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的神學取向 ——衛斯理對當代中國教會的啟迪(一)(呂居)

本文原刊於《舉目》雜誌67期

BH67-36-7483-圖1.John_Wesley_by_William_Hamilton.1788R20呂居

      在今日再思衛斯理兄弟(約翰衛斯理,1703-1791;查理衛斯理, 1707-1788)及其神學,是恰當而必要的,因其對當代中國教會有多重的鑒戒與啟迪。

      衛斯理兄弟生活在18世紀的英國。當時的英國,與今天的中國類似,都是社會飛速變革的時代。工業化和城鎮化,一方面產生了擁有大量財富的新興資本家族群,另一方面,也把大量礦工與農民,拋在貧困線上掙扎。社會兩極分化,道德破產,酗酒、賭博泛濫,棄嬰隨處可見。底層民眾感到絕望無助,怨戾之氣濃鬱,社會矛盾一觸即發。 

      然而,英國最終避免了法國大革命暴力、流血的大破壞模式,和平實現了制度變革,平順進入現代化。這種良性的制度變更,衛斯理兄弟功不可沒。

      法國歷史哲學家埃利阿萊維(Elie Halevy, 1870-1937。編註),比較英、法兩國從專制過渡到民主的過程,他評論道:“如果我們相信經濟狀況決定人類的歷史命運,那麼幾乎可以肯定,19世紀的英國,比起所有其他國家,更應該爆發政治和宗教革命。”(註1)

      當時,無論是英國憲法,還是作為國教的聖公會,都已無力挽回英國社會的暴力趨向。然而,當時一種“不從國教”的信仰力量(Religious Nonconformity),挽救了英國,沒有像法國一樣,產生類似雅各賓主義的極端暴力專政。阿萊維所謂的非國教信仰力量,就是衛斯理兄弟領導的19世紀英國大復興!

      按照聖經“從果子辨認樹之本質”的實效認識論,循道會領導的英國大復興,既已產生如此宏大而正面的社會效果,必定值得我們深入研究並借鑒。本文嘗試先探討衛斯理神學對當代中國教會的意義。

 

衛斯理與預定論

     毋庸置疑,衛斯理遵循的是阿米念神學(Arminianism)。阿米念主義在神學系統的完整性方面,顯然比不上加爾文主義(Calvinism)。衛斯理也從不認為自己以系統神學見長。他側重的是信仰的實踐與經驗。且在牧會、佈道、宣教等事工中,對加爾文主義的邏輯體系提出了質疑。(參:方鎮明,《在夾縫中,追求合一》,《舉目》59期。http://behold.oc.org/?p=7391。編註)

      綜觀神學歷史,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他力救贖理論。大公信仰大都側重上帝在救贖過程中的全能與主動。人是處於墮落與被動境地的救贖對象。奧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加爾文等神學家們的觀點,莫不如是。

      只是,加爾文的預定論,把救恩論中的神性因素絕對化。作為被救贖的人,在救恩實施過程中,沒有任何自由與貢獻,沒有任何能動性與創造力。人,在加爾文神學中,被物化為完全被動的救恩受體。衛斯理認為,這顯然與人作為意識主體的存在特點,並不相符。

      衛斯理試圖修正加爾文主義的極端色彩,還原聖經闡明的、人作為救恩受體的責任與使命。他在 《白白的救恩》的講章中指出,預定論是危險的教義,損害了基督信仰的完整性(integrity)和可信度(credibility),從根本上否認了救贖、宣道、聖潔、行為、德行、安慰、盼望等諸多信仰要義。他認為:

      “(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所表達的,無非是這樣一個信息:基於永恆、不變、不可抗拒的神聖旨意,特定的一部分人類總會得救,而特定的另一部分人類總會沉淪。前一部分人類不可能失落救恩,後一部分人類不可能得到救贖。”

      “……對於那些預定得救的人,無論是否有人對他們講道,他們總會得救的……對於那些預定被棄的靈魂,也同樣是毫無意義的……

      “如此看來,我們的講道是多餘的,你們的聽道也是多餘的。”(註2)

