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約中,上帝“很不一樣”?(高山)2017.09.21
公義又慈愛的上帝,亙古長存,從未改變。有時我們無法理解上帝的作為,但是在質疑上帝之前,或許先思考這句話:人絕不會比上帝更公義。同樣,人也絕不會比上帝更慈愛。 […]
公義又慈愛的上帝,亙古長存,從未改變。有時我們無法理解上帝的作為,但是在質疑上帝之前,或許先思考這句話:人絕不會比上帝更公義。同樣,人也絕不會比上帝更慈愛。 […]
這麼多年,我像石像一樣冰冷、剛硬,上帝依然包容我,祂的愛一點都不減少!
我還能說什麼呢?這樣好的上帝,我還能到哪裡去找呢?還有誰比祂更愛我嗎?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是祂主動來找我;在我最剛硬的時候,是祂全然包容我;在我最招人厭惡的時候,祂依然愛著我……
哎,上帝!我無言以對,亦無以報答。唯有一生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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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人不是應該過簡樸生活,靠信心度日嗎?所以,按照最低生活標準發薪就好。不足的地方,傳道人可以透過禱告,求上帝供應。這樣才夠屬靈? […]
教會成長中的一個潛在危機,就是有些教會領袖獨佔講臺、不給他人講道的機會,缺乏對未來接班人的培養,或任人唯親。 […]
本文原刊於《舉目》72期。 文/談妮 如果,我們不能頌讚 “上帝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就很難在“上帝的意念不同於我們的意念,上帝的道路不同於我們的道路”(參《賽》55:8-9)時,做到順服。 對上帝尚且如此,對人就更難了。怎麼辦呢? 周學信提醒我們,聖經裡的順服明顯不只一種,而且也異於我們來自文化,或本能地解讀;邱清萍則指出,對上帝的愛決定我們是否順服人,這是順服的藝術;周傳初認為,個人與教會的成熟,第一要效法主耶穌的順服;陳正華見證,她如何實踐“順服丈夫”;張在孜從文化出發,談我們如何順服上帝,“離開父母”,並孝敬父母。 順服上帝,也體現在我們如何區分同性戀行為與同性戀者(鐘德民);在貧困中仍不忘作跨文化宣教(郭開智);以上帝國度的眼光來服事(高山);從政,卻不結黨營私(莊祖鯤);以憐憫的心,承擔被騙的風險(薛主流)。 順服上帝,是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並盼望祂榮耀的再臨(小志),也是因為審判與悔改,不論是現在或未來,各人都免不了要直接面對上帝(劉同蘇)。 《舉目》72期目錄:http://behold.oc.org/?page_id=26335 下載:舉目 第72期 2015.03 繁體版 PDF檔 在線閱讀:舉目 第72期 2015.03 繁體版 在線翻頁閱讀
高山 本文原刊於《舉目》69期 2009年,伊拉克記者扎伊迪,因用“鞋彈”偷襲美國總統布什(表達內心的憤怒),被伊拉克法院以“襲擊外國元首罪”,判處3年監禁。 2010年,美國費城的一名男子,把他自己寫的書扔向總統奧巴馬(希望總統能讀一讀他的書),險些擊中總統的頭部,卻在第二天無罪釋放。 同樣是拿東西扔總統,結局卻完全不同,為什麼?因為動機不一樣! 《創世記》11:1-9中的人,為了傳揚自己的名,建造巴別塔,邪惡的動機惹動了上帝的忿怒。隨之而來的是上帝的審判。 建城和塔,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如果建的城是一座屬上帝的城,塔是為了記念上帝,這座城就可以稱為上帝之城,就彷彿大衛城一樣。但是,造巴別塔的動機,卻是人的傲慢自大,所以招致上帝的懲罰。 上帝察看人心肺腑,也就是看人的動機,因為動機是衡量人內心最真實而準確的秤。 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隱藏什麼。我們的動機若不純正,必經不起上帝的審視。“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箴》16:2) 因此,我們要常常審視自己的內心,是否清潔純正。 亞瑟.華理斯說:“一項正確的行為,假如出於不正確的動機,便在上帝面前失去一切的價值。”上帝傑出的僕人陶恕也說:“動機是審判我們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 16世紀的大主教芬乃倫則感嘆:“對於我們的動機,要何等謹慎!” 因為終有一天,我們都要向上帝交賬,而上帝斷不以有罪為無罪! 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博士。現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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