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教會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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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裡明顯有兩種順服: 一種是政治和軍事上的順服,包括對外來權柄的非自願性順服,乃屬於階級體制,並且是單向的。對此,派吉特稱之為“第一種順服”。 另外一種順服,符合新約中hypatasso所含有的意思,“出於謙卑、憐憫或愛,自願順服於另一個人”(註7),那是發自內心的、個人的,不一定是永久的,卻是相互的,這就是“第二種順服”。這是新約中的主要道德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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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教會裡,未經程序的指控和沒有證據的謠言滿天飛,我們連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都沒有達到,更不用說勝過了;而世界的法律要求:在經過正當法律程序證明其有罪之前,一個犯罪嫌疑人應當被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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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派博牧師(John Stephen Piper),在給兒子巴拿巴的新書《牧師之子》作序說:“牧師孩子的生活是複雜、狀況不斷,並常常瀕臨絕望的。這個身份可能是咒詛和毒藥,但也可能帶來深度的祝福,並成為敬虔生命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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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先必須知道,成癮、戒癮,都是一種“習慣的養成”。例如:賭博5年,要戒斷必須也要經過起碼5年的努力。煙、毒、色情網站,也一樣。換言之,如果成癮時間不長,戒斷也比較容易。因此,癮要盡早“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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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樣每月都寫,並沒有期待什麼。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弟兄姊妹反應很好,認為對他們有幫助。常常有人追問:“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家書?”我也把“家書”寄給遷離本地的會友,與他們保持聯繫。在海外的會友對“家書”的期待似乎更殷切。大家的鼓勵,成為我的動力,使我更認真地繼續寫下去。到今天已經超過3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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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北美牧會20多年,常常見到一些基督徒雖信主多年,卻對教會中的服事興趣缺缺。也有些基督徒,雖然參與服事,但原因只是:“教會需要幫忙。”或者,“從上帝領受的恩典很多,應該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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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一個傳道人形容自己的生活,多半是“忙”和“累”。傳道人除了負責主日講道、帶領查經、禱告會、探訪關懷等教牧性的事工外,還要參與教會的管理、決策,以及外面的各種會議、研討。還要受邀出席婚宴、葬禮、喬遷之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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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77年開始在大學教書,並在教會團契作年輕人的輔導起,我們夫婦就和身邊的大學生、研究生、 及訪問學者結了不解之緣。幾十年過去,早已華髮蒼顏,然而圍繞四周的,卻是更年輕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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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牧師,是廚師出身。20年過去了,在我的事奉中還有熱情,還有“火”。我告訴自己,如果哪一天,我裡面沒有這份激動了,我就不再當牧師,去做些家常菜來服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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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事奉30餘年,常遇到弟兄姊妹問:如何平衡家庭、事業和教會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