 

衛斯理看救恩

      衛斯理畢生致力把信仰建造在聖經的基礎上,他相信救恩完全是基於上帝的能力與恩典。他只是不被特定的神學理論所禁錮。

      衛斯理在艾德門街的重生經歷(Aldersgate Experience),是因為有人在會上宣讀了馬丁· 路德《羅馬書注釋》的序言,使得衛斯理的內心,莫名其妙地溫暖起來(strangely warmed)。在那一刻,衛斯理確信 “唯獨基督,給了我得救的確據。基督帶走了……我所有的罪,救我脫離罪和死的律。”(註3)

      從此以後,“因信稱義”成為衛斯理畢生服膺並傳揚的真理。他絲毫不懷疑上帝的全能與崇高。然而衛斯理認為,上帝的全能,必須與上帝的其他屬性放在一起理解——尤其是上帝的慈愛與恩典。單單強調上帝的全能,往往會阻礙和損害我們對自身責任的理解。

      衛斯理認為,上帝的意志自由,植根於上帝的慈愛屬性。預定論片面強調了上帝的意志自由,得出的結論因而與上帝本性的慈愛、良善相互抵觸。衛斯理相信,上帝的全能應當包容、允許人的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這樣的神觀,非但絲毫無損上帝的榮耀,反而“無限深化我們觀念中的神聖智慧、公義和憐憫”(註4)。

 

透過衛斯理看加爾文主義

      衛斯理對於加爾文預定論的質疑,對於中國教會有著現實借鑒意義。

      近年來,隨著改革宗神學在新興城市家庭教會的流行,不少教會面臨神學甄別的挑戰。這令人喜憂參半。

      令人喜的是,當代中國教會開始認真思考神學取向,許多教會選擇博大高深、體系完備的加爾文主義作為信仰傳承。令人憂的是,加爾文主義的抽象性與複雜性,導致一些教會陷溺於教義爭論,逐漸失去行動能力和外宣熱情。還有些人標榜自己為純正加爾文主義者,對教會牧長指責、非難,對弟兄姐妹批評、論斷,對非改革宗教會詆毀、非議,在教會內外分門別類,結黨自義,破壞教會合一,使得本已外患重重的新興城市教會,更加舉步維艱。

      如何正確評估加爾文主義,汲取精華,淡化其僵硬教條色彩,使其成為切合時代及本土需要的理論資源,這是當代中國城市教會面對的緊要課題。衛斯理的思考和實踐,正提供了極佳的視角和切入點。把衛斯理神學介紹給當代中國教會,有助於當代中國教會建立平衡、注重實踐的信仰傳統。

      筆者畢業於西敏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深受加爾文神學傳統的恩澤,也很慶幸自己在這樣一個持守聖約傳統的學院裡,打下純正的信仰根基。迄今為止,加爾文仍是我最認同的神學家之一。同時,我也理解衛斯理對加爾文主義的批判。我相信,批判性地繼承,是對優秀理論體系最合宜的態度。

      故此,我不揣冒昧,對加爾文主義所呈現的絕對和極端傾向,作出如下幾點批判,供所有熱愛加爾文神學的朋友參考:

 

一、違背悖論性的神學思考模式

      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違背了悖論性的神學思考模式。

      對基督教神學稍有認識的人,都不難發現神學命題的悖論性特徵。比如,上帝三位一體論、基督神人二性論、聖經的雙重作者論。這些“兩者兼是”(Both/And)的命題模式,超越了非此即彼(Either/Or)的邏輯排他性,因為,上帝的神性超越邏輯、道德等人腦思維範疇。

      在救恩論問題上,加爾文雙重預定論採用的是非此即彼的思維模式,以犧牲人的能動性為代價,追求邏輯思維的嚴密與完整,打破了“兩者皆是”的悖論性神學命題模式。倒是衛斯理神學保留了救恩論的內在悖論性張力。故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在方法論方面,衛斯理比加爾文更符合神學思維和聖經教導。

