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使命到文化宣教(陳宗清)

陳宗清

本文原刊於《舉目》26期

        過去十年,哈利波特的旋風橫掃世界小說和電影的市場,有些人十分訝異,何以這個以 “巫術”和“靈異”為主軸的故事,風靡了全世界的讀者和觀眾。為何在科學時代,人們還會擁抱靈覺主義(transcendentalism)的世界觀?其實,在20世紀80年代之後,西方世界整体的世界觀已從“現代主義”轉向“後現代主義”。由笛卡爾和牛頓等人建構的機械式的宇宙觀逐漸失去影響力,取而代 之的則是“新靈性主義”(new spiritualism)及“實体的另類模式”(alternative modes of reality)。無怪乎,新紀元運動在西方大行其道。

          然而,目前在中國,科學主義則是主流文化之一,因為大家喜歡標榜“科學”或“合乎科學”,作為贏得信賴或品質保証的憑據。倘若基督信仰被視為與科學敵對,要人們信奉基督教便會有很大的障礙。如此觀之,文化氛圍或文化情境會成為人信主的助力或阻力,這是不証自明的事實。

一、中美文化都在尋求出路

         20世紀初,當中國傳統文化面對西方世界強有力的批判與挑釁時,有識之士不得不重新思考中國文化的走向。何處是出路?於是有了“体用”之爭,究竟是要“中体西 用”呢?還是要“西体中用”?抑是要“全盤西化”?經過戊戍變法、辛亥革命、五四新文化運動、及共產黨社會主義的統治之後,這樣的爭執依然是非常熱門的話 題。

         直到今天,面對馬克思主義在神州大陸的適應,以及市場經濟的挑戰,中國學術界中“自由主義”及“新左派”之間的衝突與對峙從未消失。中國文化何去何從?基督徒知識分子責無旁貸,必須要去正視,並從信仰的角度給予答覆。

         過去40年來,美國社會也不斷出現“文化戰爭”的問題。傳統的美國社會建立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價值觀上,是有神論的文化。然而,隨著達爾文進化論、現代主 義、人文主義、科學主義及後現代思想的影響,傳統價值觀遭受嚴重的摧殘。每次總統大選,這種不同意識形態所產生的觀點,就會在道德和信仰的議題上展開劇烈 爭戰。過去基督徒右翼的政治影響力不斷受到質疑和污蔑,美國主流文化價值一直面對壓力、衝突與重新解釋的必要。究竟前途如何?目前尚未可知。

二、傳統神學怎樣看文化使命

         在談“文化使命”之前,需要先澄清文化是指何而言?文化的定義有160種之多,但簡單說來,文化是指人類一切活動的綜合体。根據聖經,人是所有受造者中最 “高明”的生物,所以有智慧來管理神在地上所造的一切。若詳細分析《創世記》第一、二章的記載,我們可以把文化使命歸納為以下四方面:

         首先,《創世記》1:28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個命令很顯然包括了建立家庭,組織群体的責任,讓人類的社會可以和諧的發展。文化使命一定要從家 庭開始,因為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單位,也是人學習文化、創造文化的搖籃。這個學習的過程無疑即是發展最原始的“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法律 學”和“政治學”。

        接著,根據1:26、28及2:19-20,人類的使命是要“管理”和“治理”其他的受造物,包括地球上的各類生物、 海洋、礦物等。於是亞當和夏娃要開始去認識周遭的環境,才可以成為忠心的管家。套用現代術語,他們要研究較基本的“命名學”、“分類學”、“礦物學”、 “植物學”、“動物學”、“海洋學”、“氣象學”,甚至進而探討“物理學”、“化學”及“醫學”等。

         在伊甸園裡,亞當夏娃領受了具体的命令,要“修理看守”(2:15)這個美麗的園地。於是他們要研究“生態學”、“天文學”,以達成環境保護的責任。他們体會,若要讓水果、菜蔬可以有良好的收穫,必須要有效的修理和維護。

         最後,在天地萬物造好後,神定第七日為“安息日”,以便享受祂創造的成果。這樣一來,祂也為人和一切受造物制定了“安息”的原則,使人可以認識神的偉大,並把榮耀歸給祂,這也就是真正“宗教學”的內涵與精神。

