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之久的功課(范學德)

范學德

本文原刊於《舉目》57期

        這篇文章遲遲沒有下筆,我甚至問自己,當初為什麼答應寫這篇文章啊?“順服基督”為什麼難寫,原因很簡單,我自己沒有真正做到。儘管外表上,別人對我評價還可以,甚至誇過我,但我清楚地知道,在我內心中,存在著、隱藏著許多叛逆的東西。

        一個時常不順服基督的人,有什麼資格告訴別人要順從基督?怎麼想,我都不得不承認,我沒有任何資格。也許,有一點還勉強可取,就是我再一次反問自己,為什麼會不順從?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我把問題想簡單了。

        信耶穌之前,我就看到了:順服耶穌,這是跟隨耶穌的前提,也是基督徒的標誌。如果你不聽從耶穌基督的命令,你怎麼可能跟隨祂呢?

        我在教會中也看到,有些基督徒儘管嘴上說得很好聽,但實際上做的,往往是另外一回事。就是說,在其生命中,不大容易看出耶穌基督。於是我想,我要是信耶穌,我一定順服耶穌的命令,讓人看得出我是基督徒。

       記得那是1995年1 月9日的晚上,我一個人在書房中讀潘霍華英文版的的《門徒的代價》。他在書中說(大意):“唯有相信的人才是順從的;並且,也唯有順從的人才相信……唯有 信仰包含順從時,才是真正的信仰。信仰中絕對不能沒有順從。並且,唯有在順從的行動中,信仰才成為信仰。”

       讀完這段話後,我很興奮,哦,這就是我尋找的信仰,我就要這樣去信。後來在《我為什麼不願成為基督徒》這本書中,我記下了當時的默想:

        “主啊,儘管我現在還沒在靈和真理中深刻地體認你,但是,從今晚起,我的心開始順從你。我懷著一顆順從的心相信你。你使我明白了,相信你和順從你、相信你和跟 從你,是絕對不可分開的。相信你是信仰的起點,這是而且僅僅是邏輯上的起點。在時間的範疇中,在歷史的順序中,在實際生活中,相信你和敬畏你、順從你,相 信你與愛、跟從你,是不分先後,同時發生的。主啊,求你賜我信心,一顆敬畏你、愛你、順從你的新心。”
從那個晚上到現在,17年過去了,捫心自問,我有否懷著一顆順從的心,相信並跟隨基督了呢?是一直順從,在每一個問題上都順從,完全順從嗎?我必須誠實地說,沒有。我是有時順從,有時不順從。

        以為一信耶穌,就會完全順服祂,這是把靈性生命的問題大大簡單化了。

說到底是“罪”。

       造成自己時而不順服基督的根源在哪裡,說到底就是一個字:罪。

        那些背離了聖經的自由派們,早就把基督信仰中的“罪”作為過時的觀念拋棄了。然而,儘管拋棄了罪的觀念,面對現實世界,他們又不得不承認,這個世界不是充滿了愛,而是充滿了罪。

       對於有些基督徒來說,罪則變成了一句套話,我們承認世人都犯了罪,也承認我是罪人,但是,我們並沒有真正地成為認罪者,一個悔改的基督徒。

        我們不能泛泛地說罪、認罪,而是必須意識到那些造成自己叛逆耶穌基督的具體的罪,到底是什麼?換句話來說,儘管世人都犯了罪,但是每個人犯下的罪卻不盡相同,就好像某甲貪財,某乙貪權,某丙丁貪色、貪名,等等。

       舉個例子,保羅說過,貪財為萬惡之源。但在某一個人身上,貪財並不是他跟隨耶穌的主要障礙,而是貪權。最可怕的是,貪權往往不像貪財、貪色、貪名表現得那麼 赤裸裸,它甚至表現為堅持信仰,堅持正確的主張──實際上是堅持我的意見,堅持我說了算,你們都要聽從我,因為我的意見最符合聖經,教會只能按照這條路線 走。

       根深蒂固的驕傲,是造成我不順從耶穌基督的根源。我從小就驕傲,信主之後,確實有了改變。我不再認為我有多麼好,多麼聖潔,多麼有愛心。但是,我明明知道自己不好,心裡有許多垃圾,缺乏愛,卻仍沒有聽從基督的話,按照祂的命令去行。換句話來說,我要自己做主。

       這就表明了問題的癥結:我們不是不知道上帝的話,我們只是不遵循。對於那些高深的大道理、細微的論辯,我們也許不大明白,但是,妨礙我順從耶穌的,並不是那 些我不明白的道理,而是我清楚明白的基本命令,比如說,我們要彼此相愛、聖潔、彼此服事、彼此饒恕、彼此接納,等等。耶穌的話清清楚楚,誰都明白,我也明 白,然而我就是沒有照著祂的話去做,至少沒有始終一貫地堅持下去。

       這是我靈魂的痛苦──我絕不是不想聽耶穌的話,一心想犯罪、羞辱耶穌基 督,不,不是這樣的!我像許多兄弟姐妹一樣,渴望從此不再犯罪。正因為有這樣的渴望,我才痛苦。就像保羅說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 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參《羅馬書》7:15-24)

       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我們切切地懇求上帝拿去我們的罪,使我們不再犯罪、得罪上帝,但上帝卻沒有拿走?