      這一點,在釋經實踐中可以得到印證。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常常需要強解某些聖經章節,來維護其教義體系的邏輯完整性。而衛斯理神學則可以從容面對同樣章節,並從這些章節中找到踐行信仰的動力。

 

二、視角錯位

      預定論者假想自己處在上帝的位置,用神性超越的眼光,洞悉歷史過程。

      如果能從超越、永恆的角度俯視歷史,世間一切確實洞若觀火,赤露敞開,透明澄澈。但問題是,誰膽敢宣稱自己具備這樣的眼光和視角呢? 要知“隱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29:29)。

      人作為歷史長河中的一朵浪花,無可避免地裹挾在歷史過程之中,並不具備那永恒、超越的觀測角度。即便是基督徒,擁有上帝的聖言啟示,但上帝的揀選仍然奧秘,無人能盡數析透。

      再者,歷史尚在展開過程之中,沒有人配充當末世終點的審判者,對救贖與滅亡這種生死大事,作出任意而抽象的判斷。

      總而言之,預定論者有意無意地把自己安置在永恆、絕對的角度,評判時間過程中的歷史現實——那是上帝才具備的視角,任何人以這樣的立場自居,都是僭越。

 

三、判斷標準誤置

      預定論者力圖繞過表像抓住本質,繞過行為直指人心。然而,這並非聖經啟示的認知途徑。主耶穌教導門徒的認知方式,乃是“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20)。因為,“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他來”(《路》6:44),“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18)。

     “果子”在聖經裡,通常喻指行為、效果、性格、生命。為何不能從“根”判斷樹的好壞?因為根代表本質。上帝並未賦予我們繞過表像、直接認知本質的能力。

      倘若我們無視人的行為特點或生命特質,憑空妄斷這個人被揀選、那個人被棄絕,顯然不僅有悖常理,且不符合聖經教導。

     “根”代表的是可能性,“果子”所代表的是現實性。並不是所有的可能性,都必然轉化為現實性——舉例說,並不是所有無花果樹,都結無花果。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要咒詛那棵光長葉、不結果的無花果樹(《可》11:12-14,20-26;《太》21:18-22)。果樹要多結果, “根”固然重要,“樹”本身的生長、發展過程也很重要。這個生發過程,包含了果樹本身的創造性參與。因此,衛斯理恩典理論,既包含先在恩典(Prevenient Grace),也包含責任性恩典(Responsible Grace)。

註:

1. Elie Halevy,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Translated by E. I. Watkin (London: Ernest Benn, Ltd. 1949-52).  J. B. Brebner, “Halevy: Diagnostician of Modern Britain,” Thought 23 (88), pp. 101-113.

2.  John Wesley, John Wesley’s Sermon An Anthology, edited by Albert Outler and Heitzenrater (Nashville, Tennessee: Abingdon Press, 1987), 52.

3. Henry Rack, Reasonable Enthusiast John Wesley and the Rise of British Methodism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3), 144.

4.  John Wesley, The Works of the Rev. Mr. John Wesley, A.M. with the Last Corrections of the Author, Edited by Thomas Jackson. 3rd Edition. 14 volumes (London: Wesleyan-Methodist Book-Room), X:230-4; VI: 317-18.

 

作者來自江蘇,西敏神學院畢業,目前在美國麻州某教會任牧師。

20 Comments

  1. 关于卫斯理和改革宗之间的分歧, 决不是一篇文章所能够弄清楚的。 所以无论作者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都是可以接受或者忽略的。 但是令人困惑的是作者立论的方法:

    他首先采用所谓的實效認識論来认可卫斯理的阿米年神学观点, 然后依次为基础, 采用神学批判的方法来批判加尔文神学。这种方法令人不解。 这种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方法对于任何严肃的讨论是不合适的。

    即使对于實效認識論的应用, 作者也采用了非常轻浮的态度。 他的论据是英国的(相对于法国)的静悄悄的变革。 尤其是引用的法国历史学家的一段话“:如果我們相信經濟狀況決定人類的歷史命撸屈N幾乎可以肯定,19世紀的英國,比起所有其他國家,更應該爆發政治和宗教革命。” 。 这会引起两个问题:
    1. 这位马克思的”宗教是精神鸦片“提供了绝好的证据。

    2. 阿米年主义者是基督教新教里最先一批想自由派无条件投降的人。 如果用实效认识论来讲, 作者应该从此得出什么结论?

