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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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4.08.03 柏雨成 幾天前,我在結束幾天緊湊會議返家補覺醒來,發現社交媒體已被巴黎奧運開幕式刷屏。於是趕緊補看錄播。 不愧是巴黎,整個開幕式從頭到尾都充斥著大膽和前衛。當摟著同性、異性、甚至多個伴侶的異教諸神們,坐上一長條(晚)餐桌時,我很能理解,為什麼這樣的演出會引起爭議。然而,我的感受卻又跟很多評論者不一樣。 一言以蔽之,我沒有被冒犯,但我的確不喜歡! 在做價值判斷之前 在做價值判斷之前,我們首先應當試圖理解對方價值的來源。即便像筆者這樣的法國文化門外漢,也能感知到,法國藝術和文化中,對自由的絕對追求,以及其背後隱藏的、一種對一切約定俗成的“宏大敘事”和既定規則的反叛精神。這種精神想必由來已久。 宗教改革爆發後,在歐洲各國掀起的大大小小的宗教戰爭中,法國的宗教戰爭尤其慘烈。 從1562到1598年間,強大的天主教會,覬覦王位的貴族,和叛亂熱情高漲的新教徒,共同導致法國連續30多年不間斷的血腥宗教戰爭。1572年,一日之內將近3000名新教徒和近萬人被殺的聖巴托羅買日大屠殺,只是其中的一例。而最終,為法國帶來了一絲宗教寬容的亨利四世,也是通過在新教和天主教之間投機取巧地來回橫跳三次之多,才為自己爭取到了必需的政治資本得以稱王。(註1) 對當時不少法國民眾來說,宗教有時候的確更像權力佈局的棋子和暴力的遮羞布,而不是上帝恩典的體現。 《聖巴托洛繆日大屠殺》(Le massacre de la Saint-Barthélemy)為法國新古典主義畫家弗朗索瓦·杜波依斯(François Dubois, 1790–1871)的作品。現存於瑞士洛桑的州立美術博物館(Musée cantonal des Beaux-Arts)。 經過這些事件,法國在16世紀就已經出現深刻反思宗教暴力,鼓吹政治世俗化的思想文獻。隨後的一個世紀裡,巴黎的教士階層普遍跟越發集權的皇室走得很近,並在法國大革命中為此付出了代價。 之後,法國還經歷了拿破崙軍事獨裁,二戰期間由倒戈社會精英為核心組建的維希政權,等等。1968年,學生運動等一系列社會運動,進一步催生了法國對一切傳統權威,包括宗教權威深刻的不信任。 所以,到了巴黎奧運會,我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無神論的國家反對宗教,或者一個性氾濫的國家反對傳統婚姻觀,而是一個骨髓裡刻入了後現代基因的文化,平等地反對著一切宏大敘事和傳統權威。 事實上,法國法律在這一點上,的確做的很到位。它不僅禁止基督徒在官方場合佩戴十字架等宗教物件,也禁止穆斯林在官方場合戴面紗或罩袍。這一點上,基督徒實在不能說有什麼“尤其”被冒犯的資本。畢竟,這個開幕式還有抱著被砍下來的頭唱歌的瑪麗皇后——這已經是法國在調侃自己歷史上,最徹底地左右了民族走向的歷史事件之一了。 同理,一群五顏六色的變裝女王們,不符合傳統基督教審美自然不假,但俄羅斯,沙特,和伊朗代表團看了,也不見得會好受更多。 藝術解讀者的自由 當然有人會說,他們調侃了最後的晚餐,基督徒因此應當感到被冒犯。這一點上我倒有不同的感受。 本著藝術創作和解讀自由的原則,我覺得觀眾認為,這一齣諸神盛宴,或是在模仿/惡搞《最後的晚餐》,或並不是在模仿《最後的晚餐》,都是觀眾作為一個藝術解讀者的自由。我本人因為有社交媒體海量刷屏信息導致先入為主的預設,看重播時,的確看出了對《最後的晚餐》的模仿和惡搞,但是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要像我一樣。 如果有的人,包括基督徒,並不認為這是在模仿或惡搞《最後的晚餐》,這也是他的自由。 什麼是冒犯? 不過,即便承認這一齣戲在模仿或惡搞《最後的晚餐》,我也並不認為就一定意味著我應當被冒犯。 我總覺得,冒犯是一個應用範圍比較狹窄的動詞。我可能被很多事情攪擾,或者不喜歡很多事情,但如果說我“被冒犯”,那似乎只能形容我所擁有的東西,沒有得到應有尊重。 比方說,有人詆毀一個素未蒙面的陌生人,我得知的話估計會憤怒,但說我被冒犯,卻不準確。但他如果是詆毀我的話,那我就要被冒犯了,因為他攻擊的物件是我的人格。或者,有其他信仰者在公共場合發送宣教傳單,我雖然不信他們的宗教,但我也不會覺得被冒犯。但如果他們上我家來,未得到我的許可就進家傳教不停,那哪怕對方是基督徒宣教士,我大概也會感到很被冒犯。 所以,我一直覺得,說一個人被冒犯,需要預設這一冒犯的物件應當是他所擁有之物——他的家、他的時間、他的人格等。 《法王弗朗索瓦一世探望臨終的達芬奇》(François Ier reçoit les derniers soupirs de Léonard de Vinci)。法國新古典主義畫家Jean-Auguste-Dominique Ingres(1780–1867)繪於1818年。現存於巴黎市立美術館(Musée des Beaux-Arts de la ville de Paris)。 誰擁有達芬奇的《最後的晚餐》 而我認為,達芬奇的《最後的晚餐》並不是基督徒所擁有的。 作為基督徒,我自然為聖經記載之事,能被如此美麗的藝術品所展示出來而高興。但這幅壁畫畢竟是後人的藝術作品,而不是聖經記載本身。畫中使徒們的穿著、行為,和座位編排等,根據聖經的依據也較為有限。更多的是,達芬奇是根據藝術傳統和個人想像力所補充出來的。