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山
本文原刊於《舉目》41期
《舉目》第33期,有篇發人深省的文章,是紅磚寫的《不想再做基督徒了》。緊接該文的是篇座談會的紀實,檢討問題發生的原因。
“燒盡”的普遍性
其實,不僅紅磚夫婦兩人服事到精疲力盡,教會或團契的牧師、傳道人、帶領人或小組長,也常如此。這“燒盡”(Burned-out),固然包括体力、精神和時間的透支,但真正的致命傷,是服事當中所受的傷害不斷累積,導致當事人最後帶著滿身傷痕退場。
就連蒙召出去當宣教士的弟兄姊妹,在戰場上不堪負荷而回來療傷的,也大有人在。《華傳》前陣子,就有一位姊妹宣教士,寫她從戰場回來休養,之後再出發的見証。
基督徒在服事中燒盡的原因,常常和“真理”沒有什麼關係。絕大部分奉獻給主的傳道人和宣教士,都是明白事奉的真理的,但有人還是燒盡了。所以,像紅磚這樣,一受洗就開放家庭、全力服事的,更容易有疲倦、受傷、苦毒的反應,這實在是令人同情、扼腕的。
燒盡的基本原因有二:一是個人的靈命,一是同工的搭配和扶持。前者需要假以時日,後者卻是教會或團契可以馬上警覺、採取補救措施的。
教會中的受洗班
座談會的紀實中,對於受洗和受洗班有蠻多討論的,這引起我的注意。紅磚說他不想再做基督徒了,我們卻在討論受洗班的課程(《座談會》一文中的第二個問題)。二者到底有沒有關係呢?
文中鄭龍飛發言:“……我們不能期待受洗班出來的人,以後一定是忠心愛主的。我就碰到過,有人在受洗班的表現非常好,聽到神的話就哭了,但後來也流失掉了。”
教會之所以開受洗班,是要確定一個已經決志的人是不是真的重生得救,是否明白了受浸的意義。教會怕人糊裡糊塗地受浸,所以要他來上課,甚至要面試或筆試通過,才肯給他施浸。動機甚好,但這符不符合聖經教導呢?
如果嚴格地照著聖經
如果我們嚴格地照著聖經的榜樣做,當一位弟兄或姊妹很明確地決志之後,我們就應當為他安排施浸。會所(地方教會)在這方面,是做得很徹底的。
在會所辦的一場福音佈道會上,我第一次見識到從決志到受洗可以這麼快。那次,講員的信息相當感人,呼召時很多人上去,到講台前禱告,決志接受耶穌成為個人的救主。
我以為決志禱告完就要散會了,孰料,會所的弟兄把坐椅拉開,再把地板抽開,底下是個水池。他們立刻放水,為這些剛決志的人施浸。這一連串的動作,在短短幾十分鐘內完成,可見他們行之有素已經很久了。
如此快速受洗的弟兄姊妹,其中有沒有“一時感動,事後冷淡”的呢?當然有!會不會有流失的呢?也有!難怪有些教會,在施浸上要“嚴格把關”。
有些教會更把話挑明:不來上受洗班的,不能受洗。甚至上了課,面試或筆試不合格的,也不能受洗,要再補課。華人教會中一位有名的講員說,他當年信了主,想受洗,卻因沒通過受洗班的考試而被拒在外,言下不勝感慨。
那麼,教會應當在什麼時機為人施洗,才是合宜的呢?如前所述,只要這個人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需要耶穌基督拯救,相信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洗淨他一切的罪,並且開 口禱告、接受耶穌成為他個人的救主,這樣的人,已經算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了——雖然還沒有受洗,已經是神家裡的人了,教會沒有道理“攔阻”他受洗。
也許有人會問:你怎知道他是真心信主的?如果他只是“一時衝動”,怎麼辦?
我們來看看聖經。五旬節那天,彼得的信息讓眾人扎心,當天就有3,000人受洗。彼得沒有一個個問他們是不是真心信的,也不問他們是“衝動”還是“感動”,就告訴他們要受洗,並且那一天就為他們施洗了。
能不能讓人真心信主是聖靈的工作,我們的責任是把真理講解清楚,按照聖經的教導去行。我們當教導、鼓勵剛信主的人快快受洗,並參加信徒造就班,固定來聚會,給予他關懷,視其恩賜和意願,邀請他加入服事的行列,按照他對真理的認識和靈命的成長,逐漸增加他的服事。
該給紅磚施洗嗎?
紅磚在文章一開頭就說:“兩、三年前,我稀裡糊塗地受洗,主要是因為認為有靈界的存在。”這也許是座談會中大家一再談及受洗條件的原因。然而,筆者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紅磚是否認同以下基本幾點:
我承認在神面前我是個罪人。
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他降世為人,為我釘在十字架上,他的寶血可以洗淨我所有的罪。
我已經決志禱告,接受耶穌成為我的救主。
如果紅磚的答案是十分肯定的,受洗是理所當然的。就算他對聖經中其它的真理不清楚,也應當受洗。反之,就不應當為他施洗,要繼續為他禱告,帶他認識基要真理。
紅磚之所以不想再做基督徒了,不應自認為,或被認為,是他稀裡糊塗受洗的結果。牧師或傳道人當中,不勝負荷而跌倒的,不乏人在。我們不能因為看見有人被絆倒了,就廢棄聖經的教導,那是因噎廢食的做法。
末了,我想對紅磚表達我衷心的慰問。如果你根本就沒信主而受洗,你還不是基督徒,就沒有“不想再做基督徒”的問題,但我仍要為你對基督徒的熱心服事感謝你。
反之,如果你已真心信主(不管當初受洗時就真心信了,還是藉著服事產生的改變),你已經是基督徒,也沒有“不想再做基督徒”的權利,因為你已經是主耶穌這位 大牧人手下的一隻小羊。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 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我們會軟弱、失敗、灰心、跌倒,甚至離開神,但神說他要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永遠不會丟棄我們。願神祝福你!
作者來自台灣,從事高分子薄膜研究,與一群同工在加大爾灣校園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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