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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筊式信仰(陳思韞)2024.12.30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4.12.30

陳思韞

前幾天,我在網上遇到一位女士。她說結婚以後發現,跟先生有很多地方不合拍。先生自卑又情緒化,容易出口傷人,她被語言暴力弄得遍體鱗傷。她開始覺得,對方可能不是上帝配合的,是她搞錯了,是否應該考慮分居並離婚。

我跟這位網友聊了一下,她說他們並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價值觀、儀式感、嗜好與想做的事都不一樣。當初因為兩人都是基督徒,禱告求了印證,於是“憑信心進入婚姻”,結了婚才發現跟想像的很不一樣,結婚沒多久就想要離婚了。

這個故事中值得探討的神學問題實在太多了。其中一件是:只因為兩個人都是基督徒,就是上帝配合的,就可以“憑信心進入婚姻”。這種想法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看來,很多人弄錯了,以為兩人信仰一致,就是上帝預備的配偶。交往,不是要好好觀察跟認識對方嗎?為什麼會用“求印證”的方式,拿自己的終身大事進行一場豪賭?

上帝的話不是塔羅牌

我發現這種對基督信仰的理解方式,來自傳統華人對“神明”的理解,我稱之為“擲筊式信仰”——傳統民間信仰,會透過擲杯筊或者求籤來獲取神明的指引。

雖然基督徒不擲筊杯或求籤,但有人卻會“求印證”:如果今天我在停車場遇到“她”,就是上帝給我“綠燈”,讓我去追她;如果今天下雨,就是上帝阻擋我做某事;也有人在求問時,打開聖經隨便翻開一頁,看看上帝今天跟他說什麼;還有人出門前抽一張“天父的話”,當做上帝給自己的指引……

難道信了主,連理性思考都必須放棄嗎?

基督信仰並不是反智的。理性也是上帝所賜的,我們可以善加利用。科學研究和其他領域的知識,都可以幫助我們做出正確判斷。我們需要祈求上帝幫助我們正確地使用理性。上帝的話不是塔羅牌,可以選一張來看看運勢,而是我們要系統性地學習,明白聖經傳達的整體資訊,並且學習如何將之應用在生活中

求印證的3個聖經故事

 在“七標誌”網站作者Maike 的《用求印證來明白神的旨意有聖經依據嗎?》(https://simai.life/index.php/node/2193)中提到3個聖經故事:亞伯拉罕的僕人找到利百加(參《創》24)、基甸與羊毛(參《士》6),以及約拿單以少勝多(參《撒上》14:8-10)。這3個故事是否代表,聖經教導我們要求印證呢?

 1 亞伯拉罕的僕人找到利百加

亞伯拉罕的僕人在“求印證”的時候是這麼說的: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阿,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24:12-14)

他並沒有說,如果怎樣怎樣,那就是上帝的旨意。他說:“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

他向上帝祈求,把這麼好的一位女子賜給他時,是先用理性的判斷想了一個絕妙好方法,來找出最有愛心的女子:若有人願意花那麼大的力氣,那麼久的時間,為一個不認識的人的駱駝打水,她必定是勤勞又有愛心的人。若是這樣的人能夠成為以撒的妻子那就太好了。

這不是在求印證,而是透過觀察一個女子的言行,來判斷她是否是合適的配偶。如果她是,就“願”上帝成就這件事。這也是基督徒在戀愛時應該做的事:做好自己該做的事,認真交往,好好認識對方,觀察對方,合適的話,求上帝成就。

2、基甸與羊毛

基甸向上帝求證據時說:

基甸對上帝說:“你若果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你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將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基甸又對上帝說:“求你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這夜上帝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士》6:36-39)

基甸對上帝提出的問題,並不是“我是否應該帶領以色列人去攻打米甸人”?而是,去打這一仗會不會贏(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他其實已經知道上帝的旨意是什麼了。因此,他並不是在求該不該做這件事的印證,而是想知道他去這一趟是贏還是輸,是死還是活?

