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4.01.06
楊堅
成本收益分析,是經濟學決策分析的基本方法。理性的決策者,只有在預期收益超過成本時,才會決定做某事。
很有意思的是:這一基於“理性人假設”的決策原理,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用來解釋,人對於基督信仰為何有不同的態度。從人自身的體會來看,我們選擇信或不信,小信或深信,一定存在著某些既符合聖經真理又符合理性邏輯的解釋。
許多不信者以為,虔誠的基督徒是盲目相信、走極端,這當然是錯誤的。基督徒的歸信仰及靈命成長,從人的角度來看,可以是理性的選擇。並且,理性在基督教信仰中(包括在傳教和護教中),都扮演著不可忽視的角色(註)。
一、收益和成本的計算
耶穌明白地告訴門徒,必須認真地進行基督信仰的收益和成本(代價)分析。
先說成本——耶穌提醒每一個“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的”人,做出決定之前,要“先坐下來計算費用”(參《路》14:27-28)。這裡 “費用”的對應英文,就是cost,直譯為成本或代價。
再說收益或益處,英文是benefit或good——聖經在《馬太福音》16:26,以及其他書卷、章節中,都使用過。基督信仰的收益最主要的部分,乃是積攢在天上的獎賞和靈魂益處。
顯而易見,這天上的收益,是將來才能實現的預期收益。這樣的收益,從人的角度看,不僅具有不確定性,而且按照金融理論,對於不同的人所折成的今生現期收益的數值,也是不相同的——這是因為各人所用的貼現率(discountrate)不同。
所謂貼現率,就是把未來收益折算成現期收益的轉換器。如果貼現率是10%,那麼預期明年的100美元,折算後約等於現在的90.9美元[100/(1+貼現率)]。也就是說,現在用90.9美元可以買到的東西,相當於明年用100美元買到的東西。
如果貼現率是25%,那麼明年的100美元,只能折算等價於現在的80美元。可見,貼現率越高,折算成的現期收益就越低。
經濟金融理論還告訴我們,貼現率的高低,與未來收益的風險或不確定性,密切相關。越不確定的未來收益,投資人越會要求用更高的貼現率來作為補償,因此倒推出的現期收益就越小。
二、結論不同,選擇不同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對於不同的人而言,基督信仰的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是不同的,因此他們使用的貼現率也不同。
1,未蒙聖靈光照的
對於那些沒有蒙聖靈光照,“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太》13:19),即耶穌撒種的比喻中的第一種人,“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太》13:4)。對他們而言,天國未來收益是虛無縹緲的,根本不存在的,不能折算成任何今生現期收益。
因此,即便他們對跟從耶穌的成本不甚了了,但他們感到,任何一點點的今生現期成本,都顯得得不償失。其決策過程,是符合他們的邏輯的。
2,信仰膚淺的
信仰膚淺的信徒,與信仰堅定的信徒,也有不同的收益成本分析結論。
信仰膚淺的人,相信跟從耶穌的未來收益一定存在,並且“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太》13:20)。然而,他們只有膚淺的信心,覺得上帝所應許的未來益處不怎麼確定,因而會使用很高的貼現率,把未來收益折算成今生相當有限的現期收益。
於是,在今生的苦難考驗、世上的名利誘惑……來臨之際,這些人馬上發現,基督信仰的現期成本不小。如果堅持這信仰,就要承受相當多的苦難、放棄不少世上的好處。這樣看起來,現期收益會低於現期成本。一旦到了“得不償失”的轉捩點,他們的信仰就難以為繼,有些人因此公開放棄信仰。
這些人,包括了耶穌撒種的比喻中的第二種人“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1),和第三種人“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太》13:22)。他們也是《希伯來書》6:4-6節所說的:“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並嚐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
還有另一部分人,或因宗教儀式性的習慣已養成,或因性喜兩頭通吃,他們不會選擇公開放棄信仰,但他們的信仰也只是徒有其表。他們自行大大降低堅持信仰的成本,有意忽視聖經上的教導,例如承受“火煉的試驗”為主受苦(參《彼前》4:12),不“與世俗為友”(參《雅》4:4)等,因為這些都涉及到付出高昂的現期成本。
如此大幅下調現期成本後,他們感到自己及時避免了得不償失的局面。他們的信仰在外在形式上,得以維持,但其實“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3:5)。難怪,麥克亞瑟(John MacArthur)牧師在他的《雅各書》注釋中,直接把“膚淺的信心”稱作“死的信心”。
3,信仰堅定的
信仰堅定的基督徒,在成長過程中,也同樣面臨著諸如艱難和逼迫等越來越大的今生現期成本,卻會做出不同的選擇。他們不會隨便自我下調今生現期成本,胡亂打折扣。相反,他們祈求上帝,不斷加添他們的信心。他們通過更大的信心降低貼現率,因為更大的信心能夠更確定、更清晰地看到上帝應許的益處(參《來》11:13)。
他們的選擇,也是符合理性的,而結果就是,信心不斷成長, “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4:16),也成了“本於信,以至於信”的明證(《羅》1:17)。
他們並不像很多人認為的那樣,“鑽牛角尖”、不理智、信仰上過分激進狂熱。相反,追求更大的信心讓他們更多地蒙聖靈的光照,對巨大的信仰益處越來越確定。他們會欣然地付出今生現期成本,哪怕高昂,也不打折扣。
三、結語
需要提醒的是,人做任何選擇,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這也是合乎理性邏輯的。正如經文“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所表明的,在“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時,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5-6)。
註:與不信者甚至不少基督徒的觀感不同,奥古斯丁、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司布真、麥克亞瑟(John Mac Arthur)等眾多著名神學家和牧者,都明確指出,聖靈的工作當然是主導性的,同時理性在基督教信仰中也扮演不可忽視的顯著角色。比如,司布真在《注意!牧者們》第17章,提醒牧師們:“在教導的時候訴諸理性,這是智慧的做法。真正的信仰是合乎邏輯的,似乎不講感性。”當然,他在同一章,也明確地說,牧師的傳道教導“必須要有聖靈的神聖作為”,“是聖靈用來行屬靈神跡的途徑”。類似地,麥克亞瑟牧師在《不加思索的信仰》第一章指出,”合乎聖經的信心絕不是非理性的”,“真理是說得通的;無意義的話不可能是真實的(真理)。”
作者現在美國大學任教,參與團契主日證道服事。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