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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做頭?還是做你個頭?(廖啟宏)2024.01.08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4.01.08

廖啟宏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5:22-29)

這段經文,可說在婚前輔導、解決夫妻矛盾、講臺上教導夫妻相處之道的百搭經文。但可惜的是,許多人不明就裡,將這段經文簡化成:只要妻子無條件順服丈夫、丈夫不移情別戀拋棄妻子,就是模範基督徒婚姻。

更有甚者,在華人教會中,常將這段經文用來為 “以夫為天”的傳統觀念背書——上帝美好的恩典和教導被簡單粗暴地濫用,成為罐頭化的口號,甚至成為丈夫挾制妻子的護身符。

因此,在教會中經常看到許多在婚姻關係中苦苦掙扎的家庭。當他們尋求輔導時,得到的答案可能僅僅是 “管好你的太太、做剛強大丈夫”這類說法來要求弟兄,或是“順服就蒙福”這樣的說法來挾制妻子。使得無法達到這樣標準的家庭,感到不配、困惑、受傷,甚至有人因此黯然離開教會。

對經文的錯解,會造成人對上帝心意的誤解,也會使我們的信仰成為教條,將我們無法負的軛馱在我們和他人背上。這不但不是基督給我們的自由,反而是箝制和咒詛。正如耶穌說的:“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23:4)

保羅的這段經文,表達的是合上帝心意的婚姻所能夠體驗的美好,甚至能夠映射出基督和教會關係的榮美和奇妙。

要正確解釋這段經文,先來看看這段經文“不是”什麼?

不是什麼?

1、不是打壓妻子的藉口。

現今的社會,男女受教育的機會、職場的表現、工作的能力都各有千秋、不分軒輊。在許多華人教會中,也常有“女多男少、女強男弱”的現象,很容易激起弟兄的不安全感。

在家庭中大小事情,舉凡未來規劃、家庭開銷、家庭分工、教養孩子、姻親問題等出現爭執時,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弟兄非但不會溫柔、謙卑、有智慧地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法,反而會將妻子的擔憂或意見當成不順服的表現。一句“不聽我的,你就是不順服”,指責妻子“不屬靈”的大帽子扣下來,把溝通的門關閉,也一點一滴侵蝕了彼此的信任和愛的關係。

如此的模式,使得許多在各方面(學識、事業、經驗)都不比丈夫差的妻子,硬生生地被要求靜默不語。這好比一個船員在雷達螢光幕上,眼看著船要撞上冰山了,但被船長要求噤聲,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船駛向毀滅。長久下來,良人變涼人、佳偶變怨偶。雙方在婚姻圍城中,過著想出去卻出不去的苟且。

這種只要求妻子、不要求丈夫的錯誤,與聖經的文本也不符。

當我們仔細讀《以弗所書》5章22-29這8節經文,會發現單就份量和比例而言,保羅對丈夫的要求,遠比對妻子來得多。因為只有兩節是對妻子的教導(22、24節),其他6節都是對弟兄的教導(23、25-29)。與其說這段經文是保羅對妻子的要求,不如說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更希望強調弟兄在婚姻中,體現出基督愛教會的真正意義。

2、不是有毒的男性氣概(Toxic Masculinity)或操控型的女性氣質(Manipulative Femininity)

萊特學院心理系教授Terry Kupers,將“有毒的男子氣概”,定義為各種導致社會退化和破壞的男性特徵,諸如“過度的競爭心態,缺乏同理心,強烈的控制主宰慾,懼怕依賴他人,容易訴諸暴力,鄙視女人、同志和任何表現女性特質的男人。”( “Toxic Masculinity as a Barrier to Mental Health Treatment in Prison,”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June 2005, 61.)

在教會中,有毒的男子氣概找到了一片沃土。由於群體效應的結果,有毒的男子氣概不見得是大喇喇地以大男人的形象展現,而是表現在不顯眼的細節上。例如,因自己在社會或經濟上的地位輕看妻子或其他人(或是相反地,憎惡另一半或其他人經濟地位比自己高);貌似敬虔,但以自己在教會的地位搬弄是非或宰製他人;事無钜細一起都要管的領袖;動輒對妻子冷暴力或消極抵抗的丈夫。這些看似不同的表徵,都是對男子氣概的誤解。

在經文錯解的處境下,一個弟兄一旦進入婚姻,我們就將弟兄放在造物主的位子,錯將全部的權力賜給了他,並且標準化地要求妻子凡事順服。在如此離譜地的錯解之下,弟兄貶低、打壓妻子,成了“做屬靈領袖”的符號;跋扈剛愎變成了自信的象徵;死不認錯成了剛強壯膽的偽裝。

丈夫不是基督,弟兄們也是罪人,需要謙卑地同樣依賴上帝的幫助。

有趣的是,一般教會中對這段經文的解釋,都是強調丈夫“做榜樣”、“當領導”。但是在經文中,保羅沒有要求丈夫帶領他們的妻子,保羅一再強調的,是丈夫要愛他們的妻子、為妻子捨己、保養顧惜、愛惜妻子。保羅以基督待教會的心腸,來鼓勵丈夫待自己的妻子。

與有毒的男性氣概同樣具危害性的,就是操控型的女性氣質。有些人錯解這段聖經,開玩笑說丈夫是頭,但是妻子是脖子:脖子轉哪裡,頭只好乖乖地轉過去。這種描述便是操控型的女性氣質。

