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3.02.28
小旭
“海龜”終於回家
2023年春節,當我和爸爸一起貼春聯時,突然意識到,上一次在家過年已經是7年前的事了。
留學期間,我只能在熒幕裡看爸爸媽媽吃年夜飯,陪他們看“春晚”。隔天,我再和身邊的朋友一起包餃子過年。
因為疫情、工作和簽證的緣故,我和大多數“美漂”的年輕人一樣,3年多沒能回國探望家人。2022年底,上帝帶領我進入人生下一個階段:我結束了在芝加哥教會的服事,成為一名“海龜”,趕在年前回了國,終於能和爸爸媽媽一起過個團圓年。
一進家門,媽媽擁抱我過後,上下打量,樂呵呵地感歎:“女兒怎麼又長高了!”
我本想打趣:“該不會是你們個頭兒縮了吧?”但看著媽媽發間點綴的銀絲,我把話咽在肚子裡,笑著說,“可能是去年開始運動後又重啟了發育吧”。
我回家後,媽媽從早到晚在廚房裡忙碌不停,張羅著做各種好吃的食物。一邊做,一邊扭頭看看我,欣慰地感歎:“孩子回來真好,孩子回來了,家裡就是不一樣。”
爸爸也充滿幹勁地進行了新年大掃除。他說之前家裡就兩個人,冷冷清清的,沒什麼過年的興致。今年我回來了,他就有心氣兒和動力。
透過99年的春晚,《常回家看看》這首歌深入人心;兒時的我常用外公的磁帶機播放著,跟著哼唱。如今,當我做家務時不自覺哼起那旋律,不禁感慨:30歲的我和即將奔六的爸媽,已經好似歌中人。
離家在外的失與得
疫情中,3年多沒能回家,有失,也有得。
在媽媽健康遇到各種問題的時候,我沒能陪伴照料,也缺乏在家人身邊活出信仰和分享福音的機會。好在天父憐憫和顧念我及家人,祂在慈愛中護理、醫治。
這也讓我看到,當我沒辦法在父母身邊時,更要為他們禱告,體會他們的需要,力所能及地用行動和言語讓他們感到被愛、被關懷。
與此同時,不在家的這3年,也讓我獲得了更多獨立成長的空間。
我的擇業、擇偶標準,一向不太能被父母理解和接受,這其中有信仰價值不同的緣故,也有其他原因。這使得我常常面臨溝通的挑戰,像是上帝給我出的考題,一關過了又來一關。然而,這也讓我練習作為一個信主的成年子女,如何與尚未信主的父母相處。
我學習聆聽他們的想法,共情他們的感受,也學習如何溫柔地堅持那些兼顧了我的理性與感受、在聖經的原則和禱告中所做的決定。
在曲曲折折、反反覆覆的溝通中,相信他們有感受到,我聽到了他們的心聲,我對未來的勾畫裡不是只顧著自己,也顧念他們的需要,看重和他們的關係,他們的幸福亦是我生活幸福感的一部分。
不僅我在成長,爸媽也在學習聆聽、尊重、接納我的選擇,慢慢地去接受:唯有我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回顧過去幾年,我們有了更多的理解和信任,也往“親密”而“獨立”的親子關係更近了一步。(註)
“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
2020年,我從慕迪神學院(Moody Theological Seminary)畢業、開始在教會全職服事時,就已經做好了兩三年內回國的打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想用“道成肉身”的方式更好地去愛家人,做他們身邊的宣教士。
我在神學院修的是跨文化宣教專業,2019年,在 “背十架的生活與宣教觀”(Life and Missiology of Cross-bearing)的課上,教授和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去揣摩《路加福音》14章25-33節這段關於“作門徒的代價”的經文。
主耶穌對眾多與祂同行的人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和合本聖經在“愛我勝過愛”那裡有個注:“原文是恨”。
這是一個令人咋舌的用詞。說出“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9)的耶穌,怎麼會叫跟隨祂的人去“恨”(hate)自己的父母呢?
