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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三代間的鴻溝──從神的救恩行動尋找通途(郭顏上琉)

郭顏上琉

本文原刊於《舉目》31期

           “三代同堂”是傳統華人很看重的“福氣”,因家族的香火能傳承。舊約聖經也提到,“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參《詩》128:1、6)“子孫為老人的冠冕”(參《箴》17:6)等,可見早期的以色列人也很看重多子多孫。

          現今的社會結構改變了,年輕人多半自己組成小家庭,不僅生得少,也較少跟父母同住。所以三代“同堂”,比以前少很多。不過,無論“同堂”或“不同堂”,因醫 學的發達、人類壽命的延長,現代社會大部分的家庭,都有著“三代”的關係。但擁有三代關係的人,不論是父母、兒女或孫輩,是否真的感到自己很有福,就不得 而知了!

三代之間有“鴻溝”

           老、中、幼三代,幾乎都會承認,彼此間確有代溝,有些地方很難相通。到底是哪些原因造成的呢?

一、年代、環境變遷

          生長的時代、所處的環境、社會的變遷,以及地位、責任、所受的教育不同,使得三代人在思維想法、行為方式、生活態度,以及價值觀念等方面,都會有差異。

          年長一輩認為不合体統的事,可能早已被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一輩所接受;而在自己文化中認為很稀鬆平常的事,很可能在兒媳婦、女婿的文化背景看來,是極為唐 突、失禮的;還有些生長在國外的第三代,由於受到當地文化的塑造和影響,也會跟父母或祖父母的某些文化產生矛盾,或因語言的不同而發生隔閡。
二、親職(parenting)方式不當

             父母對子女的照顧和管教“太過”或“不及”,都會造成關係的緊張和痛苦。

           年長父母過度干預已婚子女的婚姻、家庭,以及對孫輩的管教方式,或是年輕父母對兒女過度保護,凡事幫他們安排解決,不信任孩子有能力處理等,都是該放手而不 願放手的“太過”表現。而忙於工作,過度依賴褓姆、外傭、年長父母、安親班和學校對子女的照顧,或看重兒女的學業成績過於孩子的身心塑造,漠視品格及靈性 方面的栽培和薰陶,疏於親子關係,未盡管教的職責等等,這都是不該放手而放手的“不及”情形。

三、個性、風格差異

           三代的家庭成員,不論其年齡、性別為何,都各有自己的獨特性。有的是急驚風,有的是慢郎中;有的講求原則邏輯,有的注重人際和諧;有的靠經驗做事,有的靠直 覺第六感;有的凡事計劃並照時間表生活,有的則較隨性;有的內向安靜,喜歡獨處;有的外向好動,喜歡熱鬧(註1)。因此,在互動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互相 干擾或不適應,甚至會出現衝突。

四、宗教信仰不同

           家庭成員的信仰不相同時,也會帶來某種程度的隔閡,帶來人生觀、價值觀、家庭觀、時間觀、金錢觀、生活態度等方面的差距。

五、罪的代傳、影響

           自從人類始祖犯罪之後,人與神之間就出現了“隔絕”,人不能與神往來。人與人的關係,也因為罪的影響,出現了溝壑,導致親如家人,也會有猜疑、掌控、嫉妒、 怨恨、紛爭、侵犯、推卸責任、自我中心等。從亞當、亞伯拉罕、大衛王等的家庭關係都可以看得出來,罪的代傳和影響是不爭的事實。

六、其它

           年長父母在生理方面的老化、重病、失智、精神疾病,或任何一個家庭成員的身心疾病、失業、人格異常,以及天災人禍等等,都可能會在家庭內,以負面形式反映出來。
變天塹為通途

           那麼,如何跨越三代之間的“鴻溝”,鋪設通途呢?