    希望作者在继续写下去以前, 先把方法论的问题解决, 把立论的根基打好。

  2. 吕居这篇《威斯理的神学趋向》,不但内容可圈可点,而且正是今天华人教会最大的问题。读完后,我简直无法遏制内心的激动。他所提的三个批评,特别是前两个,我相信很多人早都想过,就是不愿意公开提出来,怕被贴标签。但是,吕居是WTS的毕业生,讲起话来就有分量了。不过,我猜想,这篇文章还是会遭受到炮火。拭目以待吧。《举目》这次的讨论与上次“欲语还羞”不同,真枪实弹。值得肯定!

  3. 吕居的批评也许不止三点,我们拭目以待下一期的续篇。我自己常常把第一点批评(违背悖论性的神学思考模式)表达成”朴素或机械预定论”,罔顾二律背反与因果互换。第二点(视角错位)算是替上帝当了一回不完全称职的内参或大秘。第三点(判断标准误置)可以戏称为耶稣的”由果子看树”理论。吕文似乎需要更多举例来说明。

    也许我们可以猜测吕文的续篇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点。比如,第四,割裂上帝的预知与预定。在我看来,预定当然参考预知,不然上帝会刻意强迫自己犯精神分裂症,故意撇开预知来预定。也就是说,上帝需要折扣甚至故意掩盖他全然预知的神性来履行他据说是说一不二绝对不参考人与神的互动的那种机械式或者暴君式主权预定。第五,强解重要经文到另人惊讶咂舌的地步。比如,约翰福音3:16被理解成:神单爱选民,甚至将他的独生子单单赐给他们(耶稣根本就没有为非选民上十字架),叫那些被预定而不得不心甘情愿被动相信的,不至于走根本轮不到他们的灭亡之路,反得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永生!第六,误解上帝救恩设计的普遍性(神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与救恩成全的广泛代表性(各族各国各民各方都将有人来到上帝施恩的宝座前)。误解十字架救恩经济学,非说耶稣只单单替选民死,以至于他没有白死(救恩经济效益不受亏损),忘记十字架同时也是定罪的记号。不信的人,继续被定罪,正如身边那个没有悔改的强盗。第七,割裂上帝恩典的细雨润物与暴风骤雨的双重特点,刻意强调某一时刻的重生得救恩典,忘记上帝是一生带领我们的主,他先在的普遍恩典(包括日常信心的能力)与及时的特别恩典(包括履行信心的能力接受拯救,求告主名)总是有机结合的。人有信心与人与神互动,都出于上帝的恩典,不需要上帝皮影式的时刻掌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4. 赞。

    “ 对基督教神学稍有认识的人,都不难发现神学命题的悖论性特征。比如,上帝三位一体论、基督神人二性论、圣经的双重作者论。这些“两者兼是”(Both/And)的命题模式,超越了非此即彼(Either/Or)的逻辑排他性,因为,上帝的神性超越逻辑、道德等人脑思维范畴。”

    这些确实是人只能凭信心接受的。理性难以明白,为什么可以同时存在两样看似矛盾的东西?

    预定涉及到时间。
    时间是被创造才有的。
    人在时间维度之内,被时间限制。
    上帝是时间的创造者,超越了时间维度。

    预定和自由意志的共存,在时间维度之内的我们,想破脑袋,也难以理解吧。

    那我们就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样能够共存。但接受圣经里所说的。我们能选择。上帝完全掌控。

