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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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的本質是“幸災樂禍”: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成功,把跌倒的人踩在腳下;創造論的特色,則是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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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經得起他們的信仰詰問?我的人生是否有從上帝領受的目的?我是否勇敢地面對自己與上帝的真貌,而非自欺欺人或幻想一位不會挑戰我們生命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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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者若是信行一貫,甚至連一句情話也都不能說。碰到先前所問的問題,他們最誠實的答案應該是這個:“我愛你,因為你可以幫我生孩子”。不是嗎?根據進化論的觀點,這是擇偶最重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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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把智慧設計說成是創造論、偽科學、Gap Theory或是一種運動等等,恐怕都是因為科學界不能直面證據,而有意模糊焦點。又或許是因為智慧設計的宗教含義惹眼之故。有些人稱智慧設計的目的是取代進化論,因此刻意不用“上帝”的字眼,力圖打造成可以與進化論競爭的科學理論……筆者相信,這若不是進化論支持者故意抹黑,就是某些人不顧證據地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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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設計論運動的這一“文化戰爭”式的策略,並沒有成功。科學界並沒有把智慧設計論當作科學理論接受,而是視其為宗教“神創論”的現代翻版。很多知識界人士都反對將其放入公立學校的科學課裡,跟進化論一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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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踞輿論界與學壇的進化論,包括三部分:(1)微進化(microevolution),(2)廣進化(macroevolution),(3)化學(或合成)進化(chemical or synthetic 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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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生物起源的問題不是福音信仰的主要論題,應該容許有討論的空間。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題目,我們也不必因為福音派信徒在神學上和科學上無法反駁進化論而過份苛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