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3.05.08
晉達
寫這篇文章的契機,是筆者與小旭二人的一場關於觸及自我價值感的交流。而“優秀”似乎成了一個觸發詞,讓我們想起這個標籤承載的令人五味雜陳的過往,也讓我們想要反思這個標籤帶來的傷害與憧憬,我們分別以晉達篇和小旭篇來作展開。
意識到“優秀”是如此的無聊
大概很久以前,我就拒絕成為一個“優秀的人”。但凡被草率地稱讚為優秀或者傑出,我都會莫名的反感,甚至覺得因為這樣的評價自己並非變得優秀,反倒是變得平庸了。個中原因,或許要從求學時說起。
我腦海中唯一一次記得自己曾經十分優秀的經歷,是小學1-2年級時。那時主要的課目也只有語文和數學,我成績拔尖,“三好學生”和獎狀拿了很多。然而好景不長,我漸漸發現,無論自己怎麼努力,都無法比得上那些穩定數一數二的同學。
那時為了有好的表現,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課堂上舉手,好引起老師的注意,從而比競爭對手多一個搶答的機會。但這樣的搶答,有時候卻得到反作用:搶到了機會卻不能正確回答,落得個沮喪且被同學嘲笑的下場。考試的時候,無論如何我都會輸那些尖子生一點點。尖子生因著優異的成績獲得了老師的肯定,而我以及那些努力學習的同學,卻沒有獲得相同的肯定。
於是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就已經感到十分疲憊,意識到“優秀”是如此的無聊。原來一個人的品格(甚至一個人是否真的努力學習),並不決定他/她獲得多高的評價,唯有成績決定一切。從那時起我便有了“躺平”的想法。
即便我想要躺平,父母和老師卻不允許。他們對我軟硬兼施,一面使用言語和肢體管教,一面用社會上許多“活生生的案例”告誡我:“學習不好就只能去撿垃圾、掃大街。”迫於壓力,我不得不透支自己讓成績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準,儘管這離他們期待的還很遙遠。
繞不開“勤奮刻苦努力”
小學畢業後,從北方搬去了文化不同的南方,我與“優秀”一詞的種種過節也沒有就此打住。
那些成績優異的同學,或是表現得精緻利己主義,或是除讀書以外沒有別的樂趣,但總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從來就不用太過努力,就能獲得比別的學生更好的成績。父母卻總鼓勵我學習他們,多和他們來往。我表面順從實則叛逆,直到高中畢業為止,我與這些同學的關係都很疏遠。
“勤奮刻苦努力就能成功”的神話,基本上就沒有在我的身邊出現。
眼看著自己對學習的熱情越來越弱,越來越疲憊,為了逃離 “唯成績論”的評價體系,我在高中時選擇去往美國讀大學,期待能進入一個更加健全的評價體系,或許自己可以獲得更全面的成長。
但事與願違,在美國求學並沒有治癒我在國內時期的創傷。
雖然我再一次進入了新的文化環境,但根本上仍是“唯成績論”的舊體系。這與我從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並無二致,只不過套上了一個“你需要找到你擅長且熱情的事並為之奮鬥”的外衣。
而那些“天才”們,依舊無需太用力,就可以獲得上好的教育和就業資源。相比之下,我依然無法承認自己是優秀的。
最終,為了找到自己擅長且有熱情的事,繞回到屬於自己的“賽道”上來,我花了10多年的時間努力探索,現今終於在自己擅長且合適的舞臺上從事願望中的工作。不僅如此,我更是進入了讓眾多同行們垂涎的動畫大廠,參與了知名專案。
客觀來講,我此時所獲得的成就是無法否認的。如今的我與當年在求學時期的平平無奇的自己判若兩人。
然而,我仍舊是迷茫的。為了在事業上更進一步,我非常清楚自己應當在專業上投入更多的熱情,追求在工作上精益求精。為了不變成只有成績的“優秀生”,我一直在試圖成為品格上更為優秀的人,試圖在自己身上建立不同的評價體系;另一方面,無論怎麼嘗試,但凡涉及到需要在業務上精進,我又不得不像學生時期一樣,被迫繼續磨練自己的專業技能,最終都繞不開“勤奮刻苦努力”這些方式,而這在過去的經驗來看又是失敗、行不通的。
祂先愛了我們,我們才有了價值
優秀到底是什麼?
