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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可能會問:“藉著上帝的靈,真基督徒會成聖到什麼程度?”在《宗教情操》中,約拿單.愛德華滋(以下簡稱愛氏)針對此問題給了我們可能是最完全的回答,他從聖經中擷取關於基督徒生活中聖靈工作的12個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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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年底,基督徒們殷切期盼全美的殖民區──這些殖民區不久就組成了美國──能回歸原本的基督教精神。但到了1742年,此大復興的精神卻產生了變化,原先以聖經為本和基督徒相愛的精神轉為狂熱,傳道者開始彼此控訴未真正重生得救,基督徒們開始分不清楚“基督樣式的靈”和“未被控制的狂熱”。而當時的報紙充斥 著偏激的言談,許多初信者不肯聽從智慧人的勸導,就開始分裂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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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我將繼續討論愛氏提出的第六個記號──屬靈的謙卑,這是聖靈在一個基督徒生命中必需且不可或缺的工作。每一個屬靈人都有一顆痛悔的心,都是謙卑的人。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對他自己的罪會有深切的感受,並且深覺不配站立在聖潔的上帝面前;對罪的感受和自覺卑劣的感受,會影響他所有的情感。這就是聖經的教導:一個重生的人有真實的悔罪,和一顆痛悔、謙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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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屬靈的人,還是屬世的人呢?由於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5:10),所以我們應該非常關切這個問題;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宗教情操》(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書,針對這個問題有頗精湛、合乎聖經教訓的解答。在此我要用這篇文章簡要地說明愛德華滋的思想,接下來的幾篇文章,則會作更深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