一、主動搭橋

           當人與神的關係出現問題、產生“隔絕”之後,神主動、多次、多方、鍥而不捨地向人說話,透過他的眾僕人、神蹟、奇事、立約、異象等方式,與人重新建立關係 (參《來》1:1-2)。直到今日,他仍然繼續主動與人來往,為的是向人類表達他的愛,讓人能夠認識他,與他親近。神對人的救恩行動,是我們可以學習的榜 樣。

1. 建立關係

           主動與家人搭建關係的橋樑。

          大部分的年長父母都很想念兒孫,有些長輩不好意思打擾兒孫們的生活,只好默默地等待和期待,忍受著孤單的日子。若兒、孫不主動,恐怕彼此的關係會一直停滯在那裡。

          聖經教導人在結婚的時候,要“離開”父母(參《創》2:24),並不是要人“離棄”父母。為人子女者應感念父母的養育之恩,遵行聖經的教導,在“離開父母”與“孝敬父母”(參《弗》6:1,2)之間取得平衡,得著神所應許的福氣,並努力成為三代人之間的橋樑。

          年長的父母,也可以主動關心兒孫們,但如何拿捏,恰到好處,彼此尊重,不成為兒孫們的困擾,而成為他們的祝福,需要發揮長者的智慧。

          筆者結婚20年,公公、婆婆曾無數次地主動向筆者和孫兒們表達關愛,不論是住在一起的時候,或因我們工作的地點變動而搬遷至遠方,他們總是排除萬難地前來探望。
他們也知道已婚子女的生活壓力極大,為了工作和照顧下一代,体力經常透支。因此,他們會主動提供協助,支援我們。但他們尊重我們的空間、隱私、決定和主導權,以及對孩子的管教方式。他們對孫兒們疼愛有加,也經常為我們禱告,有很多細節,都讓筆者十分感動。

          我們三代人,經常透過電話、網絡、郵件聯繫,或利用假期相互探訪。因著每個人的主動,使得我們三代人之間的關係很美好。

2. 良好溝通

           良好的溝通,能增進彼此的瞭解和接納。

           有些人不習慣表達內心真實的感受,即使很不滿,也寧可悶在肚子裡,或在背後批評。長此以往,會使得矛盾積累,與家人的互動更加困難。

           主動、坦誠、有智慧地說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並耐心傾聽家人的心聲,可以避免許多誤會和怨氣。但要特別注意表情、聲調和態度的合宜,因為這些比話語的內容更具影響力。

           中間一代所扮演的角色格外重要,因此夫妻間需密切溝通,達成共識之後,再與其他家庭成員溝通,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例如:如何對待配偶的父母?年長父母 若干涉兒孫的管教或生活時,年輕夫妻該如何因應?彼此的隱私空間為何?家事怎樣分擔?父母重病或無法自理時,其財務由誰負責?哪些社會資源可以運用?哪些 親人可以互相支援?如何兼顧父母和自己的配偶、兒女?這些都需要先達成共識。有了良好的溝通,就可以減少誤會、傷害或不被尊重的感覺等。

u=1435697207,3593972492&fm=24&gp=0二、放下身段

          放下自己,努力去瞭解對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離。

          耶穌基督因深愛世人,所以甘願放下身段,捨棄自己的權利,降卑為人(參《腓》2:6-8),為的是進入人類的世界,與人同在,体會人的感受,瞭解人的痛苦,以至能真正地幫助、拯救人。我們當效法他而行。

1. 相互遷就

           三代住在一起的好處,是可以節省許多開支,互相照顧,但在精神、体力上,比不住在一起的家庭辛苦些。不論是飲食、語言、文化、習慣、個性和喜好等,都需要互相遷就,包括放棄自己的利益和權利。

           另外,還需要學習放下自己的想法,花時間聆聽家人的心聲,進入他們的內心世界,体會他們的感覺與需要,不強迫家人接受自己認為最好的;並學習接納、調整,不論斷家人;更要將自己敞開,如此才能增進彼此的瞭解,進而互相幫補。

          特別是婆媳之間,婆婆若在家中較強勢,或媳婦居優勢,都不是好現象。若能相互尊重,以合作代替競爭,以欣賞代替比較,用對方能理解、接受的方式表達愛,三代的關係會更加美好。

2. 不計人惡

           對 於耶穌基督的愛,有人接受、跟從、感恩,但也有些人懷疑、反對、出賣。不論如何,耶穌基督仍然決定愛人到底,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洗淨人一切的不義。而當 人願意悔改承認自己的罪時,人不單被寬恕,與神的“隔絕”也不復存在(參《西》1:13-14:《約壹》1:9),人與神之間出現了和好與和平。

