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的衝突——從葛培理與金恩談起(江慕理)2024.05.2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4.05.22

江慕理

1957年,美國見證了兩位極具影響力的人物相遇: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和葛培理(Billy Graham,亦作“比利·葛理翰”)。在紐約,金恩在葛培理的佈道會上發表了演講。葛培理對金恩的社會參與和他所體現的基督教精神表示贊賞。

然而,兩人的和諧關係受到了挑戰——葛培理與支持種族隔離的州長Daniel Price同台。他堅守非政治和遵紀守法的原則,與金恩倡導的民權不服從行動,形成鮮明對比。

葛培理認為,種族主義等社會問題,是“心靈問題”。他專注於個人的救贖和改變。他的神學觀點,以及他與政界高層的關係,使他對民權運動持謹慎態度。他認為,社會的重大變革,將在基督再臨時實現。

與此同時,金恩對白人為主的教會領導層的失望,日益加深。這在他撰寫的《伯明罕監獄來信》中,表現得淋漓盡致。他主張立即採取實際行動,來對抗種族不公。這與葛培理更注重心靈層面、較少直接對抗的立場,截然不同。

這種不同,更引發了廣泛、持續的辯論:在充滿分歧的世界中,如何最好地實踐福音的真理?

彼得和保羅的衝突

其實這一論題,有著深遠的歷史根源。早期教會裡,保羅與彼得之間的分歧,就是一個例證。從《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初代教會在聖靈引導下的成長記錄。

其中,彼得和保羅,是當時教會中兩位重要的領袖:彼得被稱為向猶太人傳福音的使徒;而保羅,是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他們在福音的傳播中,都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然而,《加拉太書》第2章記錄的安提阿事件,則反映出一個問題:他們二人所教導的,是否基本一致,還是存在分歧?

《加拉太書》21-10中,保羅描述了在耶路撒冷的一次會議——在那裡,他澄清了他在外邦人中傳播的福音。而教會的領袖們(包括彼得和雅各),認可了保羅的資訊,是與他們的相同的。這證明他們對核心真理的認識,是一致的。

然而,衝突卻在《加拉太書》211-16中浮現。

此時,場景從耶路撒冷,轉移至安提阿。最初,彼得在那裡欣然與外邦信徒一同吃飯。但當一群可能是法利賽派的猶太基督徒,從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後,彼得就停止與外邦人共餐。

保羅注意到彼得的改變,對此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他認為彼得這樣的行為,是在福音上做了妥協。

為什麼彼得吃潔淨食物,反倒是在福音上做了妥協呢?保羅認為,“因信稱義”的福音和行律法稱義的認知,相互矛盾,同時福音的傳播,也應超越文化習俗的限制。他在《哥林多前書》9章19和22節中提到:

“我雖然是自由的,不受人管轄,但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贏得更多的人……對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贏得軟弱的人。對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我總要救一些人。”

保羅願意適應不同的文化習俗,以福音的傳播為最高目標。

有意識的選擇

19世紀,英國傳教士戴德生,為了福音的緣故而中國文化認同,因此被人銘記。他穿著長袍馬褂,反映了他致力於將福音傳給中國人的決心。他的服飾選擇,不是因個人喜好,而是一種有意識的選擇,以融入他服事的環境。

與此相似,使徒彼得初期與外邦信徒相處時,也表現出融入服事環境的意願。他與外邦信徒同食——雖然這違反了猶太人的習俗,但他明白,基督的福音超越民族與文化的界限。彼得的行為,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章23節中的陳述一致:“凡我所做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共用這福音的好處。”

然而,當來自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抵達安提阿時,彼得改變了。以下是筆者想像的彼得與那些猶太人之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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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彼得,你和外邦人一起吃飯,不遵守我們的飲食律法,這是在妥協你的猶太身份!”

彼得:“沒那麼嚴重吧?只是吃飯而已!”

猶太人:“你吃的食物是不潔淨的,這違背了摩西的律法!”

彼得:“呃,你說得對;我確實不應該吃這個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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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害怕批評和羞恥,使彼得做出了妥協。更遺憾的是,他的行為還影響了其他人,包括巴拿巴(參《加》2:13)。巴拿巴從最初起,就與保羅一同宣教。他見證了外邦人的信主,也出席《加拉太書》2章1-10節中提到的耶路撒冷會議。然而巴拿巴也跟從彼得妥協了!這凸顯了此問題的嚴重性。

         為什麼選擇公開批評?

彼得和保羅在耶路撒冷的最初會面,如《加拉太書》2章1-10所記,是私下進行的。那麼,為什麼保羅選擇在安提阿,當眾批評彼得呢?是因為他太憤怒,還是因為他這樣做是出於理性的判斷?