我們在課上展開了對於這個辭彙的討論,我分享了自己的經歷:
在我入學的第二學期,一次和父母的視頻通話中,我又一次表達了想要神學院讀完後,先留在我芝加哥的教會服事幾年。媽媽很難理解,為何被愛澆灌長大的獨生女要離家萬裡,走這樣的“羊腸小道”?她擔心我不會幸福,幾乎以為要失去心愛的女兒。
聊著聊著,我們的情緒都越來越激動。媽媽失望、傷心、氣憤到質問我:“難道你恨我們嗎?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
聽到她這樣說,我很震驚,各般情緒湧上心頭。我既為傷害到愛我疼我的媽媽,感到心痛和愧疚,又因為她對我的誤判、對我的價值觀和道路選擇的否定,感到受傷和委屈。
正是因為這樣的經歷,讓我對《路加福音》14章26節有了切身體會。主耶穌絕不是讓我真的照字面上去“hate”(恨)父母,但是我的父母因為耶穌成為了我的至愛,我跟隨耶穌而做的人生選擇,“feel hated”(感到自己好像被恨一般)。
與此同時,面對主耶穌的這番話,我也感到一股張力。
一方面,似乎在呼召的事上向父母的意願做妥協,便不是愛上帝勝過愛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孝敬父母”是十誡中第一條帶祝福應許的誡命,是上帝的心意(參《出》20:12;《弗》6:2-4)。保羅也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裡叮囑,“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前》 5:8) 。
這兩方面,到底要如何平衡呢?
聽完我的分享,教授Andy提出了一個更令人咋舌的問題:How to “hate” parents well?(如何好好地“恨”父母?)這個問題,成了我那門課的結課論文所探究的課題。
兩種不同的“恨”,指向更好地去愛
大學畢業後,因為想要留在校園團契服事,我拒絕了4所美國研究生院的錄取。回家和父母攤牌時,我拋出的“炸彈”炸懵了爸媽。
第二天,在外公外婆家,當著一眾家人的面,爸爸和我確認是不是真的已經做出了這樣的決定,這是“走火入魔”、“自毀前程”、“聞所未聞”。爸爸甚至激動地說,如果我真的走這樣的路,從此我就不是他的女兒。
當全家人都圍起來勸說我時,我進入了自我防禦和自我辯解模式。我開始在親人面前數落爸媽的不是,揭開家庭的傷疤,忿忿地抱怨。後來我意識到,我的所言所行,無異於是對爸爸媽媽的當眾羞辱和譴責,對於他們認識福音起到了反作用。
反思那段經歷,我曾在論文中寫道:
That moment they probably felt that I hated them, but not for the reason that Jesus intends. I made them feel hated not as a result of my allegiance to Jesus, but of my unleashed flesh — my unprocessed hurt, and my pride, self-pity, ingratitude and judgement. Looking back, I can see how God worked for my good and my parents’ good out of some messed-up situation like that — He exposed my sins, our relational problems, and graciously worked on me and grew my relationship with Him and with my parents. ”
(“那一刻,我的父母很可能覺得我恨他們,卻並不是出於主耶穌所說的原因。我讓他們感到被恨,並不是因為我對主耶穌的忠心造成的,而是因為我噴湧而出的血氣——我尚未處理好的創傷,我的驕傲、自憐,我的不知感恩,我的論斷。如今回頭看,好多次,透過類似這樣一團糟的情況,上帝卻在我和我父母身上成就了祂的美意和祝福——祂使我看到我的罪,我和父母關係中的問題,也用祂的恩手在我的生命中動工,使我和祂、我和父母的關係都得以成長。”)
對於如何“hate”them well,我也得出了自己的結論:
“…hating them not in an insensitive, reckless nor self-serving way, but in a compassionate, loving and thoughtful way that is informed by where they are coming from, because the same God who calls me to ‘hate’ them also calls me to honor my parents and obey them in the Lord.”
