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學
本文原刊於《舉目》16期
英文patient,意為“患者”,又是“忍耐,有耐心的”,一語雙關:病人在“忍受”,大夫要“耐心”。
醫者應極富同情心,“先是病人後是病”。你若和顏悅色,噓寒問暖,体貼入微,有些恙便不治自愈﹔若無關痛癢,冷若冰霜,甚至未聽完病人敘述就開處方了,則不啻“往傷口上撒鹽”。
瞧任何病,都少不得三分“理療”:曉之致病的機“理”,解釋所用的藥“理”,開導病人的心“理”。那情結氣滯或會徐徐散退,有助於康復。
我之所以“懷”起“舊”來,是“觸類旁思”,出于信主九年來,自己對“神僕”職份、角色的一點反思,以及“重新定位”。畢竟杏林中人與傳道人頗有類似之處: 一個療身,祛邪扶正﹔一個醫心,滅罪重生皆“人命關天”。在教會中,帶著心靈創傷,特地“慕名”而來,或是“被人抬來”、“權且一試”的朋友們,像是“病人”﹔用基督寶血和聖靈作醫治的信徒們,像是“郎中”,叫罪人從迷路上轉回,救靈魂不死(《雅》5:20)。
牧人應極富憐憫、關懷之心。你若慈祥体恤,“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以愛來作“藥引子”,自先融化了病人心底的堅冰,讓他們沒有“求人者常畏人”之感,就容易藥到病除。
若居高臨下,“例行公事”,甚至不耐煩聽其“絮叨”,就“下醫囑”,教訓上了,必令人失望,甚至絕望,不啻“在破口處拆磚”。
傳福音,可以說是一種從神而來的“話療”,“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西》4:6),寬厚、接納,動人心弦,才可能讓來者敞開心扉。
愛是聖經的“總綱”,綱舉目張。若缺乏愛心,再有“偏方”,也難“去病”。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召的不是義人,而是罪人(《太》9:12)。跟病魔、罪惡纏身的人打交道,醫者必須大有恩慈才行。
一般“初來乍到”教會的,多“糊裡糊塗”地將基督徒、教牧們當作“神代表”,其舉手投足,一笑一顰,都影響他們對主的認知(久而久之才會曉得,其他信徒、牧長也是罪人,很不完全,無法跟神相媲)。
故在交談中,面對尖刻的發問,信徒得像耶穌那樣包容、寬恕。別急起“護教”,反唇相譏,傷了對方的自尊心。表面上你是“捍衛”了主,實質上嗆得人家不登門了,等于“絆倒”了人,後果堪憂(《太》18:7)。
愛是恆久忍耐,應給人以說話的機會,循序漸釋才是。其實很多東西後來不辯自明,用不著費口舌。生活中,則要多關心他們的疾苦,別只是搬出誡命,照本宣科。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体所需用的,這有什麼 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5-17)。“口惠而心不實”的傳福音法簡單容易,可是效果呢?見多了能說不能做的,人們最注重 的是實際行動。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基督徒必須有“有血有肉”的見証,讓求者看見聖經“活的精意”,而非“死的字句”,方能引人入主懷抱。
記得當年在萊茵河畔科隆,音格爾女士用她生活中對我們無微不致的關懷,播下了福音最初的種子;記得在威爾士卡迪夫,王興牧師對我連發的詰問,面無慍色,反笑吟吟,“很好,你已經摸著神了”,叫本準備“舌戰”的我,頓失“鬥志”。
記得在新州紐瓦克,拄著雙拐的羅天佑弟兄,那滿溢摯愛的雙眸,緊緊握著我的溫暖大手;記得楓葉國多倫多,素昧平生的杜承凱夫婦溫柔謙卑,熱心接待……神的厚愛,早已盡在不言中,這都是教我如何“接人待病”,“得人如得魚”的啟蒙課。
今天,我在教會、查經班事奉主,不亦快哉。以前我算是“外”科,整葺機体的“手術匠”。但人被救活,不過是殘延些年日而已,還會再死,;現在我兼“內”科,修復心靈的“工程師”,因人認罪悔改得贖後,靈魂可永活。
世上的良醫,當要全心全意,愛人敬業,主的僕人,就更要“有誰跌倒,我不焦急?”(《林後》11:29)。
感謝主讓我曾經身患疾痼,痊愈後再診治病人時能感同身受,設身處地為其考慮;亦感謝主讓我經過死蔭幽谷,罪赦後服事能心被恩感,將心比心為別人著想,對症下藥。
更感謝主賜人類耶穌這位至大醫生,發慈聲:“你要痊愈嗎?”(《約》5:6),叫我們可求問,得赦免醫治,成為新造之人。當那一日肉体再也不能“復元”時,你我的靈魂卻能升華到天國樂園裡。
作者來自山東,現居加拿大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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