對於今天的我來說,“優秀”一詞仍舊無法脫離“成績”、“思維”、“效率”、“速度”等字眼。這些字眼至今為止,我仍望塵莫及;競爭總是依靠這些字眼客觀存在。
進入職場以後,“優秀”的定義或許還要再加上“理解力”、“領導力”、“反應力”、“判斷力”,甚至“體力”等辭彙。
大多數人從學生時代這樣一個狹窄的評價體系中,經歷重重分化後走進社會,進入一個更廣闊而繁雜的評價體系中。那些無法適應新體系的人被首先淘汰(例如在學校成績出眾,卻在踏入社會後屢屢受挫的人),隨後在這樣幾十年的重新排列組合後,將人按照能力三六九等的分化也由此形成。
我和小旭也花了很多時間,探討中文語境下的“優秀”,在英文當中究竟該對應什麼辭彙?它既不表達為極為擅長某個領域的“excellent”,也不能被看作同譯為良善的“good”。最終,我們認為它表示的含義更接近“outstanding”、“exceptional”或“superb”,意為“高人一等”。
這也實在如此,因為一旦有“優秀”,就代表有“不良”或“一般般”存在。
因此,我們認為,“優秀”一詞不僅限於“一個人在某一特質上是出眾的”,也可以定義為“更能夠適應人類社會的需求”或者“更有能力滿足人的期待”,甚至可以說本質上是“更討人喜歡、受人尊重的”。
值得一提的是,品格在職場中被些許地放入了評價體系中,如:“情商”。然而,相較於一個業績出眾但品格一般的人,我們很難形容一個品格出眾但業績一般的人為“優秀”,而後者有更大的可能在裁員大潮中被淘汰。但凡一個人的品格不能立刻為雇主和社會帶來效益,ta的價值就不會被承認。
然而“討人喜歡、受人尊重”,甚至“高人一等”都並非基督徒應當追求的目標,我們也不應當因為自己在某一時無法滿足和適應時代的要求,就將自己定義為沒有價值。
聖經不斷地強調,我們的身份是重價買來的,是尊貴的,猶如“寶貝放在瓦器裡”(《林後》4:7);又是不會因為任何人的評價就動搖的,我們是上帝在創世以先就揀選的。
上帝愛我們,並非因為我們有價值值得祂愛,而是因為祂先愛了我們,我們才有了價值。(參《弗》1:4)。上帝對我們的期待則是希望我們忠心對待祂的呼召,並使用自己的恩賜,在上帝和人面前都做祂的見證。
上帝並不期待我們活在盲目的對比中,因為上帝為我們各人量定了能力的大小,盼望我們不論是手裡有五千兩、二千兩,還是一千兩銀子,都能夠忠心且良善地發揮它們該有的作用。
因此, “優秀”一詞一旦成為了偶像,就變成一個黑洞,再高的成就、再多的榮譽也無法將它填滿。而一旦試圖避開它,似乎又像被彈弓一樣甩得遠遠的,永無回頭之日。
與“優秀”和諧共處
我們與“優秀”難道不能和諧共處嗎?
對於個人而言,變得更好難道就因此不重要了嗎?
我是否因為和那些優秀學生有過種種不愉快的過往,而徹底否定自己成為更好的人的可能性嗎?想想看來,我並非不願意成為那些“優秀生”,恰恰是我太想優秀,甚至這些成為了我的偶像,我只是選擇了用自己的方式去實現它。
同時,我嫉妒“優秀生”們可以“不勞而獲”的天生資質。我也忽略了自己其實本來就處在優越的環境中,忘記了我從小就一直在所謂的“重點學校”中讀書,甚至直到後來出了國,到美國的大學裡都是如此。
我忘記了自己其實已經站在了較高的平臺上,正在和那些天賦異稟的人同台競爭,而正是自己的驕傲,使得那些努力卻表現平平的人,被我擅自定為“失敗者”,從而忽略了“持之以恆”、“刻苦勤奮”的價值。
因此,學習接納平凡和看到上帝愛我的白白恩典,不再高舉自己優秀的標準,並且學習竭力追求並忠心實現上帝在我身上的旨意,這成為我終身需要成長的方向。
再此,用下面這段經文作為對自己的勉勵: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
作者為帶著宣教心進入日本職場服侍的動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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