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范學德

  • 過年,過的是什麽?(范學德)2018.02.16

    這個節日首先是團圓吧,就是全家人聚到一起,也許,一年就這麽一次。當然了,這個家字,往往不是小家,而是大家,就是父母健在的時候,父母和子女們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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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的人怎麼還不趕出教會——參觀生命教會之二(范學德)2017.07.02

    只要不是得罪上帝的事情,都可以做。這個原則很有意思。也許就是這樣,生命教會接觸到了許多不來教會的人,把福音傳給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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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真想變回小孩子——參觀生命教會之一(范學德)2017.07.01

    我遠遠地看著一個個孩子離去,又一次想到,要是成為這樣的小孩子多好,不怪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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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偷走了你的喜樂?(范學德)2015.05.03

    鐘馬田在《靈性低潮》這部名著中說:“基督徒往往給人長期憂鬱、不自由、不快樂的印象。毫無疑問,這就是許多人不再對基督信仰感興趣的主要原因。”所以,千萬不要老是把十字架掛在臉上。正如一位聖徒所說,當我們最以上帝為滿足的時候,就是我們最榮耀上帝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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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樸——在飢荒與奢糜中,回歸自然單純(范學德)

    較早讀的是《簡樸生活真諦》(下簡稱《真諦》)和《屬靈操練禮讚》(增修本)(下簡稱《禮贊》),它們令我想到簡樸,這是在當代,尤其是在北美富裕的社會中,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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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看到一個朋友轉來一個帖子,匆匆改寫如下。 在兒童主日學(註)課上,我想測驗一下我的學生們,看他們是否懂得如何去天堂這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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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2013年的中國福音大會上,聽著名的新約神學家D. A. Carson講道。他說,這些年他去過許多美國大學校園傳講福音,發現在基督教信息中,最得罪人的有兩點:耶穌基督是唯一救主與罪。對於後者,現代人認為,罪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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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擲千金的上帝》(The Prodigal God)是一本小書,作者是紐約的牧師,提姆.凱樂(Timothy Keller)。三一神學院的著名教授卡森(D. A. Carson)評價說,沒有什麼書比凱樂的這本小書,更有力地闡明了上帝“一擲千金”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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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原刊於《舉目》53期 范學德 如音姐妹:        我讀了您在《舉目》50期上的《對教會的八個困惑》。        