  5. 作者准确、诚实指出了很多信徒一直想说却不敢说或不知如何说的想法。神学是用人的逻辑来思考、认识和整理神的话,人的逻辑本身就有局限,再加上神学家本身的有罪有限,神学是有局限的。过去几年,个别神学已经某些人被高举到和圣经同等的地位,或高举到认识圣经真理的最优路径,显然是错误的。这种有罪有限的态度,和神学本身的缺陷(特别是视角错位的“僭越”,“有意無意地把自己安置在永恆、絕對的角度,評判時間過程中的歷史現實”的“僭越”),造成今天教会的很大混乱,就是作者诚实指出的现实“一些教會陷溺於教義爭論,逐漸失去行動能力和外宣熱情。還有些人標榜自己為純正加爾文主義者,對教會牧長指責、非難,對弟兄姐妹批評、論斷,對非改革宗教會詆毀、非議,在教會內外分門別類,結黨自義,破壞教會合一,使得本已外患重重的新興城市教會,更加舉步維艱”。

  6. 我对msc对本文的批评方法深感忧虑:
    (1)“他首先采用所谓的實效認識論来认可卫斯理的阿米年神学观点, 然后依次为基础, 采用神学批判的方法来批判加尔文神学。这种方法令人不解。 这种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方法对于任何严肃的讨论是不合适的。 ”
    看原文,作者用实效认识论所认可的是卫斯理神学的合理成分,而不是其中包含的阿民念神学观点;稍有哲学方法论常识,都可知道实效认识论和实用主义方法是不同的概念与方法,这两次都是置换了基本概念。作者来自改革宗的旗舰WTS,目的显然不是“批判改革宗神学”,而是反思改革宗神学的局限,这是乐于不断归正的改革宗信徒应有态度,msc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2)“即使对于實效認識論的应用, 作者也采用了非常轻浮的态度。他的论据是英国的(相对于法国)的静悄悄的变革。 …… 这会引起两个问题:1. 这为马克思的宗教是精神鸦片提供了绝好的证据。2. 阿米年主义者是基督教新教里最先一批向自由派无条件投降的人。 如果用实效认识论来讲, 作者应该从此得出什么结论?”
    从最基本逻辑常识出发,作者原文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引发“为马克思的宗教是精神鸦片提供了绝好的证据”,这样的联想太离奇;卫斯理不是阿民念主义者,卫斯理神学也不是阿民念主义(参本文编注:方鎮明,《在夾縫中,追求合一》,《舉目》59期。http://behold.oc.org/?p=7391;也可参考巴刻的阿民念主义》),这又是置换基本概念。而且无论“阿米年主义者是基督教新教里最先一批向自由派无条件投降的人”是否属实,都和本文的基本内容风马牛不相及。

    (3)“关于卫斯理和改革宗之间的分歧, 决不是一篇文章所能够弄清楚的。 所以无论作者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都是可以接受或者忽略的。”“希望作者在继续写下去以前, 先把方法论的问题解决, 把立论的根基打好。”
    介绍卫斯理和改革宗之间的分歧、反思改革宗的缺陷是本文的重要内容,是读者不能轻易“忽略”的;如上所述,看不出本文方法论有何“问题”需要“解决”,绕过主要内容,把焦点集中在不存在的方法论“问题”,会起到转移读者视线的效果,对读者是误导。
    (4)msc的批评方法在方法论上存在问题,态度恐怕有些“轻浮”。

    • 我的回应:

      1。 我对文章的批评在于方法论: 作者既然用实效论来肯定卫斯理, 也应该用实效论来把改革宗和卫斯理的阿米念神学比较。 但作者采用别的方法。这是作者的”轻浮“的地方。干置换概念的是作者。
      在我的文里面有把实效论称为实用主义。 我是把作者的实效论和神学批判的混合应用成为实用主义。 希望读文认真一点。

      2。 三门君应该知道有一个以卫斯理命名的阿米年神学。 作者就是所肯定的就是卫斯理的阿米年神学。 我在文中谈的就是以他命名的阿米年神学。是你没有读懂, 而不是我置换概念。

      3。 我的关于鸦片的例子是想指出实效论的荒唐。你应该看得懂。

      4。 “阿米年主义者是基督教新教里最先一批向自由派无条件投降的人”, 这是历史事实。 如果反对,请拿出反例。如果有必要, 我可以出示我的证据。

      5。 WTS 的牌子保证不了任何结论。 你这句话的荒唐性用不着我反驳吧?