       說到底,這是奧秘,我至今沒有看到一個完美的解釋。我看到的是,即使像伯爾納那樣的聖徒(路德甚至稱他為中世紀最聖潔的修士),在死前竟然也承認自己有罪。 他說:“我的一生是邪惡的。親愛的主耶穌基督,你有兩重權利,可以承受天國:第一,天國是你的繼承產業,因為你是天父的獨生子。這個並不能給我一點安慰, 也不能給我任何進天國的希望。但是第二,你藉受苦受死買來了天上的產業,息了天父的忿怒,開了天堂的門,並把天堂賜給我。因此,我便有喜樂和安慰。”說 完,聖伯爾納就愉快地死去了。我佩服伯爾納的誠實,也佩服他的勇敢,他早已譽滿天下,但他虔誠地承認自己邪惡。

        也許,這就是我們的一種順服──在上帝面前承認,我是亞當的後裔,我是叛逆的浪子。早期教父明確指出,不順從上帝的命令,這就是亞當的罪。陶恕甚至說,人的第一和最基本的罪,就是不順服。

        悔改,是順服基督的基本要求。

聽主的聲音

       據學者研究,在希伯來文中,“順服的聲音”和“聽從的聲音”,是同一個聲音。順服耶穌基督,就是要聽祂的聲音。主耶穌曾把自己比作好牧人: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祂,因為認得祂的聲音。”(《約》10:4)祂又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約》:10:14)祂還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認得”主的聲音,“聽”主的聲音,“跟”著主 走,這3個詞,從不同的方面告訴我們,什麼是順從。

        除了聖經之外,沒有別的路可以認得主的聲音,這是順服的前提。但在當今世界中,對耶穌 基督的解釋,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怎麼在這些聲音中,“認得”主的聲音?一個基本的尺度,就是十字架。我們傳耶穌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同樣,我們 也只信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而死去並復活了的基督。並且,這位基督要求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

       “聽”主的聲音,就是老老實實地按照主的話去做。其關鍵,就像一些兄弟姐妹說的那樣,把自己的權利、意見和私慾,都交給耶穌基督,讓祂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

        這裡面不可能一點掙扎也沒有,但無論如何,在禱告中來到上帝面前掙扎,無論掙扎多久、多麼激烈,最後都是一句話,主啊,願你的旨意成就!當然,也會有許多的“為什麼”,但無論問了多少,無論這些問題是否得到了答案,最後也只能仍是:主啊,願你的旨意成就!

       “跟”著主走、順從基督,不可能不付出代價,必然、甚至是付出高昂的代價。但這就是我們的路,十字架之路。唯求在這條路上行走時,主以恩典扶持我們、引導我們。因為主答應過,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的。什麼時候我們軟弱了,什麼時候我們就可以靠著祂的恩典堅強起來。

        靈修大師芬乃倫說過一句很深刻的話:真正的順服,乃是單純地安息在上帝的愛之中,就像小嬰孩安息在母親的懷抱中一樣。問題是,如何安息?信心!相信我是上帝的兒女,為祂所鍾愛!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經歷到了上帝的愛,這愛是任何人、任何力量也無法剝奪的,就像保羅說的那樣: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 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參《羅馬書 8:38-39》)。

彼此順服

        說到順服,是不是僅僅順服耶穌呢?除了耶穌之外,我就是老大,誰也不必順服?不是!
毫無疑問,只有順服耶穌基督是無條件的。任何權威或者個人要求的順服,若是背離了耶穌基督,那麼,基督徒只有一個回答:只順從上帝,也就是只順從耶穌基督,不順從任何個人和權威,不論來頭多大。

       不過,我們也不能說我只順服上帝,不順從人。套用聖經中約翰的詢問,如果你從未順服可見的權威和兄弟姐妹,那麼,你怎麼可能順服不可見的上帝的權威呢?

        對於如何順服政治權力(在上者),這個問題太大,這裡就不討論了。這裡探討的,主要是兄弟姐妹之間的彼此順服(我把教會的牧者和長老、執事,也放在兄弟姐妹 這個範疇內)。在《以弗所書》中,保羅把這概括為四個字:“彼此順服”(妻子順服丈夫和丈夫愛妻子,都以彼此順服為前提)。保羅說:“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 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0,21)

        “彼此”什麼什麼的(比如“彼此順服”、“彼此搭配”),這可以看成是耶穌對基督徒之間的關係的基本要求──不是單方面、以我為中心的,而是透過基督,互為彼此。耶穌把這一點,高度概括為4個字:彼此相愛。

       保羅則多次講到彼此順服。“彼此順服”的反面,就是以我為中心,自私自利,只為自己打算,不替他人著想,固執己見,不能容忍不同,等等。

      “彼此順服”,就是彼此服事,彼此饒恕,彼此接納,彼此建造。用路德的話來說,就是“互為基督”。你看到你兄弟餓了,渴了,無家可歸,赤身露體,疾病纏身,被 關在牢房裡,因你有一顆敬畏基督的心,你願意將基督的愛分享給他,給他吃的、喝的、住的、穿的,看顧他、探訪他……這一切,你做在他身上,就是做在基督身 上。如此,我們就成就了彼此順服、彼此相愛。世俗的統治者、領導者,與基督教會領袖之間的根本差別,就在於:能不能順服他人,能不能服事最小和最軟弱的的 兄弟姐妹、真正成為他們的僕人。
通過耶穌基督,在愛中彼此順服,這是一生之久的功課,直到我們見到主。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

1 Comment

  1. 很有同感!这是个一生的功课,又是每天要学的。警醒很重要,知道现在面对的情况正是要操练这个功课,就比较容易得胜。而我自己常常是事情过去了才想到原来神叫我学的是这个功课,我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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