        如此看來,文化使命乃是奠基於神創造的事實。它涵蓋了家庭、社會、工作與休閒等重要的內容。所以文化建設必須以神為中心,在這個不容置疑的真理上,人扮演神要我們發揮的角色,使受造物在祂所定規的計劃和藍圖裡,展現一切潛能,榮耀神的名。

三、從文化使命到福音使命

        自從亞當墮落後,人在進行文化建設時便偏離了神創造的原則。這種“異化”或“脫軌”的狀況先在家庭裡發生,以後擴大到族群與社會中。由墮落的人性發展而來的 倫理、道德、管理觀念、經濟結構、教育宗旨,出現極嚴重的扭曲和錯誤。甚至人類對物質世界的探索,動機與心態也不正確,導致生活水平的提升不一定能真正造 福滄桑社稷。

        《創世記》第四章描寫該隱對亞伯的謀殺,孕育出社會中的仇視、衝突與報復。雖然人類發展畜牧、製造樂器、改良生產工具,使物質文明不斷向上提高,但安和樂利的社會卻無法臨到。罪成為人類社會中的毒瘤。這個問題不解決,“文化使命”的終極目標永遠不能達到。

         因此,神要對人類和文化施行救贖。《創世記》對這個主題的說明,是透過一些具体的例子和物件啟示出來。首先,神為亞當夫婦作衣服遮蓋他們的羞恥,而衣服是由獸皮製成(《創》3:21),暗示動物的犧牲。亞伯的獻祭顯明,人和神關係的恢復需要贖罪的祭物。

          從挪亞開始,壇的建立成為人與神交通必須有的程序。摩西為神建造會幕,五種獻祭成為以色列百姓蒙贖與得福的媒介。當然,這些舊約的預表都指向加略山上十字架的完美救贖──神子耶穌為承擔世人的罪而犧牲。

       “福音使命”(evangelistic mandate)或“宣教使命”(missionary mandate)即是向墮落的世人宣告神救贖的恩典,這也就是主耶穌在離世之前對門徒吩咐的“大使命”(《太》28:18-20)。嚴格說來,文化使命若 要完全落實,必須以完成福音使命為前提。然而,過去一百年來,在西方的宣教會議中,究竟這兩個使命孰重孰輕,卻爭議不斷。特別是文化使命中有關“社會關 懷”的問題在第三世界中愈來愈引起普遍的注重。

          在西方教會對宣教產生爭議的時期,斯托德牧師(John Stott)於1975年受邀到牛津的威克里夫大廳演講,這是著名的沙瓦塞(Chavasse)講座,講題是普世宣教。他特別提到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關係 ──社會關懷是傳福音的表現、手段、還是夥伴?他贊成第三種關係。該演講最後集結成《當今世界的基督徒宣教》(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Modern World)一書。

          第一屆洛桑會議(1974)以後,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問題一直成為討論的焦點。在福音派的陣 營中,逐漸形成三個派別。第一派強調歷史上宣教的導向,即以傳福音為主軸,他們分別在1989、1995、1997年舉辦了世界宣教的全球性會議 (Global Consultation on World Evangelization),來貫徹他們的目標。

          第二派是以斯托德為領袖,主張整合一種對宣教全方位的進路,把傳福音與社會公義和復和的問題一併納入考慮。1983年他們曾在惠頓學院舉辦會議,探討建立正確完整的神學基 礎,來面對教會的宣教,反對把傳福音與社會責任分開的兩元論。這個派別雖然強調傳福音和社會責任應是“夥伴關係”,但還是以“傳福音”為優先、為重要。

         第三派屬於較激進的門徒式群体,認為追求社會公義與傳福音都應視為“宣教”,沒有優先秩序的問題。贊成此派別的有賽德(Ron Sider),帕底拉(Rene Padilla)及葉司寇伯(Samuel Escobar)。

