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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能夠讀好聖經?(四之四) ──解經與文學(陸尊恩)

陸尊恩

本文原刊於《舉目》24期

u=1079077728,202785812&fm=24&gp=0       在前三期的《舉目》,我們介紹了三個正統解經的精神:第 一,正統解經堅信聖經是神的話,需要我們以敬拜的態度來研讀。第二,正統解經追求回歸聖經作者的原意,以聖經本身作為解經的最高權威。第三,正統解經的最 後目標,是更新我們的世界觀,指導我們實現基督徒的文化使命。最後,在這一期的《舉目》,我們要介紹正統如何理解文學在聖經中的角色,以及如何運用“文學 性的解釋法”(literary approach)掌握聖經的信息。

神說話也重視修辭

        神啟示聖經,是透過人類的語言來啟示自己。當神啟示聖經的時候,並不是重新創造一種語言,而是繼承人類語言的一切特質來啟示自己。在聖經中,不論是敘事、詩歌、先知書還是論文,處處可見精心堆砌的文學巧思。

        我們不需要驚訝,聖經本身也是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例如在《以西結書》第7章,這一篇嚴峻的審判信息中,處處充滿收割季節的文學意象(imagery)。神 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結》7:2-3)神說話的對象,從文學的 用法來說,是對地說話,不是對人;這樣的用法,凸顯神與以色列之間關系的破裂,到一個程度,神只對地說話。這里所謂的“結局”,是指著農作物的生長已經來 到最後一個階段。正如第10節,“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神的意思是,這個地上已經滿了罪惡,好像玉米 田里已經開滿了花,谷物成熟的時刻即將到來,收割(審判)的時候就在不遠了。

        試想,神說話為何要注重文學修辭呢?神為何不直接簡單地說: 我的審判即將來到!然而,神使用了有關收割季節的暗喻、象徵、對比、情境主題(motif)與意象,訴諸我們的情感與心靈,引導我們整個全人融入在啟示的 信息之中。我們越是默想這段信息的修辭,越能感受到整個文學鋪陳所呈現的細膩、美感與爆發力。神不是單單地宣告審判的來到,神還要將審判的必然性、迫切性 與危機感深深地烙印在我們的心中。

文學的語言是動態的

        文學的語言是動態的 (dynamic),也就是說,要從整個上下文來傳達豐富的意義,意義又可以同時有好幾種不同的層次。然而,現代哲學與語言學的發展,對於文學語言的特性 卻經常抱持負面的看法,以為文學的語言是不精準的、難以用固定的方式解讀、又經常對事實加以修飾或扭曲。哲學家們所信賴的,是機械化的語言 (mechanic),像是數學與邏輯,一次只能傳達一個固定的意義。過去受到推崇的文學語言,如今反而被視為一種溝通的障礙。但神啟示聖經,並不是用機 械化的語言,而是用動態的語言,意義總是在上下文中展現,甚至單字的意義可以在同一個段落中改變。

        例如《羅馬書》7:20,保羅說:“若 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頭的罪做的。”這里出現主詞的混淆,因為一句話里有三個“我”,似乎意義都不相同。第一個“我”犯罪,第 二個“我”又沒有犯罪,罪又住在第三個“我”里面。究竟這里的“我”是誰?是有一個我,還是有釵h個我?這個解經的難題無法從字源、文法或語法來解決,而 是必須訴諸整個上下文。

        如果我們將整個《羅馬書》第6至第8章放在一起讀,我們會發現保羅在處理的,並不是“我”的問題,而是在闡述基督到來之前,律法與罪的關系,還有基督到來之後,聖靈的工作如何解決罪的問題。保羅所說的“我”,並不是好幾個互相沖突的“我”,是同一個“我”,但是在律 法下與在聖靈里經歷了不同的變化。

        第8章第1節,說到這個“我”在基督里被聖靈釋放了,第9節與第10節又說,如今基督藉著聖靈住在這個 “我”里面。可見不是有兩個“我”,而是同一個我,原來只有罪住在里面,但如今神的靈也住在這個“我”里面,這個舊的“我”就被釋放了,成為一個屬神的 “我”,開始一個靠著聖靈治死老我的生活(參《羅》8:13)。

        試想,神用一種動態的語言來解釋這樣的真理,難道不比機械化的語言更貼 切、更深入,也更充滿力量嗎?“我”的意義雖然有三個層次,但都指向同一個我,正在經歷一個更新、變化與掙扎的過程,這難道不是更清晰地表達出基督徒生活 的真相嗎?這樣說來,神用動態的語言來啟示真理,不但不會使真理混淆,反而更清晰地闡述了真理。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能夠耐心地、細膩地,從整個上下 文來理解經文的意義。