我曾問過同樣的問題,我也失望過,我還在尋找的過程中,但上帝恩待了我。         大概都一樣吧,我們內心深處都有一個深深的渴望,渴望那完美無缺的天堂。正因為我們有這樣的渴望,所以,我們才追求;也所以,我們才失望,甚至絕望,因為,我們在人間看不到天堂。 我絕不再流浪         我是1991年秋,第一次接觸教會。那時我到美國不久。         在教會中有那麼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唱讚美詩,第一次聽講道,第一次查經,第一次被稱為慕道友,第一次聽牧師說:“讓我們低頭禱告!”我低頭了,但沒有禱 告。還有,在聚會結束後,第一次有那麼多的人來向我問好……我真的以為找到家了,疲憊的心從此可以安息,懷疑為信仰所代替,愛的洪流沖走仇恨和一切污垢。         但是,沒有多久,我就失望了。我在教會中看到了黑暗,並且,不止只一處,不是一時。         那時,我甚至為我在教會中發現的黑暗而自豪,認為自己目光銳利,正直,不虛偽,認為你們基督徒信了主也和我沒什麼大差別,半斤對八兩,五十步笑一百步,彼此,彼此。         過了很久以後,我信了主之後,我才問自己,我到教會來要找什麼?看什麼?得到什麼?上帝把我帶進教會的目的何在?         不錯,教會是有毛病,哪一間教會都有毛病。這些年間我去過許多華人教會,迄今為止,完美無缺的教會,我還沒有發現一個,一個也沒有。但我問自己,我到教會來,就是為了找毛病的嗎?如果我的眼睛只看得到垃圾,看不到別的,那麼,是我自己出毛病了,我把自己變成了垃圾筐。         天父要我看到什麼,聖子耶穌基督要我看到什麼?當聖靈感動我時,我在教會中看到的是什麼?我問自己。         慢慢我看到了,教會是“神的家”,是上帝賜我的家。生活在這塊大地上,神只給了我這一個屬靈的家園。         我本來也屬於無家可歸的族群,衣衫襤褸,心靈破碎,罪孽深重。然而上帝沒有嫌棄我,他祂把我從那群人中呼召出來。他祂說,孩子,回家吧!         如因姐妹,你知道嗎?當我在禱告中用兒語輕聲呼喚“爸”時,我淚流滿面。“爸,我找這個家找得好苦!”         從此立志,無論教會如何不完美,我絕不再流浪。         是主耶穌為我們在地上設立了教會。為了我們不再流浪,祂從天上流浪到人間;為了我們與上帝聯合在一起,祂在十字架上甘願自己與天父分離;為了我們的生,祂去死;為了我們純潔無瑕,祂自己承擔了我們的全部罪孽和污垢。         愛耶穌,不可能不愛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 “身體只有一個。”         耶穌基督“是身體的頭,這身體就是教會。”(參《歌西》1:18 《新譯本》)         這話重得我不敢相信,我何德何能,居然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我空空如也,錢財、權位,與我無緣;青春、朝氣,早已隨風而逝。然而,我竟然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可以與祂同受苦難、同享尊榮!這一切,不是我可以想像象的,也不是我配得到的,是主賜給我的恩典。         當年,聖奧古斯丁想到這一點時說:“讓我們歡樂吧!讓我們感謝上帝!因為祂不但使我們成為基督徒,也使我們成為基督自己。弟兄們,你們曾否留意,上帝給了基 督作為我們的元首,是賜給我們多大的恩典?你們踴躍喜樂吧!我們已經成了基督。既然祂是頭,我們是肢體,祂和我們就成了完整的人。”         如音姐妹,相信吧,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我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憑著信心相信這一點,憑著上帝的應許相信這一點!除此之外,人間也沒有什麼值得我們用整個生命來相信的了。         相信了,我們對教會就會心存感恩。我不知道別人,但就我來說,我是通過教會才找到了耶穌基督。在教會中,我才開始學習聖經,才知道了自己是罪人。一句話,沒有教會,我不可能成為一個基督徒,也不可能成長為一個基督徒。         昨天,主日崇拜結束後,一位姐妹又送給了我家一袋子小西紅柿。柿子甜,兄弟姐妹的愛更甜。多年來,正是兄弟姐妹的愛,使我觸摸到了上帝之愛。而他們之所以愛我,正是因為他們首先為基督所愛,並且這愛成為他們生命的動力,使他們可以與人分享上帝之愛。         這一切,使我看見了天國,它就在我們中間,雖然還不完全,但是,那一切都是從天上來的。天國就在此地,就在此時。 挑毛病?還是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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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啊,我是誰?