         持平而論,文化使命必須奠基於福音使命,否則將會功虧一簣。而福音使命若要有效的完成,則必須配合文化使命的進行。此兩者乃唇齒相依,關係密切。

四、文化宣教兼顧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

        “文化宣教”並非是一個新的概念,其實在聖經和教會歷史中,許多聖徒都曾在他們的生活中努力落實這件事,只是沒有人用這樣的“措詞”。說穿了,文化宣教就是把“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結合在一起。

          所謂文化宣教,即指各行各業的基督徒在不同的文化領域裡為真理作見証,引人歸向基督。比方說,作家可以藉文學作品肯定基督信仰的價值,詮釋福音的真諦。魯益 士是這方面傑出的典範。他在《納尼亞春秋》裡,以獅王阿斯能影射基督,說明人需要救贖的必須性和基督復活的大能。同樣的原則可以運用在音樂、繪畫、雕刻等 領域。這種文化宣教的方法基本上不是直接陳述,而是藉著“旁敲側擊”的形式,引發讀者或受眾對真理有更全面而深入的思考。

         我們也可以從有 效溝通的角度來思想“文化宣教”的特色。向任何人宣講永恆的真理,一定要注意受眾本身的意識形態、世界觀、語詞的含義等,因此進行文化宣教,必須用對方能 聽懂的方式來表達真理。尤有進者,宣講者必須先取得聽者的尊重與信賴,只靠理性的陳述還不一定能達到效果。

         在學術界中的討論,對話的形式 愈來愈普遍。基督徒學者可以從聖經的立場表達對“哲學”、“科學”、“法律”、“政治”等觀點,說明聖經的世界觀是經得起考驗,也有充足可靠的研究報告為 依據。由聖經建構的科學觀、司法觀、政治觀等應當在學術界有一席之地,可以和其它的觀點抗衡,為“真理”說話。

          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 基督徒哲學家普蘭丁格(Alvin Plantinga)便不停著述出書,用哲學術語為聖經有神論的模式辯護。公元兩千年,他出版《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在西方哲學界贏得好評,也對中國的哲學界造成震撼。

          另外,柏克萊大學退休的法學教授詹腓力 (Phillip Johnson),過去20年的努力也值得讚賞。1987年,他在英格蘭渡安息年時閱讀了一些有關達爾文進化論的書,驚訝地發現其中的論証十分離譜,於是 下定決心,要以“科學方法”揭發“進化論”非常脆弱的科學基礎。不久後,一批又一批的科學家響應他的呼籲,紛紛投入這個陣營,企圖從物理學、宇宙學、和生 物學,為“智慧設計”模式辯護。1990年在華盛頓州西雅圖成立的“發現學院”(Discovery Institute),即是為了要駁斥科學以“自然主義”為預設的反神浪潮。

         由此可見,“文化宣教”終極的目標,是要讓基督的真理進入所有的文化領域裡,以致聖經的世界觀可以向固有的或世俗的世界觀挑戰。透過彼此之間不斷的互動、交流、與對話,好叫世人的心思意念可以轉變而歸向神。由此觀 之,文化宣教的理想遠景是“改變文化土壤”,讓更新後的文化可以為基督作見証。這也就是著名社會學家伯格(Peter Berger)所講的社會中“合理性結構”(plausibility structure)的問題。當文化的氛圍以“有神”為合理時,要引人歸主就比較容易。反之,則較困難。

五、從聖經的例子看文化宣教

         其實,聖經本身亦是文化宣教的成果。當那位超越歷史、超越文化的主宰欲向希伯來人曉諭祂的榮耀與本性時,祂必須以當時的希伯來文化為素材,作為啟示的媒介,使接受信息者明白祂的意思。

        《創世記》描寫約瑟的故事精彩而生動。就約瑟的處境而言,他十分不容易在埃及為神作見証。他從事“文化宣教”所以能成功,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他在自己 的崗位上有傑出的表現。第二、他的生活與信仰是一致的,且令人羨慕。第三、他懂得抓住機會,在適當的時機和場合把神介紹出來。

         摩西撰述五 經又是一個文化宣教的範例。他要把神的啟示曉諭給同胞,一定得用他們能明白的話語、故事、比喻或隱喻等,於是當時的文化素材就成為他寫《創世記》的媒介。 但是在寫作的過程中,他聽憑神的指示,把不合宜的內容從原始的口傳資料中剔除,以致百姓所得的信息是從神而來的真理。