  7. 无论如何,改革宗在神学、教义、教会治理等方面有显著的优点,本应该对华人教会贡献良多,我坚信目前的混乱、搅扰是暂时的阶段性现象。目前困境背后的原因不是改革宗的问题(任何神学都有局限,任何宗派都有好果子和坏果子),而是一些学习改革宗的人士的生命出了问题,他们的生命还没有实质上的归正,或者没能好好对付罪的问题,就被吸收甚至委以重任,在媒体网络获得很大话语权。有问题的人必然带来有问题的工作。这些问题需要直视、面对和认真解决,而不是忽略、淡化甚至粉饰。作者能够从神学角度进行反省,并公开发表,是需要很大良知和勇气的,也会面对很大风险。坚信基督耶稣必保守作者的平安,祝福他今后的事奉。也坚信基督祝福改革宗,在改革宗培育、兴起更多像作者这样正直、诚实的弟兄姐妹,使改革宗至终转变成为对华人教会的祝福,自己也因而蒙福。

  8. 你也承认困境不是改革宗神学的问题, 而是改革宗神学的实施或者是改革宗的人士的生命出了问题。 这一点我也承认。 但是你如果看一下这篇文章, 作者批判的是改革宗神学, 而不是改革宗人士或者神学的实施。难道你没有看到其中的不一致吗?

    我并不是坚定的改革宗, 只是有些倾向。 但希望作者和你能够采用一致和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严肃的题目。 尤其没有必要把WTS 的牌子拉出来。

    • “我并不是坚定的改革宗, 只是有些倾向”

      请问,您对于双重预定论的看法?
      特别是神预定人灭亡,有没有圣经明显的根据?
      谢谢!

  9. 创世纪(2:17)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以弗所书(2:1)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

    这两段经文使我们看出我们从亚当开始是死的(与神隔绝,已经灵死)。 如果没有神的对一部分人的预定, 全人类都是注定在最后审判是毁灭, 没有希望。 神在基督里预定一部分人得救(单重预定), 而另外一部分人已经处于被弃绝的状态(双重预定?)。

    在救赎的效果的意义上, 单重预定==双重预定

  10. 谢谢! 知道你的解经方式。
    我对于神学的了解,是圣经重要的教训,需要有圣经
    直接的经文支持。“预定灭亡”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绝对需要有圣经“明显的/直接的“经文支持。
    但是我们没有看到。 我看到支持的人,都是从其他不明显的经文推论而来。

    Caleb

    • 我觉得,我们在谈预定论的时候,可能特别需要意识到人的有限。预定,这个观念对我们而言包含着时间维度。但上帝是超越时间的。要怎么样去用预定描述上帝的决断呢?这个描述,只可能是从某个角度的近似。不可能完全描述清楚。

      我们人是否应该承认自己对救赎奥秘理解的有限,然后抓住上帝清楚启示了的救赎之道,就是主耶稣,然后好好救自己,救别人?

  11. 当我们以为某些人被预定得救,某些人被预定灭亡时,内心是否会有一些隐秘的优越感(自认自己属于被预定得救的一群时)?是否又会有不安全感(怀疑自己也可能是被预定灭亡的)?是否又会对上帝的全善产生质疑(全善的上帝怎么可能预定人灭亡)?

    当我们过于依赖理论,并且尝试用理论去完全解释上帝时,我们必然失败,必然会误解他。

    圣经里已经清楚告诉我们,上帝是光,在他全无黑暗。圣经里已经清楚告诉我们,上帝希望万人得救,不希望一人沉沦。

    我们的理性难以明白,在全能上帝的统治下,为什么有人信了主,有人没有信主,就尝试用预定论来解释。可是,这实在只是一种解释,一种理论。

    我想,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一点,就是圣经里充满了真实的生活记录,而不是理论框架。它告诉我们在人们的生命中,上帝做了什么。它让我们看到,耶稣是怎么生活的,怎么对待他周围的人的。当人尝试用理论去解释一个人为什么天生瞎眼时(这个理论是,残疾是因为犯罪),耶稣却说出了让人不可思议的话。