    范學德 本文原刊於《舉目》56期        可以這樣來開頭,就好像老人給小時候的我講故事一樣:很久很久以前……        如今當我回憶那個“很久以前”,卻彷彿就在昨天──百年一瞬間,更何況40年、50年,恐怕是眼球剛剛準備運動吧。        就在那個很久以前,某一天我蹲在地上看白菜葉上的一條小蟲子,那時的白菜是長蟲子的。蟲子是一身翠綠,白菜是白中帶綠,那個翠綠的小傢伙在白綠之間一動又一動,好像是個小火車。要是現代人來說,就是微縮景觀了。        那以後沒多久,我就朦朦朧朧地知道了一個道理,白菜就是白菜,蟲子就是蟲子。白菜籽無論怎麼小,它種到地裡,絕對長不出蘿蔔來。而從蟲子的那一堆卵裡,再如何努力,也飛不出金鳳凰、銀孔雀。         文化大革命有個“血統論”口號,叫“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子會打洞”。對於植物、動物來說,道理還是對的:什麼種,就出什麼貨。哲學一點地說,就是:它們的存在,必然要表現它們的本質。反過來說,它們只要存在,就不可能表現出其他的本質。        要是人也這麼簡單多好。有一句罵人的話最難聽了,說你簡直禽獸不如,或者,不如禽獸。除了有點污蔑禽獸之外,這句話還蠻不錯的──別看你人模人樣的,但已經墮落到了非人的地步。那人模人樣,不過是徒有其表,俗語,也就是披了一張人皮。 人不是動物        人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據說高更以此為題,畫了一幅名畫。我沒看過這幅畫的真跡,但那個問題還是挺清楚的──人是什麼?我到底是誰?         當年上大學時,我學的是哲學。人的問題,自然是哲學關心的基本問題。人是什麼呢?有的說人是理性的動物,有的說人是社會的動物,或者,政治動物。又有的說, 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尼采關注權力意志,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圍繞著“性”轉來轉去,薩特則不斷地說:選擇!選擇!還有高人說,人是文化的動物!但什麼 是文化啊?據說,專家的定義就有幾百個。        結果當然是越研究越不明白,就好像笑話說的那樣,你不說我還明白,你越說我就越糊塗了──我不思考“我是什麼”,我似乎還明白我是人;我越是想,就越連什麼是人都恍惚了。 以“人是理性動物”一說為例,隨便看一看人類歷史,遠的不說,洋的不說,就拿我經歷過的中國歷史來說,文化大革命,8億人民,鬥了10年,你死我活,你死我也活不成,怎麼能相信“人有理性”?        人到底是什麼?我是誰?我讀哲學時至多能肯定一點:人不是動物 !        不僅我這樣認為,連哲學大師們也如是說。孔蒂亞克曰, 我看到自己,我摸到自己。一句話,我感覺到自己,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什麼。        叔本華更妙。他某日坐在公園內,衣衫襤褸,精神大概也挺鬱悶。這時,一老婦人過來問:你是誰?他自嘲,我真巴不得我知道。        這就是人的尷尬。我們都知道自己是人,卻不知道人是什麼;我們都知道我是我,卻不知道我是什麼。還是蘇格拉底實在──他一生以“認識你自己”為使命,結論卻是一句話:“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 兩個認識        加爾文在大作《基督教要義》一開頭就說,人真實的智慧主要由兩部分所組成,即對上帝的認識,與對我們自己的認識……這兩種認識具有密切的相互關係,這大致是 不錯的。但加爾文認為,人一觀察自己,就必會立時思念上帝,這就不準確了,因為可能有許多的人活了一輩子,但卻從來就沒有意識到上帝,更沒有把自我與上帝 聯繫起來,他甚至認為我就是我的上帝。人認識上帝,這是上帝賜給人的恩典。        克爾凱郭爾說得好,人不可能靠自己來認識自己,因為人已經墮落了。墮落之人的鮮明標誌,就是他不承認自己的墮落。即使萬不得已承認了,也千方百計地推託罪責,歸咎於他人、社會。因此,人或者因為驕傲,視自我為萬王之王;或者由於自卑,視自我為垃圾。 在驕傲與自卑之間,是麻木,隨波逐流。什麼人不人,我不我的,活著,就這麼活著,何必瞎操心。         人認識自我,始於認識上帝,這一方面表現為,他找到了一個在天上的父,從而,他有根有家了。“我從哪裡來”的問題,就落實到“我是從上帝那裡來的”的答案上。這就把我奠基在萬古不移的磐石上──這磐石就是上帝之愛。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31:3)古時,上帝向以色列顯現時說的這番話,如今,祂也向每一個相信祂的人這樣說。這“永遠的愛”,就是人生命的源頭、生存的根基、生活的動力、人生的意義和目標。        人認識自我,始於認識上帝,在另外一方面這也表現為,在聖靈之光的感召下,人終於承認:原來我是叛逆了上帝的逆子、離家出走的浪子。         唯有面對著耶穌基督,面對著聖經──上帝的話,我們才獲得了真實的自我意識。因為只有與基督相比,我們才知道我們離上帝有多遠;只有被聖靈光照,我們才能看 到自己的內心有多麼黑暗。就連我們以往引以為榮的一切美善,從聰明,到善良和仁義,在它們的背後,其實都拖著或長或短的陰影。即使它們表現得極其美好,本 質上仍是破衣爛衫,醜陋啊!當我看到了真正的美好──主耶穌,以往我所誇口的一切美好,都變得不那麼美好了。        認識到上帝是我在天上的父親,意識到自己是罪人但今天要回家,這就是認識自我的真正開始。 自我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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