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問正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9期
我是幾年前信主的一位大學教師。猶記得初到教會時,聽到莊嚴柔和的聖樂,竟忍不住淚流滿面。在我當時身為慕道友的心目中,教會簡直是人間淨土,是個真誠平等的大家庭。
等到入教越久,漸漸由“客人”成為“主人”(長執)以後,我也不知不覺地溶入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教會文化中。我發現華人教會中有很多美好的文化是值得發揚光大的,例如:照顧新留學生的愛心,帶職事奉的付出,佈道宣教的熱忱,學貫中西的教導等等。
但是,另有一些文化,在我看來,與世俗社會是大同小異的,例如:顧及面子,不問是非;不敢當面說實話,只在背後說閒話;推選長執時,不看其屬靈光景,只看其學歷背景。
其中一個最奇怪的,是介紹講員或互相稱呼時,偏愛社會上的頭銜,如李博士(科學學位,與神學無關)、王部長(二十年前出國時的官位)、黃醫師、吳校長(十年前早已退休)、錢經理等。若基督徒真的認為“職業無貴賤”,為何不在教會中也介紹:王理髮師、吳搬家工、趙褓姆呢?我並不反對在教會中因事工的需要稱呼牧師、長老、執事、傳道、老師。但是,主內肢体該如何彼此稱呼介紹,似乎只是小事一樁,卻不經意地反映了內在的價值觀和教會觀。
而這些價值觀符合聖經的教導嗎?主耶穌不是親近那些凡夫俗婦嗎?祂豈不是斥責法利賽人“互相受榮耀”嗎?《雅各書》不是說不可按貧富待人嗎?我們這些受洗歸入基督的 人,豈不都已是天父家裡的人,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嗎?在基督裡,豈非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嗎?我們能不能在教會中建造一種超越世俗的新文化呢?
基督改變我們,是改變我們的“老我”,洗刷我們千百年來在中西文化大醬缸中所受的浸泡;也改變我們從亞當遺留下來的習性,成為像基督的人。正如德國神學家潘霍華在《追隨基督》一書中所說:“我們絕不能再在我們撇棄的地方重起爐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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