神用文學使信息的重點更明確

        聖經中充滿文學的特質,這是神的智慧,使啟示的信息更清晰,重點也更明確。文學修飾最細膩的地方,也就是整段聖經最重要的信息所在。過去釵h被認為是矛盾、不連貫的經文,被解經家認為是拼湊剪輯的痕跡,現在因著文學結構的發現,證明其實是精心雕琢、一氣呵成的作品。

       例如《馬可福音》6:7-44,出現一個巧妙的暗喻(metaphor):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道,吩咐他們只要帶杖,其餘什麼都不要帶,彷佛羊群的主人差遣 一群牧羊人拿著杖出去牧羊。敘事的語鋒一轉,記載希律王如何愚昧地處死了施洗約翰。隨後講到受差遣的門徒回來了,吸引了五千人在曠野追隨耶穌,“他們如同 羊沒有牧人一樣”。在這里,牧羊人是君王的暗喻,羊群是百姓的暗喻。

        我們如果掌握到這個暗喻的意義,就不會奇怪為何故事中間要安插一段希律王的故事。馬可的用意是想要告訴我們,耶穌才是百姓真正的牧人,那位天國的君王,在曠野喂飽了五千隻羊,但希律卻不過是一個昏庸的掌權者。

文學性與歷史性並不沖突

        過去的解經,只重視如何還原歷史的真相,因此致力於調和聖經歷史之間的細膩差異。但文學性的解釋法,卻更關注我們如何能夠透過聖經中的文學情境,去理解作者在這段歷史中所透露的獨特信息。

       例如《馬可福音》6:45-52與《馬太福音》14:22-33對耶穌履海神跡的記載,似乎有釵h不相合之處。首先,馬太說耶穌履海的神跡之後,門徒都拜, 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可卻說,“他們不明白……心里還是愚頑。”第二,馬太把故事的高潮放在彼得在水面上沉下去,耶穌將他救起來,馬可卻忽略了這一 整段的情節。第三,在馬太的筆下,耶穌上船之後,海上的風就止住了,這件事似乎與門徒敬拜耶穌有直接的關系。但在馬可的筆下,風止住卻沒有多大的意義。

        透過馬太筆下所勾勒的文學情境,我們看見一位帶著榮耀的君王耶穌,乘著風而來,在海上行走,又在海上施行拯救。雖然暫時離開他們,卻要按著所應 漲A一次回 到船上。這好像一出君王歸來時榮耀的行進曲,這風迎接著君王的來到,然後風在君王蒞臨之時就止息了。對馬太的讀者而言,這風又成為苦難的暗喻,教會就是那 艘船,在苦難中搖蕩,迫切地等候基督的再來。這樣,馬太所呈現給我們的,不僅僅是一個歷史,而是一篇關於末世盼望的信息。

        這樣,有人問,文學是否扭曲了歷史?正統從文學性的解釋法來看這個問題,認為耶穌履海的歷史是可靠的,但神卻在啟示的過程中,賦予這段歷史兩種不同的意義;好像兩個畫家畫同一個夕陽,卻作出兩個完全不同的作品。

        更進一步說,我們永遠無法再看到同一個夕陽,我們只有畫家留給我們兩幅不同的畫。因為,沒有人可以復制一個完全沒有經過詮釋的歷史,所有的歷史記錄都經過篩 選與剪輯的過程。神賜給我們一個被詮釋過的歷史,透過不同的文學情境來呈現,這也是神無誤的啟示。神賜給我們兩個不同的歷史記錄,同時也就賜給了我們兩種 不同的信息。

       越來越多正統的解經家,對文學性的解釋表示歡迎。因為正統堅信聖經是神的啟示,聖經的文本(text)就是聖經權威的所在, 而聖經中的文學,正是聖經文本中的重要元素,我們讀經的時候,一樣要用一顆虔誠敬畏的態度去細細咀嚼,用一個敏銳的心靈去深深體會聖經文學的奧妙。(全系 列完)

作者為美國費城韋敏斯特神學院道學碩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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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我如何能夠讀好聖經?(四之四) ──解經與文學(陸尊恩)”

  1. Grace L. Juda Avatar
    Grace L. Juda

    敬啟者您好

    謝謝您提供如此精闢的解經文章.有一事請問:文章出現一些怪字,是否有何意義?

    謝謝您的處理.20160319

    1. AT Avatar
      AT

      謝謝來信提醒。經檢查沒有看到什麼怪字,可否具體提出。或是您的頁面閱讀器需要調整成 Unicode,而不是 Bi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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