(“…並不是用不敏感的、魯莽的、或是服務自我的方式,而是用有恩慈的、帶著愛和體貼的方式,帶著對於他們的經歷、他們的出處的洞察。因為這位讓我‘恨’他們的上帝,也呼召我去孝敬、尊榮我的父母,並在主裡聽從他們。”)
在寫論文的過程中,我也意識到兩件事:
一是,我可能一直置身於一個“假兩難處境”( false dichotomy),局限了上帝,也局限了自己。更健康的方式應該是向上帝呈開放的態度,不論是遇到新的機會還是攔阻,都當詢問祂的心意如何。祂是掌權的上帝,我相信帶著這樣的心志,就不會行在上帝的旨意之外,祂會成就在我身上的工作。
二是,我對父母的服事,和我在教會的服事都重要。倘若上帝讓我專注在對家人的服事上,我能夠放得下我覺得最有熱忱的禾場嗎?爸爸媽媽出於對我的愛,已經做了很多讓步和調整,而我願不願意出於愛他們的緣故,放下一些自己的堅持?
若我想要效法基督“道成肉身”的宣教觀,或許最好的方式,就是去到他們身邊,用他們能聽懂的方式分享福音,用他們能看見、能體驗的方式把福音活在他們面前。
後來,我在禱告中更加確定,我既有負擔在我芝加哥的教會服事一段時間,也有負擔回國照顧家人、給他們傳福音。兩者都有上帝的託付,我便決定在芝加哥服侍兩三年後就回國。
雖然經過了一段很有挑戰的等候期,但是很感恩,我順利地拿到了宗教簽證。而後我忐忑地和父母溝通,上帝竟然奇妙地開了道路,讓我得到他們的支持與祝福。因此,我能夠心裡更加踏實地作為傳道人在教會服事,直到去年年底。
道艱且阻,但有信望愛
回國後,我既享受和珍惜在爸媽身邊的日子,同時也面對著近距離相處的挑戰。
雖然我和爸媽在過去3年都有成長和改變,但是,家人似乎仍舊是最容易按到我們情緒的“觸發器”,一下子啟動我們的“老我”。
我感到沮喪,擔心自己沒有好見證。可是,爸媽似乎並不計較。我也鼓勵自己,繼續倚靠上帝的恩典活出新的生命。做得不好的地方,我就真誠的道歉和調整;耐心和愛心的功課,需要層層闖關。
爸媽身上,也有一些需要改變的地方,而我正在學習如何去接納和包容,如何帶著尊重、智慧去溝通,也去身體力行地影響他們。
和父母傳福音仍然困難:他們仍舊不認為自己需要上帝,在我試圖分享信仰的時候不以為意。我不斷摸索著如何把福音對他們用有意義的方式講清楚,我的神學裝備和牧養經驗在爸媽面前似乎找不到發揮的空間。我還需要操練在他們拒絕時不放棄的心態,並繼續為他們信主恒切禱告。
心裡有盼望
這麼多年走過來,上帝讓我看到,我和爸媽對彼此的愛是我們最大的共識,也讓我們走過了很多艱難。我相信,在天父把爸媽和我的心轉向彼此的同時,祂也在把他們的心轉向自己。一路走來,祂的恩典都夠用,今天如此,未來亦如此。我等候和盼望祂的時間。
寫下這些,倒不是為了鼓勵海外的弟兄姊妹紛紛為了父母海歸。每個人和父母的關係動態(dynamics)不一樣,每個家庭的情況、父母和子女的需求也不一樣。我們都需要在自己的環境(context)中尋求上帝的心意,摸索如何去愛、去尊榮我們的父母。
這個過程中,我們會磕磕絆絆,會犯錯,會疼痛。但是,在我們和主耶穌一起走過的道路中,願我們都經歷到,恩典夠用。願新的一年,上帝祝福我們和父母的關係,也使我們成為他們的祝福。
註:更多故事,見作者的另一篇文章《當媽媽不理我之後》)https://yzd.oc.org/oc158-20/ 。
作者是新晋“海龜”,之前在芝加哥一所年輕人為主的國語教會服侍,目前在國內家中“休耕”與“反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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