    让我们承认我们不可能有一套理论体系能完全解释上帝。但我们无需困惑,多想想耶稣教我们的,他所做的,他所说的。我深信,上帝会给我们足够的智慧,使我们自己得生命,也把人引到耶稣那里,帮人得生命。

  12. 关于预定的一个看法:
    如果神预定,不是指“个人的得救”,而是指“一群特别拣选的人”,我们对于圣经的“预定”就不觉得有张力了。神计划与拣选的,是一群“谦卑悔改,在基督里,信靠神的人”。

    所以任何在基督里谦卑悔改的人,就是被神拣选/预定的人。

    圣经根据之一是:弗 1: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拣选是在基督救赎里完成的。如果是无条件的拣选,在创造以前就决定的,圣经就不会强调“在基督里拣选”了。

  13. 作者吕居从威敏神学院(WTS)毕业却出来说与该校告白完全相反的观点; 也违背他目前所在的神学院(CIU)的告白(statement of faith),实属遗憾。

    CIU告白(见下)说人是完全死的,死人不可能做什么,所以人得救完全(100%)是神的恩典,但作者却在宣传神人合作的阿米念神学。既然人是死的,所以只有神主动的介入人的得救才有可能。所以神主动的拣选是神的恩典。没有拣选,人人都灭亡! 如何拣选?拣选谁?神没有一个计划?随机的?显然不是!神是按照祂在永恒中的计划施行拣选(弗1:3-5,提后1:9)。这就是预定的道理。所以,预定拣选是多么大的恩典!没有预定拣选我们都灭亡了!我们这些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弗2:1),本该灭亡的可怒之子(弗2:3),除了感恩还你做什么?一个灵里的死人,一个冒犯宇宙的大君王的罪人,一个与神为敌的人(罗5:10),一个遭神愤怒的人(罗5:9,弗2:3),一个跟随神的对头魔鬼撒旦的人(徒26:18),一个被定死罪的人(罗6:23,约3:18),一个遭神咒诅的人(加3:13),还能指望什么?与神合作?这不是开玩笑吗? 所以预定拣选就是恩典!没有预定拣选就没有拯救!今天信奉阿米念主义的人大讲所谓“恩典”,大讲所谓“爱”,已经失去了本身的意义。

    神人合作的阿米年主义早就被多特大会定为异端,但罪人特别喜欢这样的主义,因为人内心总想保留与神分庭抗礼的自主的能力。这是亚当败坏的遗传。

    CIU告白(从其网址)http://www.ciu.edu/discover-ciu/who-we-are/statement-faith:

    1. All men in their natural state are lost, alienated from God, spiritually dead: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Rom. 3:23).

    2. Salvation is only by grace, a free gift of God, through faith in the Lord Jesus, who died for our sins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1 Cor. 15:3).

    • 请问,摩西和约书亚让以色利人选择是否事奉耶和华的时候,是真选,是假选?
      难道是假选?不是都命定了吗?
      其实上帝根本不需要我们去替他把话说圆。
      以我们这点儿脑容量,以我们这时空之内的身份,一个劲地想要去调和自由意志和拣选,难啊。为什么不能诚诚实实地承认,是的,人是可以选择的,这是我们每日的经历,也是圣经里记载的人们做过的。我们也承认,上帝是全能的,人是靠上帝的恩典而活的。
      如果连上帝都愿意称赞心志坚定的迦勒,我们为何要把人的选择踩得一文不值?如果连耶稣都稀奇百夫长的信心,我们为何要说”人是完全死的,死人不可能做什么”?
      主让我们向罪死,他没说我们是死的。向罪死,本身难道不是一个选择?
      其实我知道,我说这些,楼上的仁兄恐怕会觉得我高抬人。我们不过是尘土,我们也该有自知之明。但这不等于否定上帝已经赏赐给我们的自由,不要忘记,我们是有灵的活人。
      我们也该思想,为什么圣经记载了那么多活生生的历史?而不是写一些大纲和概括的话,比如上帝的属性: 1, 2, 3, … 上帝的心意: 1, 2, 3, …
      让我们人类看自己合乎中道,懂得理性的界限,搞清楚自己能懂的,也敢承认自己不懂的。
      申命记 30: 19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
      约书亚记 24:22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侍奉他,你们自己做见证吧!

