中國人傳道的念 頭,轉去印度。
長期的分居,親人的離去,長子的夭折,和先天的体弱,使瑪麗的身体每況愈下,不得不於1815年帶著一雙兒女回國療養。雖然5年後她健康好轉,把兒女帶回澳門,卻在第二年分娩之際急病去世。
喪妻的馬禮遜,不得不把兒女又送回英國。翌年,馬禮遜唯一的同工米憐又去世。馬禮遜又是孑然一身。
但是幾年後,馬禮遜還是把孩子們帶回了傷心之地,繼續服事中國人。
“我的一家要世代事奉耶和華”,對家人來說,馬禮遜的聲音,太沉重了。
母國同胞
馬禮遜一到中國,就開始呼籲西方教會派遣更多的傳教士赴華。直到6年後,他才迎來第2名傳教士米憐。米憐卻無法停留澳門,轉赴馬六甲傳道。即便是這樣唯一一位唇齒相依的同工,也很快過世了。
米憐去世8年後,也就是馬禮遜去世前4年,才有第3“批”傳教士前來──這回由兩個美國差會派遣,加在一起,也只有兩名。
不僅如此,馬禮遜竭盡財、智收集到的中國書籍,運到英國後,先是受到海關的官僚對待,然後便是長年塵封,無人過問。在他建議下開辦的漢語學院,也在他離開後關閉,不僅因為師資無著,也因為生源渺茫。
馬禮遜發出的200餘封書信,回信率低於百分之一。有的或許被水手不經意地撇在貨船的角落,有的或許在海難中失散。更多的則可能在下午茶、小甜點的奶香中被冷漠所湮沒。馬禮遜既然去了遠東,學了漢語,就讓他和中國人去社交吧。
然而,雖然不參與,批評卻照樣批評。當馬禮遜為了獲得駐華的合法身分,不得不受聘於東印度公司時,就有人譴責他背叛了宣教的誓言。當馬禮遜在封閉得如銅牆鐵 壁般的大清帝國,孤軍奮戰20餘載,編撰華英字典、翻譯聖經、創辦英華學院,並筆耕中英文著述近40種時,卻有人嫌他的翻譯和教育工作皆為不急之務──幾 乎所有這些批評家,終生沒有到過中國,也不識一個漢字。
甚至今天,西方非基督教的史學家對馬禮遜的研究,仍是鳳毛麟角。
“到中國去宣教”?對馬禮遜母國的人來說,馬禮遜的聲音太匪夷所思了。
未得之民
那麼,馬禮遜所服事的對象,有沒有意識到,他所付出的犧牲呢?
清政府不僅禁教,而且嚴格控制洋人入境、與中國人接觸。馬禮遜學中文、購買中文書和印刷中文書籍,都要付出高於市價數倍的金額,不然就請不到人冒死來做。
中國商人重利,文人重名,都視馬禮遜所傳的福音為愚拙。迷信的平民,甚至對馬氏客死他鄉的妻兒毫無同情心,不允許他在當地人中落葬。終其一生,馬禮遜親自帶 領歸主的中國人屈指可數。而且,除了梁發之外,大部分都從教會流失了。即使今天,聽過馬禮遜這個名字的國人,也比例極小。
“相信耶穌基督”?對中國人來說,馬禮遜的聲音太荒唐了。
時代限
教會內外,仍有很多華人,把中國近代史的屈辱記憶,投射在以譯員身分參與外交的馬氏父子身上。但是當時除了傳教士外,還有誰會鑽研中文呢?作為那個時代文化橋樑的馬氏父子,是否便注定了生前生後受雙重的批判?
因此,我重新深思《創世記》中對挪亞的評價──在表明“挪亞是個義人”之後,聖經補充了一句,“在當時世代(他)是個完全人”。我們都只能在神放置我們的那 個空間和時間稱義,在我們所生活的世代認識神、跟隨神、事奉神。史前時期的挪亞如此,十九世紀的馬禮遜如此,200年後的我們仍然如此。
比如,在馬禮遜的文字中,“heathen”(異教徒,含野蠻、未開化意)和“pagan”(異教徒)的字樣,對受過現代社會學訓練的我格外刺眼。或許這是 他的時代局限性之一。但在十九世紀,這兩個單詞大概是他能想到的最中性的詞彙了。其實,pagan這個單詞,直到一個世紀後,林語堂先生寫《信仰之旅》 (英文為From Pagan to Christian)時,仍然使用,並無避諱。
振聾發聵
與鄧弟兄探討,如何在闡述教會史時,引起現代人的共鳴。若是讀者合上書本,只覺得經歷了一段曲折的歷史,瞭解了幾名古人,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人們看完一個又一個宣教的見証,受到感動之後,只不過一次又一次“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又有什麼益處呢?
華人基督徒文字事工,如何能做到,“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馬禮遜啊,馬禮遜,但願蒙受你事工之恩惠的華人教會,並不只是在200周年的日子裡才想到你。願我們每個人都興起效法你,如同你效法主,向這個世代發出一點不一樣的聲音──因你那沉默的石棺所發的聲音,比任何人聲更振聾發聵:“誰與我同坐?誰與我同工?”
作者來自上海,現旅居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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