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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神州學子們,真的可以“自己處理”嗎?除了嘆息、流淚、沮喪、厭世、沉默外,真的還有其它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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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各地華人教會對“普世宣教”是冷漠的。究其原因,不外 是“錢”與“人”的兩大因素:教會牧師及長執們生怕過度推動海外宣教,會引起金錢和人才的“大量外流”,以至教會本身會受很大的“虧損”。教會的本地事工 已自顧不暇,哪裡還有閒情逸致關心遠方的需要?很明顯的,大使命普世宣教的工作就這樣卡在“教會領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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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手的弟兄沒為自己的殘缺和辛勞嘆息,他為周圍一切沒有信主的人禱告。缺腿的弟兄沒為自己的缺陷禱告,他為遠道而來的老師,為傳道人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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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坐在那裡,望著流淚的蠟燭,心裡難過:為什麼她 們感覺不到我的愛呢?是菜不香,花不美嗎?都不是!是我忽略了她們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習慣,是我把美國的一套,生搬硬套到她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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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問題是我個人與神之間的事情,與其他人(包括教會和弟兄姊妹)無關。”這是在北美大陸基督徒中,流行甚廣的一個觀念。這一觀念顯然與筆者前文所述的傳統 和背景,有著某種淵源關係。既然個人可以居于教會(社會)之上,他當然能夠不依賴教會而與神直接交流。然而,這是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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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失去方向的方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勇氣面對真實的自己。在團契的三年,他救國救民的夢破沒了。讀神學的這兩年,他對自己的夢幻也破沒了, 他真的是沒什麼好說的,要說,大概也只剩下一句話了,那就是方舟一直以來的困惑:我為什麼要讀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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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許多敬畏主的人極大的苦惱, 就是發現自己獻身事主的動機中摻雜著自我高舉的野心;但有這苦惱其實是健康的,神正是要祂的兒女在聖靈的光照下不斷認識自己,生命在事奉中得著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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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真是過時的教導嗎?保羅真的主張男尊女卑嗎?這裡根本的問題,是出在對“頭”的理解上。許多姊妹想不通的是:家中為什麼要有個“頭”?為什麼不能男女平等?要不就大家都不作頭,要不就兩個人都作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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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達把賊人戴上手銬後,好奇地問賊人,為何聽到老太婆背誦聖經便驚慌起來。“她是在背聖經嗎?”賊人回答說:“她是說她有一把斧頭(Ax)和兩支三八手槍,我怎能不舉手投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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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會議”意義非凡,為日後數次“大公會議”奠定了根基與榜樣。所爭議的問題“如何接納外邦人信徒”,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失去熱度;主後 135年耶路撒冷教會也成為外邦人教會(羅馬皇帝Hadrian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耶路撒冷,重建之為外邦城市)。