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還好 ──重思華人教會的“第二代事工”
要“乖孩子”而不是“敬虔的孩子”的父母,不可能鼓勵孩子委身。 李道宏 最佳演員、屬靈瘸子 “這麼說吧,我們教會裡的年輕人都很會‘演戲’。許多孩子都能得最佳演員獎。” 一位在華人教會中負責第二代事工(註)的牧師,苦笑著說。 “這些孩子總是可以表現得很屬靈,讓你誤以為他們的確與主同行。不過,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們並沒有真正與主有親密的關係,全都可以算是屬靈的瘸子。” 當然沒有一位牧者,能夠拍胸脯保証,自己所牧養的每位信徒,都是切切實實與主同行的。不過,我們是否能約略覺察到他們近期的屬靈狀況?對於在教會長大的第二代,他們的屬靈狀況,我們又到底能夠掌握到什麼程度呢? 英文有句諺語說,“Ignorance is bliss.”可意譯為:“傻人有傻福。”確實,很多時候,如果不知道實情,心裡還舒坦些。 比如為人父母的,一旦曉得孩子們在學校裡,在朋友間的真實對談,不知晚上還睡得著、睡不著覺?再如想到這些孩子帶著這種屬靈光景長大,然後遠離教會,有朝一日丟棄信仰,甚至有些孩子,還沒有長大,就從教會中失蹤。 不知道作為牧者的我們,是不是晚上也還睡得著覺? 當今教會所面臨的最大悲劇,實屬第二代信徒的流失。放眼觀看教會的第二代,若以年齡區分,越是接近成年的孩子,去教會的就越少。更令人憂心的是,大約70%的第二代基督徒,在大學四年期間丟棄了信仰。 對教會的錯誤期望 這樣的狀況,與家長對教會有著不正確的期望,有很大的關係。 許多家長認為,教會理當全權負責造就和養育出屬神的第二代。很遺憾的是,聖經不是這麼說的。孩子是神賞賜父母的產業。教養和造就敬虔的孩子,是父母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參見《申》6:6-9)。 當然,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有協助每個肢体、每個信徒的功能。例如華人教會,的確可以協助家長教導孩子,引導孩子們尊敬父母,体諒父母親的苦心、父母的犧牲 (包括移民異鄉,為的就是將最好的給孩子,成就下一代的前途)。教會還可以協助孩子們,体會華人在世界的地位與角色,並且認同中華文化的美好、學習中 文…… 然而,如果我們稍加思考,就會明白,這些並非聖經的要求。如果父母親本身沒有聖潔和敬虔的榜樣,又怎麼能指望教會,僅僅藉由每週幾個小時,奇蹟式地把孩子“變成”虔誠愛主的人呢? 上帝不是要“乖孩子” 身為父母親,我們是否曾鼓勵他們真正委身呢?我們經常禱告,祈求神給我們“乖孩子”(go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