同時,畫中使用的很多技法,也並非聖經教導或教會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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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目睹美國社會越發的兩極化,開始覺得若不明就裡一味地反對,不但於事無補,也無法踐行耶穌“愛鄰舍”的教訓。於是為了探討真相,開始學習一些相關的資訊和書籍。希望基於聖經教導的立場,從科學、以證據為依的方式來做基本的認識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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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簡單的分析,相信有些讀者們會覺得,這些論點好像相當合理,因為他們使用的是基督教的語言。在基督教的神學中,“自然”是上帝所造,是好的;而自由和愛更是基督教重要的倫理價值。因此,我們需要根據聖經探討同性戀的問題,看看這種觀點是否真的符合基督教聖經的觀點和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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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拿及20位歐美學者專家用大數據分析,再次確認不存在“同性戀基因”,這是對“同性戀先天論”的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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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罪要恨惡,要避免;但對罪人要愛,要幫助,使之改正,脫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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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作蛋糕店”的案例可以為信仰自由–同性戀婚禮的問題,提供比較清晰的法律基礎。最高法院還沒有定下聽審的日期。但最早應不會早於今年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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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兒子來到這個世上,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這是一條耶穌所走的道路,也是一條每一個基督徒父母必須走上的道路。在同性戀文化中,我們的孩子在學校、電影、同儕的影響中,正在形塑著他們的價值觀。 當他們面對性的掙扎與誘惑時,求主使我們不要因著工作、對世界的追求,甚至是教會的服事,而錯過了對他們的引導與陪伴。願我們的孩子在同性戀文化中,不要成為失落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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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不僅打破了原來同性不婚的禁忌,也使“婚姻”中的忠誠,變成一紙空言。這樣看來,問題不在同性或是異性結合,而是“婚姻”的法源,到底出於上帝的創造與設立,或是人的權利與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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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好笑,我們這些住在加拿大的人,誰也沒有美國投票權,但就愛隔著邊界熱談美國大選,還隨著選情乾著急。而今天,不記得是誰出的餿主意,要大家捏著鼻子忍著痛(因兩個候選人不盡理想)來假投票。 我低估著,若是待會兒選票沒有一邊倒,可能要大亂;沒想到結果居然是10比2,我和另一位姐妹成了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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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蘭多同性戀夜總會的槍擊事件,震驚了北美的社會,據說是美國歷史上死傷最嚴重的一次槍擊案。我的頭一個反應,是心驚,接下來,是嘆息──自忖已經好一陣子沒有為同性戀者的救恩代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