    • 根據改革宗學者方鎮明的文章,《在夾縫中,追求合一》,《舉目》59期。http://behold.oc.org/?p=7391

      第一,改革宗神學及亞米念主義同樣認為,上帝的恩典與人的選擇是彼此配搭的。只是這兩種神學對於人在得救過程中,上帝的恩典和人的自由意志的關係有不同的理解。 第二,亞米念主義的救恩觀,在教會歷史上,可以指兩種截然不同的思想。第一種亞米念主義,出現在17世紀的荷蘭,是神學家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1560~1609)及其跟隨者提出的。第二種亞米念主義,是18世紀美國第二次教會大復興運動中,佈道家衛斯理(John Wesley,1703-1792)提出的……

      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與17世紀荷蘭的亞米念的神學截然不同。衛斯理在神學上的理解和著作,並不像阿奎那、亞米念、加爾文等神學家那樣透徹,但是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Wesleyan Arminianism),絕對屬於基督教神學的一種──他認為人有原罪,人自身的任何本能,不能幫助人得救。只有單單依靠上帝恩典,人才能得救。 衛斯理注重救恩和稱義,以及“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的理論,承傳自16世紀宗教改革家的神學。因此可以肯定,衛斯理的亞米念主義是福音派的神學。

       

      此外,也可參考林約光的文章《阿奎那,是異端嗎?》,《舉目》62期。http://behold.oc.org/?p=15234

      無需掩飾,早期的多瑪斯在學習隆巴多的系統神學書《論注》(Scriptum)時期,態度確實模棱兩可,有半伯拉糾主義的色彩。他跟隨當時神學家的意見,認為人可以藉由自己的力量來預備恩典。(註12)

      後來,他學習了奧古斯丁的著作後,特別是《論聖徒的預定》(De predestinatione sanctorum)與《論堅忍的賜予》(De dono perseuerantiae),多瑪斯拋棄早期立場,強調聖經的話,注重聖靈在信徒屬靈生活的內在工作。例如,他在《約翰福音》6:24的註釋中,說:“天父吸引許多人至祂的兒子,藉由那神性運作的直覺(instinct),由內推動人的心,使人相信:上帝自己就是那一位,在我們心裡工作,使我們既願意又能夠實行(《腓》2:13)。”(註13) 也就是說,多瑪斯成熟時期的觀點,與奧古斯丁完全一致——人的自然能力,在救恩上完全沒有任何價值,人唯有依靠上帝的恩典(註14)。在多瑪斯的重要著作《神學大全》中肯定,人的救贖,在所有救恩階段(預定、初始稱義、保守人走向上帝、至福),都完全依賴上帝給每個人的自由與慈愛。(註15)

  14. 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可能就是认罪悔改了的罪人与上帝合作,做上帝喜欢的事情。最美的,就是被圣灵转化了的心,自然而然地与上帝的心呼应。是的,确实是主拣选了人。”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 但主确实还来到世间呼召人了,他还为耶路撒冷哭。他还说人不愿意。”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15. 最近发现如何回答下面二个问题,预定/不预定的问题,就没有那么复杂:1)一个悔改,接受耶稣基督救恩的人,是否会得人救? 2)一个拒绝悔改,拒绝耶稣救恩的人,是否会灭亡? 我相信接受/反对双重预定论的人,答案都是(是,是)。

    当然相信双重预定的人,会宣称人的悔改/不悔改也是神的预定。那又何仿呢? 只要人是通过“悔改,相信基督”而得救。这是圣经主要的真理,就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把问题从预定转到悔改,大家就一致了。除非有人认为,不悔改接受基督的人,凭预定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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