有些妻子,企盼成為教會中的模範生,也深知牧長所期盼的模範家庭樣板,便勉力在言行上表現出順服丈夫的樣子。可惜順服只是其工具;而且心思細膩的女性,通常知道如何拿捏丈夫的心思。這樣的夫妻關係也就參雜了自己的私慾,同樣是不合上帝的心意。

3不是將家庭三六九等分等的標準

在許多華人教會治理中,錯誤理解這段經文的另一個結果,是將重責大任,只託付給看似有“柔順妻子”的丈夫。甚至搬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前》3:5)來,作為將會眾的家庭分成三六九等的依據。

雖然家庭的因素在服事中需要被重視,但若如此彷彿以企業管理之關鍵績效指標(KPI)來檢視不同家庭的教會治理,不僅不是以愛彼此接待,更使得有服事負擔的弟兄姊妹感到被論斷、受傷。

更有甚者,在如此教條式的“模範”家庭的框架下,單身的比不上有家庭的、比較不柔順的妻子家庭比不上柔順妻子的家庭……教會治理成了宰製關係,牧長用胡蘿蔔(教會地位)來吸引弟兄姊妹擺出敬虔愛主的形象,可悲也可嘆。

在“不是什麼”之後,我們來看看保羅寫這一段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是什麼?

1、恢復上帝設立婚姻的榮美

《創世記》記載,因罪進入世界,使地受到咒詛、人與人和人與上帝的關係破裂。但是在基督一次而且永遠獻上贖罪祭之後,原本深淵之隔的人神關係恢復了,原本罪孽深重的人被救贖了,原本彼此用盡心機、彼此猜忌的婚姻關係,成了彰顯上帝與教會榮美的見證。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像個父親一樣,對這個他待過3年的城市有著深切的勸勉,並且期盼擴張以弗所教會的屬靈視野。在通篇內容中,保羅不斷地將我們的目光引導向上,讓讀者能夠越過世上的患難,看到上帝榮耀的恩典、基督榮耀的救贖、聖靈榮耀的印記。

這樣的主題在第5章22-29節也不例外。相較於夫妻相處的教導,保羅在在這短短8節的內容中,更多提到的是基督的心腸,並提到教會8次,以及多次提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其重點是基督和教會之間的奧秘,以及保羅用這個奧秘來鼓勵丈夫和妻子愛的關係(參《弗》5:32)。

當我們放下妻子-丈夫權力角力的透鏡,重新用屬靈的眼光來讀這段經文時,我們的理解便從婚姻須知的繁瑣焦點,舉目聚焦上帝與教會的奧秘和愛。

保羅在此提到基督是教會的救主,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使教會成為聖潔,基督保養顧惜教會等等。同樣的經文,我們不應該將其錯解為挾制妻子、擴張男性氣慨。對此經文正確的解釋,應該是保羅以基督的愛激勵丈夫來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那樣的深刻,同時使夫妻恢復《創世記》上帝設立婚姻的榮美。

2彼此犧牲

在現代許多婚姻建議中,經常講到夫妻的AA制和分工,深怕自己多給了一點,而對方沒有對等的付出時就虧大了。這導致彼此沒有信任,只有算計。

然而基督為我們做的榜樣,是祂甘心限制自己原本有的權利,放下冠冕,道成肉身來服事人,甚至在世人最終把祂送上十字架時,祂也輕看了羞辱(參《來》12:2)。

這就是保羅對此真理的描述:“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5:2)基督自己也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保羅對丈夫有著比妻子更高的期許。並不是說弟兄等同於基督,而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讓我們瞭解真正“頭”的意義——作為一個“頭”,並不是狂暴肆意的嘶吼,而是寧可放下自己的權利,甘心情願地貼近妻子,瞭解她的需要、擔憂、軟弱以及她的願望。愛她、保養顧惜她、不計付出地為她捨己。這一切是因為愛。

正如門徒因為看到基督的犧牲,而甘心放下對未來的計畫,情願順服上帝的差遣和旨意。對於妻子,保羅也鼓勵妻子因著丈夫的愛與捨己,甘心放下自己的驕傲,而敬重順服丈夫。所謂“順服”(submit, ὑποτάσσω),是主動的用法,也是出於自願。我們沒有人會喜歡被強押威逼下不得不順服。因此這種順服不是出於勉強,而是一種自願的犧牲,是一種愛的回應。

結語

約翰·派博牧師在《此生瞬時的婚姻》(This Momentary Marriage)一書中講到:

“婚姻主要不是為了經濟上的繁榮,而是展示基督和祂的教會之間守約的愛。 認識基督比謀生更重要。 視基督為珍寶比生養孩子更重要。婚姻成功的源泉,不是完美的性和雙份收入,而是透過信仰與基督聯合。” (註)

在基督裡,屬祂的兒女恢復被造的尊榮。在基督徒的婚姻中,我們不只是一個提供家計的丈夫或妻子,不只是生養孩子的監護人,也不只維持著彼此較勁、性別戰爭中的緊張關係,我們是彼此順服,彼此相愛,彰顯上帝與教會榮耀的關係。

願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讓我們不管是獨身亦或是在婚姻中,都能活出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上帝的子民的光輝。讓人因著基督在我們身上彰顯的自由與恩典,歸榮耀給上帝。

註:John Piper, This Momentary Marriage: A Parable of Permanence(Inter-Varsity Press, 2009), 178.

作者現為加州州政府發展服務部研究主管與金融部首席經濟學家,並在加州大學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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