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周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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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真正的自由,來自於能使人稱義的道。稱義之道中,從起初到末了,基督全然都是為了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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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憫並非只是一份感覺,它有手、有腳、有肩膀。憐憫是一個行動,使我們走出去為他人的生命帶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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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神學與歷史探討》一書,即對怎樣認識聖靈的工作和靈恩的發展,作了詳實的論述,為華人基督徒,提供了務實的幫助,實在是一本不可不讀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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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目的是要認識真理,也就是上帝。要做到這一點,他必須清楚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是根基於需要。這關係的障礙是驕傲,而補救的措施則是謙卑。自我的無知和驕傲,降低了人的價值。而謙卑正意味著認出自己的需要,給予上帝空間……因此,他得以從自己裡面浮出來,然後上升。他得以成長並達到新一層次的愛,為了上帝,也為了他的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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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舉目》76期。文/談妮。《舉目》76期的主題是談敬拜。作者中有幾位曾是從事音樂專業的牧者,如唐侃、黃奕明、陳逸豪等,還有神學生郭為,以及長期參與敬拜服事的吳蔓玲和王星然。安迪介紹走過磨難羞辱,在百歲高齡仍不懈以音樂和生命敬拜上帝的馬革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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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許多信徒用到“崇拜”這個詞時,顯然指的是音樂,或某些類型的音樂——崇拜被簡化到只是唱歌讚美上帝。對許多基督徒而言,很難想像崇拜過程中沒有音樂。在一些教會的崇拜中,有序樂和殿樂。信徒常常在主日崇拜後,一整週在家中或車中聆聽、哼唱這些敬拜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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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舉目》72期。 文/談妮 如果,我們不能頌讚 “上帝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就很難在“上帝的意念不同於我們的意念,上帝的道路不同於我們的道路”(參《賽》55:8-9)時,做到順服。 對上帝尚且如此,對人就更難了。怎麼辦呢? 周學信提醒我們,聖經裡的順服明顯不只一種,而且也異於我們來自文化,或本能地解讀;邱清萍則指出,對上帝的愛決定我們是否順服人,這是順服的藝術;周傳初認為,個人與教會的成熟,第一要效法主耶穌的順服;陳正華見證,她如何實踐“順服丈夫”;張在孜從文化出發,談我們如何順服上帝,“離開父母”,並孝敬父母。 順服上帝,也體現在我們如何區分同性戀行為與同性戀者(鐘德民);在貧困中仍不忘作跨文化宣教(郭開智);以上帝國度的眼光來服事(高山);從政,卻不結黨營私(莊祖鯤);以憐憫的心,承擔被騙的風險(薛主流)。 順服上帝,是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並盼望祂榮耀的再臨(小志),也是因為審判與悔改,不論是現在或未來,各人都免不了要直接面對上帝(劉同蘇)。 《舉目》72期目錄:http://behold.oc.org/?page_id=26335 下載:舉目 第72期 2015.03 繁體版 PDF檔 在線閱讀:舉目 第72期 2015.03 繁體版 在線翻頁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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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裡明顯有兩種順服: 一種是政治和軍事上的順服,包括對外來權柄的非自願性順服,乃屬於階級體制,並且是單向的。對此,派吉特稱之為“第一種順服”。 另外一種順服,符合新約中hypatasso所含有的意思,“出於謙卑、憐憫或愛,自願順服於另一個人”(註7),那是發自內心的、個人的,不一定是永久的,卻是相互的,這就是“第二種順服”。這是新約中的主要道德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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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腓力在其著作《恩典多奇異》(What’s So Amazing About Grace?)中提到,有人鼓勵一名妓女向教會尋求協助,但她回答:“教會!幹嘛去那裡?我覺得自己已經夠糟了,教會只會讓我覺得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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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關心公義和政治嗎?喔,不,主啊,不該!我的公民權在天上,我在世上的工作只是贏得靈魂。你把我放在人群裡,是為了讓我向鄰舍傳福音,而不是一頭栽入追求公義和政治的運作。何況,追求公義並不會帶來多少的改變!政客都是骯髒、汙穢、貪婪、腐敗,且沒有半點原則,為了選票無所不用其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