我們有理由認為,保羅的行動不僅僅是出於著急,更是因為他相信,必須公開糾正彼得的做法。保羅選擇公開指責彼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事件已經公開化

《加拉太書》2章13節提到,“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這表明彼得的行為已經成為公眾議題,許多人都在效仿他。因此,保羅公開責備彼得,既是指責彼得的偽善,也是要糾正由此產生的廣泛行為。公開批評彼得,等於是在批評所有模仿他的人。

2,問題的嚴重性

保羅在《加拉太書》2章14節中,強調了問題的嚴重性:“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他認為,這不是小事。安提阿的外邦信徒,可能因彼得的行動,誤解福音,以為遵守猶太習俗是得救的必要條件,繼而誤解基督教自由的本質。保羅必須捍衛福音的核心原則。

3,彼得需要這種公開指責

彼得在安提阿的妥協,源於害怕受到批評和羞辱。保羅私下責備他,可能難以奏效。因為彼得可以私下同意,但在公開場合仍然妥協。保羅選擇公開面對彼得,是一種策略——他迫使彼得面對自己的恐懼。既然已經當眾受指責了,彼得也不會再害怕猶太人對他做什麼了。

這次批評的結果,是彼得接受了保羅的立場。在《使徒行傳》15章中,耶路撒冷議會最終證實了保羅是正確的。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衝突並沒有導致使徒之間持久的敵意。多年後,在《彼得後書》3章14-16節中,彼得高度評價保羅,承認他的著作是聖經的一部分。

彼得身為早期教會最受尊敬的使徒,所表現出的謙卑與虛心受教的精神,可見一斑。

彼得怎麼會犯錯?

彼得,作為耶穌最早的門徒之一,見證了耶穌的復活。並且,彼得是首位向外邦人傳道的使徒,他怎麼會犯下這樣的錯誤?有一種可能是,他害怕批評,或為了避免衝突。也有另一個可能:他沒有完全理解福音。福音教導我們,救恩是藉著基督,而不是藉著律法。彼得的行為表明,他沒有完全明白這一基本真理。

對此,保羅的回應是:“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加》2:16)

簡單來說,稱義不是通過遵守宗教律法,而是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靠,因為人無法藉著行為稱義。這一核心的資訊,貫穿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

保羅需要寫兩封長信來教導此資訊,是因為接受福音和實踐福音,是兩件事——雖然“信耶穌,得永生”容易理解,但接受並且實踐,可能很困難。即使像彼得這樣偉大的使徒,也會犯錯。

對優越的渴望

世上充滿與福音核心價值相悖的觀念,例如基於階級、國籍、種族或教育的排他性。這些觀念背後,隱藏著一種普遍的心理:對優越的渴望

這種對卓越的追求,通常源於對不足的恐懼。人們試圖通過提升自己,來確認自我價。這種由恐懼驅使的追求卓越,助長了世界上多種形式的不公和不平等。通常,有不公義的地方,總有一方試圖壓制另一方,從而加強自己的優越感

然而,福音挑戰了這種世俗的思維模式。承認自己是因恩典得救的罪人,與壓制他人、獲得優越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福音號召我們謙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對上帝恩典的依賴。福音強調,我們的價值不取決於我們的行為,而是基於基督為我們犧牲。

基督團契是跨越種族界限的,然而在彼得的時代,以及在20世紀,許多基督徒並沒有理解福音與這一點的聯繫。而使徒保羅已經看到,種族主義與福音相互矛盾,是一種靠行為稱義的表現。這不僅僅是“不愛鄰舍”,更是試圖超越鄰舍,以使自己“足夠好”。

為了證明自己,人們尋求主導地位——無論是在種族、性別、社會地位、財富、教育,還是道德方面。這種卓越主義忽視了福音的真理:我們的價值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為,而是基於上帝的恩典。

需要葛培理,也需要金

回到葛培理牧師與金恩博士,他們之間的差異與福音的本質無關。他們都認為,基督徒團體是不分性別、種族、社會地位的。他們的差異不在於人得救的資格,而在於得救的群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葛培理所採取的態度,比較接近馬丁•路德的“兩國論”。金恩則是更加主動地試圖“轉化文化”。

我們不應簡單地評判哪種神學觀更符合聖經,而應意識到,基督徒在不同的文化處境中,需要有不同的應對方式。葛培理與金雖然來自同一個國家,但他們的社會處境很不同,看到的問題自然也不一樣。

對基督徒而言,關鍵在於如何以福音為中心生活,並根據耶穌基督的死、復活和再來的事實,來塑造生命。當代教會既需要葛培理,也需要金恩。

葛培理提醒我們,福音是社會轉型的基石,也是所有基督徒生活的基礎。而金促使我們反思生活中可能忽視的福音原則的應用,以及哪些社會制度和價值觀是與福音真理相矛盾的!

作者目前在位於台灣高雄市的BCC雙語社區教會(Bilingual Community Church)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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