         《撒母耳記》描寫大衛是善長彈琴的人,我們可以想像,他經常一面彈、一面唱,因《詩篇》中有不少他的作品。藉著音樂來表達信仰也是十分有效的方式,因為音樂的本能是神創造的,而透過音樂來傳遞信息,通常是非常有力量的,這是文化宣教很重要的領域。

         傳統上,所羅門被視為是《傳道書》與《箴言》的作者。他是善於用文字來傳達真理的文學家。這兩卷書充滿了處世的睿智和格言,讓讀者可以從日常生活的經驗領悟永恆的真理。所以,寫作必然是文化宣教重要的一環。歷世歷代不少聖徒的悔改,是直接閱讀聖經的結果。

          但以理是位奇特的先知,也是神在猶太人亡國後,為祂百姓存留的屬靈巨人,然而他卻不是我們今天所謂的“傳道人”。自從年輕時被擄到異地,他就開始在外邦的王 宮中做事。由於他的智慧與出類拔萃的表現,最後成為波斯國的總長,位置在其他二位總長和一百二十位總督之上,擁有極高的權柄和尊榮。由於他對神至死盡忠, 使尼布甲尼撒、伯提沙撒、和大利烏都降服在耶和華面前,稱頌祂至高無上的榮耀。此外,像尼希米是在波斯宮廷中的見証,和以斯帖勇於為百姓擔當的精神,都是 文化宣教的典範。

          在新約中,主耶穌教訓門徒:“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太》5:16)這裡的“好行為”也可以放大到指一切在文化領域中好的表現。《使徒行傳》描寫多加在約帕的好名聲,及哥尼流在該撒利亞軍人中的影響力, 都是文化宣教的佳績。

六、華人基督徒所面對的挑戰

          在華人的文化中,仍然有許多意識形態是阻擋人認識神、 接受福音的。20世紀神州大陸經過“實用主義”、“科學主義”、“馬克思主義”、以及傳統中國哲學復甦的洗禮,許多知識分子對於基督信仰,已有先入為主的 偏見。要剷除文化土壤中的“石頭”與“荊棘”,本非易事。在這個特殊的政治及文化的情境中,文化宣教顯得格外迫切和需要。筆者認識一位在大學任教的姊妹, 由於她在專業上有優秀的表現,加上盡忠職守,以致贏得學生對她的愛戴,藉此在私底下有許多傳福音的機會,因而也引領不少莘莘學子歸向基督。去年她在學校開 設“心靈陽光工程”,把基督愛的真理注入其教材內,幫助學生向聖經的世界觀開放。

         寇爾森(Charles Colson)是美國福音派的領袖之一。過去30年,他努力在文化領域中與敵對聖經的世界觀拼搏。1999年他出版了《世界觀的故事》(How Now Shall We Live?),闡述基督徒如何在不同的行業中為主作見証。他深刻体會文化宣教的重要性,該書是至今筆者所讀過在這方面最佳的著作。雖然寇爾森並未用“文化 宣教”一詞,但是他所講的內容,是如何把聖經的世界觀帶到各個文化領域中,並至終引人歸向基督。雖然華人的文化情境與美國有很大的差別,但是書中許多寶貴 的原則,依舊可以採用。

         改變文化土壤誠然是一項巨大的屬靈工程,帶職或雙職基督徒在專業領域中的傑出表現,只能達到部分成效。文化宣教必須要有教會復興作基礎,否則非基督徒可能一時渴慕聖經真理,卻找不到真實的信仰群体把這樣的真理活出來,最後還是無濟於事。

         要把聖經的世界觀注入中華文化土壤,基本上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文化宣教士”必須與教會緊密合作,同心作戰。另外,台灣的文化土壤主要受“靈覺主義”世界觀 所影響,神州大陸則整体受“自然主義”世界觀主導,兩者有所不同,因此在從事文化宣教時,策略和目標也有所不同,這也是進行文化宣教時必須注意的。
作者為恩福文化宣教使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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