他想知道的原因,是因為他很膽小——基甸從頭到尾都很膽小,沒什麼自信(基甸和參孫的個性是兩個極端)。

最初,上帝呼召他的時候,他說: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士》6:15)顯示出他對他的家庭和他的身份非常不自信。

之後,他向上帝求證據也不是為了明白上帝的旨意,而是要知道跟他講話的,真的是上帝: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求你不要離開這裡,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士》6:17-18)

接著,他雖然去行了上帝的旨意,但是還是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他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士》6:27)

我們可以看出,基甸求證據,是因為他信心不足,膽子很小。但並不是說,基督徒都應該學習基甸去求印證。

3、約拿單以少勝多

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作戰的時候,以色列人連武器都沒有,只能拿著耕田用的鐵器作戰,所以大家裹足不前。約拿單卻不像掃羅這麼沒有信心,他認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上》14:6)。他叫了一個同伴,打算兩個人深入敵營。他對同伴說:

我們要過到那些人那裡去,使他們看見我們。他們若對我們說:‘你們站住,等我們到你們那裡去’,我們就站住,不上他們那裡去。他們若說:‘你們上到我們這裡來’,這話就是我們的證據;我們便上去,因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們手裡了。(《撒上》14:8-10)

看起來,約拿單是在求印證,而且上帝也賜給了他印證;但是如果看約拿單自己所說的:“我們不如過到未受割禮人的防營那裡去,或者耶和華為我們施展能力;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上》14:6)

我們會發現,在他求印證之前,他就已經根據他對上帝的認識和信心,打算去偷襲非利士人的營地了。

雖然這是一個成功求印證的故事,但並不具有教導性質。因為這3個故事都是敘述性 (descriptive) ,而非規範性 (prescriptive)。

在十誡、舊約律法、耶穌的教導和使徒的教導中,都沒有提到基督徒應該要透過印證來尋求上帝的旨意。只有籠統的“你們要先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這是廣義的“上帝的旨意”,在這個規範下,我們利用上帝所賜的理性、知識和悟性,在聖靈的帶領下做出判斷

How  which 重要

去哪裡工作,買哪棟房子,念哪所大學,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最重要的不是找出“上帝所預備的那一個”(很多時候,其實哪個都可以),而是“做這件事的態度”——How 比 which 重要。

無論在哪裡工作,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認真誠實的工作;無論我們買哪一棟房子,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按照法律程式,不耍任何的手段,不佔別人的便宜;無論我們去哪所學校唸書,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盡力學習,認真準備考試,在學校做基督的見證。

無論去哪裡,做什麼,我們都要學習耶穌基督的品格。這樣,我們就永遠行走在上帝的旨意中。不會因為一不小心,就選到一個“不是上帝旨意的工作”。也不是婚姻裡遇到困難,就是“搞錯了上帝的旨意”。

聖經中的教導就是上帝的旨意。其他沒有顯明的事,我們要透過禱告去求智慧,來做出判斷,而不是用類似“擲筊杯”的迷信式去“求印證”。

讓信仰滲透生活

回到婚姻的那個故事,“因信仰而結合的婚姻”是怎麼回事呢?或許可以用 “將生活宗教化”和“讓信仰滲透生活”來闡明。。

“將生活宗教化”的基督徒可能經常進出教會,滿口“哈利路亞”,清明掃墓絕不拿香拜拜,生活非常“宗教化”,甚至談戀愛的時候,也由教會牧師來指導。

聽過有的教會有這樣的教導:談戀愛兩個人先不要交往,先分開禱告,求問上帝的旨意,看是不是上帝所配的,然後聽從牧師或教會屬靈長輩的意見。如果牧師覺得不是上帝所配的,那連開始都不用。反之,如果大家都很“阿們”,那就可以“憑信心進入婚姻”,連交往都不用太久,免得受到撒但的試探。

那位女網友就是這樣“求印證”,然後嫁給了一個三觀不合,也沒有感情基礎的人。“將生活宗教化”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會讓人做出許多不理性的行為和選擇。

就是因為這樣,許多人離開教會以後,發文述說自己被PUA,教會給福音大大做了反面見證。

反之,“讓信仰滲透生活”的基督徒不一定會滿口“哈利路亞”,也不一定在敬拜團中服事,但卻會將愛上帝愛人落實在生活中。

他或許會陪家人長輩去清明掃墓,並且在堅定自己立場的同時,細心體貼的照顧長輩的心情和需要;他努力學習、思考聖經,進而明白上帝的旨意;他會願意為了愛人和福音的緣故,不那麼堅持自己的喜好和利益;他會用誠實認真的方式對待工作、別人、社會和政府;在戀愛交往的時候,他會求上帝開他的眼睛,認真的去愛對方,認識對方,透過觀察對方來判斷,這是否是對的人;他會善用上帝所賜的理性,依靠聖靈的帶領,來過每一天的生活。

讓信仰滲透在我們的生活,和其中的每一個決定!

作者是80後二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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