           衝突和痛苦,是三代人之間難以避免的。有些人因個性偏頗,造成家人的痛苦;有些人因患失智症,所說過的話或做過的事不承認,或把貴重的東西藏在自己不記得的 地方,而懷疑家人偷拿,弄得關係很沉重;有些人因偏見、嫉妒、個人的軟弱等等,使家人受屈或受傷,諸如此類,很容易讓人灰心、難過、怨恨……

           若受傷的一方經常計算家人的過失,不僅自己的心靈常期受到禁錮與壓傷,家人的關係也會更加疏遠、惡化。因此,靠主寬恕,不再計算家人的惡;改正自己的過錯,並請求家人的原諒,才能修復關係,讓全家人的心都得到自由、平安。

三、調整眼光
基督徒並不是完美的人,而是“施工中”的作品,正朝向“成品”和成聖邁進。所以,有時難免會在彼此的身上,看到醜陋的一面,更何況還未信主的家人!

          我們需要從神的眼光來看家人和自己,不苛求完美,而是從中体會恩典的重要性,知道我們都是軟弱的人,需要神的幫助,也需要彼此的接納,使榮耀歸與神(參《羅》15:7)。

          神稱我們為義(參《羅》8:30),且叫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並不是因為我們達到他的標準,更不是我們夠好,而是看在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的份上。因此,對於家人,無論他是好還是壞,我們都要以家人的“名分”來對待他,而不是看他是否值得或配得。

           筆者曾經聽一位弟兄談到,他父親年輕時不顧家庭,沒有負起該負的責任,讓母親受了許多苦。現在父親老了,沒有經濟能力,回來投靠他們,帶給他們很重的負擔。他覺得不值得對父親好,甚至想棄他於不顧。

           這樣類似的例子,也有可能發生在配偶、兒女的身上。他們的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些責任、代價,但以疏遠、放棄或報復作為對他們的懲罰,是否恰當呢?是否符合聖經的教導呢?

四、鼓勵欣賞

          我們要學習欣賞家人所做的,無論他們是長輩或晚輩,對於他們的付出、努力和進步,應給予鼓勵,表達肯定、感謝和稱讚。神不也叫那些被他稱為義的人得著兒子的名分,並且得榮耀嗎?

          根據學者研究指出,年長父母需要有個人活動的自由、有服務社會的機會、感到有價值,以及無論是活著或臨終之時,都能保有尊嚴(註2)。年長的父母到達人生智 慧、學問、經驗累積的最高峰,卻因為社會制度或健康狀況而被迫退休,不能繼續發揮所長。作兒女的若能理解這一點,在某些方面多請教父母,並讓父母有機會對 家庭、教會或社區貢獻一份心力,對父母也是一種肯定。

           舊約中的約瑟成為埃及宰相之後,不以牧羊的父親為恥,將父親接來,安頓在美好之地, 奉養他,引薦給法老王,使父親有尊榮。並且,約瑟也原諒傷害過他的哥哥,全家和睦,使父親歡喜,身心得享安舒。約瑟還帶領自己的兒子們,到父親面前接受祝 福……約瑟的德行,很值得我們後人學習。

跨越“鴻溝”的動力

           知易行難,我們需要的是行動的力量!

           無條件的愛,是我們跨越“鴻溝”的基本要素,而禱告是動力的來源,使我們有神賜的真愛,搭建起關係的橋樑。

          禱告使我們更加敬畏神,倚靠神的恩典和耶穌復活的大能,活出神所賜的生命,效法神為我們立下的榜樣,遵行他的話語,並以恩慈相待,彼此饒恕。

           禱告更是祈求主的聖靈充滿我們,使我們能超越自身的軟弱,去面對具有挑戰性的關係。

           我們也許無法擁有完美的三代關係,但我們靠主可以有優質的關係,使我們的家,成為真正蒙福的三代家庭。

註:
1. 吳政宏著,《個性──獨特的反應傾向》,永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
2. Herr, J. D. and Germain Weber, Aging, Rights, and Quality of Life. (Baltimore: Brookes Publishing Co., 1999), 81-92.

作者任教於美國聖荷西海外神學院,實踐神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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