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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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秀芬和子廉結婚25周年。回首過去,婚姻像一張網,將兩人捆在一起,越掙扎越窒息。她曾經大腹便便,深夜離家出走;他沉迷電腦,無視妻兒需要。她對婚姻絕望,無法與他同處一室;他抑鬱成疾,不知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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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出生才2個月的兒子,那細細的小卷毛,閃亮的大眼睛,可愛極了。我知道上帝要我跟先生做好上帝的管家,好好愛孩子,教養他,給他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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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主愛充滿在我心,我的心靈喜樂讚美主。在此盼望之地,充滿喜樂之地,向主獻上我的愛……主賜我一切豐盛恩惠,我心難以述說。我心靈喜樂地跟隨主腳蹤,向主獻上我的一生……”這是我最近常常哼唱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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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今天和先生一起去另一個城市,探訪一對年輕的夫婦。我們一同搭公車,再搭火車。有先生陪伴的路變得很短。和先生一起出門,可以不帶錢包,可以不用自己買車票。他給我買熱咖啡,買零食,幫我揉揉酸疼的胳膊。到站了,幫我叫出租車。 除此之外,當我陪那對年輕人聊天的時候,他還現身說法,開導那位弟兄。同為丈夫,說話格外有共鳴。 18歲才問的問題 夫妻間常常會以簡單的“愛與不愛”來定義彼此的矛盾──我要買一件東西,你不讓我買,你到底愛不愛我?我回家晚一點,你對我發脾氣,你究竟愛不愛我? 其實夫妻之間,這個問題沒有必要問,因為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我確定,他(她)是愛我的。”耶穌說:“……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可》10:9)因 為婚姻是神聖的盟約,不愛是不可以的,不愛是不合真理的。“愛與不愛”是你18歲時候的問題,現在最好不要問了,因為,“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 以自由。”(《約》8:32)。 既然你知道一定有愛,為什麼感覺不到愛?那就要問自己,我有沒有將我的愛正確地表達給對方?聖經《雅各 書》1:22-25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 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這就是說,我知道我們是夫妻,必定有愛的,那麼我要去行。我知道我回家晚你會牽掛,我就要早點回來;我知道你節省,我就要節制少花錢,而且不感到委屈;我知道你很喜歡逛街購物,就主動陪陪你,還捨得花錢(儘管掏腰包的時候,確實有點心疼)…… 這就是行道,是我們常說的捨己,我願意遷就你,願意為你的喜歡而不再堅持自己的不喜歡。願意包容你的小心眼,願意容忍你的壞脾氣。 這對夫妻很可愛,聽了我們的話,一起流淚禱告。他們明白了婚姻中會有傷害,但是主的愛可以醫治任何傷痕。就像有媽媽在身邊的孩子,學走路不怕摔倒。 只要是夫妻,一定有愛 我探訪過一些華人夫妻,我發現幫助基督徒比幫助非基督徒容易得多。因為你若對不信主的夫婦說:“你們的婚姻是神聖的盟約,即使感覺不到愛了,愛仍然是存在的。這是真理。”他們多半對此嗤之以鼻。 可是,不管你信與不信,真理都不會改變。就如一個直角三角形,一定有一個角是90度。你可以強行說它不是90度,但改變不了事實。這跟你相信不相信,是沒有關係的。 只要是夫妻,就一定有愛。你不信嗎?那請你看看那些離婚的“冤家”,深夜夢中哭醒,心痛著想的是誰?恨得越深,越表明的是什麼? 真理使人得自由,沒錯的。當你明白,你對面這個不可愛的人,其實是你的最愛,你是不是更能包容她(他)的不好?當你明白,你生氣的時候恨之入骨的人,其實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是不是就不會輕易地說“當初看走了眼”? 說對方一無是處,等於說自己當年是個瞎子。其實不是當年是瞎子,是現在還沒有“得自由”而已。 這一天探訪朋友的經歷,使我和先生有非常的收穫,也非常感恩。感謝主叫我們得自由,生命才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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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越來越開放的風氣,基督徒有不同的立場。有些人堅持,基督徒應嚴守聖經教導,不離婚,教會也可不讓離過婚的信徒參與重要服事,以免絆倒其他人。有些 人則主張,以恩典的角度來看待離婚一事,接納離過婚的基督徒,讓其享有與一般信徒相同的權利。還有人認為,要看離婚者當初離婚的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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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刻身陷愁城的你來說,你那天文數字般的年收入,化為了泡沫,並不是你最大的損失;球迷棄你而去,一向支持你的廠商與你劃清界線,也不是你最大的打擊。家庭破裂以及你整個人的自我認知垮台,大概才是你目前最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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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這個故事後,“過去三年,你去哪裡了”這句話,常在我內心回響。教會如同一頭睡獅,落入了網羅卻一無所知,然而等到醒了(還沒全醒),不是傻了眼、不知所措、在聖經教導與社會風潮中搖擺不定,就是趕緊兵來將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甚至暴力相向,再不就是抱著聖經自說自 話,卻不去尋找溝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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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年前認識丈夫的時候,就向他傳了福音,他也接受了主。我去參加的聚會,他也都參加。但後來我知道,他並不是真的信主,只是為了我而已,為了追求我,為了 陪我而已。所以,我去參加聚會他就會去,我不去的時候,他自然也不會去。我不讀聖經的時候,他也不讀──有時候就算我讀,他也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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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應當怎樣領會這段經文的深刻含義呢?筆者認為:第一、上帝瞭解亞當的孤單和需要,於是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但上帝並不是直接從泥土中造出夏娃,而是 從亞當的身上取一根肋骨,以至夏娃是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這表明了男女在本質與本性上是完全平等的,夏娃與亞當的生命是合一的,這個合一是靈性上、 肉体上以及精神上完完全全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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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眶中充滿了淚水。因為這是神莫大的恩典。在以前,他連去聽講座都不會,更不可能從信仰的角度思考。是神一步步引導我們,幫助我們成長。神大大地改變了他,也改變了我們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